索 引 号 SM11123-0100-2023-00014 文号 尤卫函〔2023〕40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卫健局 生成日期 2023-07-12
标题 尤溪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整治肿瘤基因检测不规范问题,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降低患者负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整治肿瘤基因检测不规范问题,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降低患者负担工作实施方案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11123-0100-2023-00014
文号 尤卫函〔2023〕40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卫健局
生成日期 2023-07-12
标题 尤溪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整治肿瘤基因检测不规范问题,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降低患者负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整治肿瘤基因检测不规范问题,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降低患者负担工作实施方案
有效性 有效

尤溪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整治肿瘤基因检测不规范问题,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降低患者负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2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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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县总医院,县中医医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解决好人民群众看病就医 “急、难、愁、盼”问题,省、市纪委监委将“整治肿瘤基因检测不规范问题,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降低患者负担”纳入 2023年“点题整治”项目。我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整治肿瘤基因检测不规范问题,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降低患者负担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尤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12日

  整治肿瘤基因检测不规范问题,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降低患者负担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卫生健康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来明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加强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管理,规范抗肿瘤药物使用,持续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整治肿瘤基因检测不规范问题为重点,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降低群众就医负担。至2023年底,开展肿瘤诊治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100%制定肿瘤基因检测外送管理办法,全面规范开展肿瘤基因检测。

  二、工作任务

  (一)从严实施检测项目管理。基因检测项目必须是最新诊疗规范、指南和专家共识中明确提及、高度认可、对患者诊断和后续治疗有明确意义的检测项目。医疗机构应在梳理临床诊疗需求的基础上,在符合相关疾病诊疗规范及检测指南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诊疗规范、指南和专家共识制定本机构主要收治肿瘤病种基因检测适应症和对应检测项目并及时动态调整,供临床参考使用,合理、有序开展基因检测工作;对于初次就诊的恶性肿瘤患者是否行基因检测应由多学科诊疗团队综合考虑疾病风险、医疗费用、循证医学证据推荐级别等因素,进行多学科联合(MDT)讨论后确定。对于无法开展的基因检测项目,医疗机构应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外送检测项目目录,并根据本机构情况,定期调整。鼓励通过建立医联体、肿瘤诊疗协作组、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实施。

  (二)规范开展检测项目外送服务。医疗机构不具备检测能力或检测能力不足需要外送第三方机构检测的,应深入了解并评估第三方机构资质能力等,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实施采购,明确采购的检测项目双方权责及样本采集运送、费用收取和结果反馈流程等,确保样本采集、检测过程安全、有效,检测结果真实、可靠。外送检测的项目,经治医疗机构要将知情同意书、检查单(医嘱)、检查结果等记入(存入)患者病历。公立医疗机构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标准向患者收取检测相关费用,并做好检测项目价格公示。

  (三)注重维护患者权益。患者基因检测必须遵照自愿原则,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要按照医学伦理原则,全面、准确告知患者基因检测服务内容、检测目的、检测费用等,取得患者或家属书面同意,尊重患者知情权和选择权,保护患者隐私,维护患者权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暗示、强制患者到医疗机构外指定地点接受检查、治疗,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严格医院内部管理。县级医院要加强本单位医务人员教育,加强内部监管,规范诊疗、合理检查,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完善提醒约谈制度,对存在可能存在违反肿瘤基因检测管理规定的人员和科室,采取个别谈话、集体谈话的方式,及时提醒、及时纠正,做到常提醒、勤监督,切实防止医师私自介绍患者到指定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肿瘤基因检测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对查实的违规人员要坚决予以严肃处罚。要在医院网站、院内显著位置公布投诉处理程序、地点、接待时间和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部门监管,指定部门统一受理医师私自介绍患者到指定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肿瘤基因检测等问题的投诉举报。医院纪检监察室、行风办要不定期巡查医疗区域、抽查监控录像,及时发现和分析基因检测公司人员的活动信息,查处违规行为。

  (五)加强多部门联合监督管理。我局将联合医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辖区内肿瘤基因检测的监督检查,重点督查医疗机构基因检测收费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过度检测以及是否存在医生与检测机构勾连“回扣”等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一)2023年7月20日前。县总医院和县中医医院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单位“整治肿瘤基因检测不规范问题,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降低患者负担”实施方案,并于7月20日前将整治工作方案报县卫健局医政股。

  (二)2023年10月20日前。县总医院和县中医医院制定肿瘤基因检测外送管理办法和本机构主要收治肿瘤病种基因检测适应症及对应检测项目,并于10月20日前将本单位肿瘤基因检测外送管理办法报送至县卫健局医政股,未开展基因检测外送工作的报送情况说明。

  (三)2023年12月20日前。县总医院和县中医医院对本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年度报告,于12月20日前报送至县卫健局医政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部署落实常态化。县级医院要高度重视开展肿瘤基因检测不规范问题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分管领导具体抓,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从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入手,通过规范肿瘤基因检测,不断提升患者就医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强化宣传动员,推动宣传引导常态化。县级医院要利用微信公众号、官网等新媒体和宣传栏、LED屏宣传肿瘤基因检测相关规定,提高群众知晓率,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抓好《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学习宣传贯彻,做到人人掌握、人人践行,增强廉洁从医自觉性。

  (三)坚持统筹协调,推动调度指导常态化。县级医院要定期召开“点题整治”专项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问题,要组织领导带队深入一线走访检查、督促指导,广泛挖掘收集整治线索,及时回应反馈群众就医诉求,推动行业纠治精准化,同时要建立“工作台账”“问题线索台账”和工作情况表等。

  (四)注重督促指导,推动问题整改常态化。我局将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到相关医疗机构进行督导检查,跟踪此项“点题整治”工作进展。县级医院要加大对未履行相关规定、私自介绍患者到指定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肿瘤基因检测医师的惩戒力度,坚决打击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相关行为。

  (五)及时总结交流,推动建章立制常态化。县级医院对发现的问题要梳理形成“整改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三项清单,对共性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对个性问题及时整改。要认真提炼在工作中形成的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和做法,通过组织培训、经验交流等形式进行推广,进一步健全肿瘤诊疗管理制度体系。

县总医院,县中医医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解决好人民群众看病就医 “急、难、愁、盼”问题,省、市纪委监委将“整治肿瘤基因检测不规范问题,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降低患者负担”纳入 2023年“点题整治”项目。我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整治肿瘤基因检测不规范问题,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降低患者负担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尤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12日

  整治肿瘤基因检测不规范问题,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降低患者负担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卫生健康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来明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加强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管理,规范抗肿瘤药物使用,持续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整治肿瘤基因检测不规范问题为重点,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降低群众就医负担。至2023年底,开展肿瘤诊治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100%制定肿瘤基因检测外送管理办法,全面规范开展肿瘤基因检测。

  二、工作任务

  (一)从严实施检测项目管理。基因检测项目必须是最新诊疗规范、指南和专家共识中明确提及、高度认可、对患者诊断和后续治疗有明确意义的检测项目。医疗机构应在梳理临床诊疗需求的基础上,在符合相关疾病诊疗规范及检测指南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诊疗规范、指南和专家共识制定本机构主要收治肿瘤病种基因检测适应症和对应检测项目并及时动态调整,供临床参考使用,合理、有序开展基因检测工作;对于初次就诊的恶性肿瘤患者是否行基因检测应由多学科诊疗团队综合考虑疾病风险、医疗费用、循证医学证据推荐级别等因素,进行多学科联合(MDT)讨论后确定。对于无法开展的基因检测项目,医疗机构应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外送检测项目目录,并根据本机构情况,定期调整。鼓励通过建立医联体、肿瘤诊疗协作组、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实施。

  (二)规范开展检测项目外送服务。医疗机构不具备检测能力或检测能力不足需要外送第三方机构检测的,应深入了解并评估第三方机构资质能力等,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实施采购,明确采购的检测项目双方权责及样本采集运送、费用收取和结果反馈流程等,确保样本采集、检测过程安全、有效,检测结果真实、可靠。外送检测的项目,经治医疗机构要将知情同意书、检查单(医嘱)、检查结果等记入(存入)患者病历。公立医疗机构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标准向患者收取检测相关费用,并做好检测项目价格公示。

  (三)注重维护患者权益。患者基因检测必须遵照自愿原则,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要按照医学伦理原则,全面、准确告知患者基因检测服务内容、检测目的、检测费用等,取得患者或家属书面同意,尊重患者知情权和选择权,保护患者隐私,维护患者权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暗示、强制患者到医疗机构外指定地点接受检查、治疗,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严格医院内部管理。县级医院要加强本单位医务人员教育,加强内部监管,规范诊疗、合理检查,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完善提醒约谈制度,对存在可能存在违反肿瘤基因检测管理规定的人员和科室,采取个别谈话、集体谈话的方式,及时提醒、及时纠正,做到常提醒、勤监督,切实防止医师私自介绍患者到指定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肿瘤基因检测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对查实的违规人员要坚决予以严肃处罚。要在医院网站、院内显著位置公布投诉处理程序、地点、接待时间和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部门监管,指定部门统一受理医师私自介绍患者到指定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肿瘤基因检测等问题的投诉举报。医院纪检监察室、行风办要不定期巡查医疗区域、抽查监控录像,及时发现和分析基因检测公司人员的活动信息,查处违规行为。

  (五)加强多部门联合监督管理。我局将联合医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辖区内肿瘤基因检测的监督检查,重点督查医疗机构基因检测收费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过度检测以及是否存在医生与检测机构勾连“回扣”等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一)2023年7月20日前。县总医院和县中医医院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单位“整治肿瘤基因检测不规范问题,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降低患者负担”实施方案,并于7月20日前将整治工作方案报县卫健局医政股。

  (二)2023年10月20日前。县总医院和县中医医院制定肿瘤基因检测外送管理办法和本机构主要收治肿瘤病种基因检测适应症及对应检测项目,并于10月20日前将本单位肿瘤基因检测外送管理办法报送至县卫健局医政股,未开展基因检测外送工作的报送情况说明。

  (三)2023年12月20日前。县总医院和县中医医院对本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年度报告,于12月20日前报送至县卫健局医政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部署落实常态化。县级医院要高度重视开展肿瘤基因检测不规范问题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分管领导具体抓,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从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入手,通过规范肿瘤基因检测,不断提升患者就医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强化宣传动员,推动宣传引导常态化。县级医院要利用微信公众号、官网等新媒体和宣传栏、LED屏宣传肿瘤基因检测相关规定,提高群众知晓率,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抓好《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学习宣传贯彻,做到人人掌握、人人践行,增强廉洁从医自觉性。

  (三)坚持统筹协调,推动调度指导常态化。县级医院要定期召开“点题整治”专项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问题,要组织领导带队深入一线走访检查、督促指导,广泛挖掘收集整治线索,及时回应反馈群众就医诉求,推动行业纠治精准化,同时要建立“工作台账”“问题线索台账”和工作情况表等。

  (四)注重督促指导,推动问题整改常态化。我局将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到相关医疗机构进行督导检查,跟踪此项“点题整治”工作进展。县级医院要加大对未履行相关规定、私自介绍患者到指定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肿瘤基因检测医师的惩戒力度,坚决打击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相关行为。

  (五)及时总结交流,推动建章立制常态化。县级医院对发现的问题要梳理形成“整改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三项清单,对共性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对个性问题及时整改。要认真提炼在工作中形成的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和做法,通过组织培训、经验交流等形式进行推广,进一步健全肿瘤诊疗管理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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