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104-0100-2021-00031
- 备注/文号: 尤教人〔2021〕27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8-31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中学、中心小学,尤溪职业中专学校,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17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32 号)《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教人〔2021〕174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促进我县中小学生健康全面发展,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詹焕生
副组长:林先新、陈衍庄、邹起梓
组 员:林延孝、姜忠宪、吴善祥、肖世梁、陈宪强、朱开丹、詹德海、池 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吴善祥同志兼任。
二、统一思想,明确目标
近年来,教育部先后印发《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文件,并在2021年部署开展师德专题教育,全面加强新时代师德建设。各中小学校要深刻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组织领导和整体部署,力争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有效遏制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组织开办校外培训班”“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同家长搞利益交换”等突出问题,治理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三、扎实有序,推进落实
(一)对照自查。各中小学校要根据教育部专项整治要求组织开展对照自查。一是查机制,查一查本校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机构是否健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管理措施是否落实;二是查宣传,查一查文件精神是否传达到每一名教师,是否将县教育局“专项整治”举报电话:0598-6337930、6323095向社会公开;三是查台账,查一查收到的问题线索是否及时核查,发现有违规的教师是否及时上报,是否与教师签订《自觉抵制有偿补课承诺书》,是否建立教师师德个人档案。
(二)检查抽查。县教育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部分中小学校进行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将根据收到的问题线索和各校开展情况,对重点案件进行跟踪办理或直接调查核实,对问题多发、整治不力的学校进行专项检查,对专项整治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我局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肃问责所在学校负责人,并及时通报查实的典型案例。
四、强化保障,确保实效
(一)加强师德教育。各中小学校要结合6月份部署的师德专题教育,持续组织教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强化教师“四史”学习教育,开展师德优秀典型先进事迹宣传学习,引导教师学习践行新时代师德规范,自觉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行为准则。要运用典型案例和各地查处的相关案例为反面教材,集中开展师德警示教育。每所学校在专项整治期间至少召开1次师德警示教育大会,从严管理并规范本校教师从教行为,引导教师自觉抵制校外兼职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等违规行为。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严格责任追究,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在专项整治中要坚持以查促建、以查促改,边查边建、边查边改,同时要提前预判舆情风险点,密切关注舆情发展。中小学教师也要参照文件要求,开展自我对照检查。
(三)强化社会评价。在专项整治中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特别是家长和学生的意见建议,视情况可邀请家委会成员及家长参与明察暗访,重点是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和到培训机构兼职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是否还有教师收受礼品礼金和同家长搞利益交换问题,教师是否把主要精力放在校内教育教学和课后辅导,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是否及时核实并处置查实的违规教师,切实提升专项整治工作的社会满意度和家长认可度。
(四)落实惩戒制度。对于屡禁不止的违规补课行为被查处的,应撤销其教师资格。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多次发生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学校,要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多次发生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民办学校,在年度办学情况评估时予以降等处理,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五、报送材料要求
各中小学校要定期对每一阶段的工作全面梳理分析,总结成果,发现问题,完善措施,并及时按要求做好有关材料报送工作,确保专项整治不走样、不变形,落实到位,成效显著。
(一)报送线索统计。各中小学校在2021年9月16日、12月16日和2022年2月16日之前,分别报送《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线索情况统计表》,首次报送包括专项整治开始前2021年查处的案例。
(二)报送工作报告。2021年11月5日前报送中期报告,2022年3月10日前提交总结报告。中期报告和总结报告必须包括总体情况、自查整改情况、违规案例、处理通报情况、警示教育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各校主要负责同志签名并加盖公章,及时报送县教育局人事股肖宗理处。
附件:1.《教育部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3.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线索情况统计表
尤溪县教育局
2021年8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