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1104-0100-2021-00019
  • 备注/文号: 尤教思〔2021〕10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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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教育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尤溪县分公司关于在中小学生中开展“知党史铸信念”征文活动的通知
尤教思〔2021〕10号
来源:尤溪县教育局 时间:2021-05-11 10:39

各中学、中心小学,尤溪职业中专学校,局直属各单位: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在青少年学生中广泛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怀,发挥好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教育场所的作用,让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代代相传,根据《三明市教育局 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三明市分公司关于开展全市学生“知党史 铸信念”征文活动的通知》(明教思〔2021〕68号)精神,县教育局、县文旅局、邮政尤溪分公司决定在全县中小学生中联合开展“知党史 铸信念”书信征文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全县中小学校要组织广大师生用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遗址遗迹、纪念馆等红色文化教育场所,让学生实地了解三明、尤溪的发展史和红色历史,引导学生体验革命传统和革命精神,坚定革命理想与信念,感受三明、尤溪社会经济发展变化和取得的辉煌成就,在参观学习、阅读交流的基础上,结合学习“三明实践”,讲好“三明故事”“尤溪故事”,宣传“三明市城市名片”(即“风展红旗 如画三明”“中国绿都·最氧三明”“工业基地·活力新城”“满意在三明”),以书信体的形式向亲人、朋友或向逝去的革命先辈叙述三明、尤溪各个历史时期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人物和重要革命纪念地、家乡的发展和身边感人的故事。从不同角度展示中华悠久灿烂的历史文化,反映革命先辈英勇奋斗的光辉足迹,展现中国共产党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伟大历程。 

  二、参加对象 

  全县中小学(职业中专)学校在校学生。 

  三、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即日起~5月30日):各校组织学生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遗址遗迹、纪念馆等红色文化教育场所,指导学生阅读有关史料、撰写书信体征文,并开展校级作品的征集评选,择优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县级评选。 

  2.第二阶段(6月5日前):县将组织评审小组对各校推荐的优秀作品按组别进行评选。 

  3.第三阶段(6月8日前):县将评审小组评选出的县级优秀作品,择优推荐参加市级评选。 

  4.第四阶段(6月中旬):市将组织评审小组评选出市级优秀获奖作品。 

  四、任务分配 

  1.小学组: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城关小学、文公小学、东城中心小学、洋中中心小学、坂面中心小学、西城中心小学每校择优上送5篇,其余各校每校择优上送2~3篇作品参加县级评选。 

  2.初中组:尤溪二中、尤溪四中、尤溪五中、尤溪七中、梅仙中学、尤溪一中洋中分校、坂面中学、管前中学每校择优上送5篇,尤溪一中文公分校择优上送10篇,其余各校每校择优上送2~3篇作品参加县级评选。 

  3.高中组(职业中专):尤溪一中、尤溪五中、尤溪七中、晨光高级中学每校择优上送7篇,尤溪二中择优上送1~2篇作品参加县级评选。 

  五、奖项设置 

  奖项按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三个组别分设,根据征集到的作品数量,各组别按一等奖占10%、二等奖占15%、三等奖占20%的比例评奖,对获奖学生及指导教师发给荣誉证书。 

  六、征文要求 

  1.主题鲜明。本次征文大赛旨在讴歌百年辉煌,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时代精神。作品题材要立足三明、尤溪,通过挖掘三明、尤溪红色文化资源,真实记录、热情讴歌为三明、尤溪革命和建设事业做出贡献的优秀共产党员、英模人物的生动事迹,生动反映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三明大地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和现代化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 

  2.立意新颖,内容真实,感情真挚,条理清楚,语句通顺。作品内容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内容健康向上,文字形象生动。 

  3.征文必须是学生本人的真实作品,凡属抄袭或在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过的作品不予参加评选;小学组征文字数控制在500字左右,初中、高中(含中职)组字数在800字以上;征文的电子文档一律采用word编辑,以“参赛组别+姓名+学校+联系电话”命名,文章内不得标注作者姓名、所在学校、联系方式、指导教师等信息,用另页标注(附件2)。 

  七、其它 

  1.各校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广大学生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红色文化教育场所,进一步激发青少年学生爱国热情、凝聚人民力量、弘扬民族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并把开展“知党史 铸信念”征文活动与开展“从小学党史,永远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实施《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结合起来,与提高青少年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怀结合起来,营造更加浓郁“知党史 铸信念”的良好氛围。 

  2.各校请于2021年5月31日前按分配的数量上交一份作品和《学生“知党史 铸信念”征文报送清单》(附件1)纸质稿至县教育局思政股,作品电子稿通过钉钉办公平台发送。 

  附件:1.学生“知党史 铸信念”征文报送清单 

  2.作品封面 

 

 

  尤溪县教育局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尤溪县分公司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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