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1104-0100-2020-00013 文号 尤教办〔2020〕13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0-04-26
标题 尤溪县教育局关于举办2020年“风展红旗如画”暨纪念朱熹诞辰890周年师生书画摄影大赛及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的通知
内容概述 举办2020年“风展红旗如画”暨纪念朱熹诞辰890周年师生书画摄影大赛及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11104-0100-2020-00013
文号 尤教办〔2020〕13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0-04-26
标题 尤溪县教育局关于举办2020年“风展红旗如画”暨纪念朱熹诞辰890周年师生书画摄影大赛及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的通知
内容概述 举办2020年“风展红旗如画”暨纪念朱熹诞辰890周年师生书画摄影大赛及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
有效性 有效

尤溪县教育局关于举办2020年“风展红旗如画”暨纪念朱熹诞辰890周年师生书画摄影大赛及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6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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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中学、中心小学,尤溪职业中专学校,局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和《三明市委网信办等七部门关于举办“做四篇文章·为三明点赞”三明市首届网络文化节的通知》(明委网信办联〔2020〕16号)及《尤溪县开展三明城市名片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2020年“风展红旗如画”暨纪念朱熹诞辰890周年师生书画摄影大赛及校园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健康的审美情趣、培养良好的艺术修养,发挥先进文化滋养人心、凝聚力量的作用,促进青少年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推进美育教育改革发展。

  二、活动主题

  做四篇文章·为三明点赞。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尤溪县教育局

  协办单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尤溪县支公司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尤溪工作站

  四、活动内容

  (一)“风展红旗如画”暨纪念朱熹诞辰890周年“中国人寿杯”师生书画大赛

  1.征稿类别

  毛笔书法、硬笔书法,绘画等。

  2. 参加对象

  全县中小学、职业中专学校、幼儿园现在职在岗教师,教育局机关、电大、校外中心干部职工;全县在籍在校就读的中小学生、中职生;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尤溪工作站在读学员。

  3.作品内容及要求

  (1)书法作品内容要体现尤溪苏区改革开放以来,各项社会事业所取得的重大成就;突出“红色三明,工业三明,绿色三明,文明三明”四张明片以及朱熹的楹联诗句、名言或历代名人对尤溪赞美诗句等内容,做到内容健康向上,主题鲜明突出,能展示新时代教育系统广大师生的精神风貌和积极向上的价值取向。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2)绘画作品(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体裁不限。作品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四开(40cm×60cm)。

  (3)作品不要装裱。参赛者需在作品背后右下角处,用2B铅笔标注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学校名称、指导教师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4.奖项设置

  (1)由主办单位选聘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征集到的作品逐一进行评审。

  (2)按教师组、中学生组(含职专)、小学生组、电大学员组分设奖项,其中一等奖占总数的10%、二等奖占总数的15%、三等奖占总数的20%、优秀奖占总数的25%,获奖者和学生作品获一、二等奖的指导老师均发给荣誉证书。

  (3)部分获奖作品由县组委会统一装裱参展,展览地点另定。

  (4)主办单位将精选部分获奖作品编入《“风展红旗如画”暨纪念朱熹诞辰890周年“中国人寿杯”师生书画作品选集》。

  5.上交数量及方式

  尤溪一中、尤溪五中、尤溪七中、尤溪职业中专学校、尤溪一中文公分校、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城关小学、东城中心小学、洋中中心小学、坂面中心小学、西城中心小学要按组别、类别至少上送5件作品参加县级评选,其余中小学、幼儿园至少要上送3件作品(多送不限),须于2020年7月30日前将作品送至我局体卫艺股,联系电话:6323025。

  (二)摄影比赛

  1. 参加对象

  全县中小学、职业中专学校、幼儿园现在职在岗教师,教育局机关、电大、校外中心干部职工;全县在籍在校就读的中小学生、中职生。

  2.作品要求

  通过用摄影的手段、图片的形式,记录身边的时代印记和美好瞬间,并以“尤溪县××学校+作者+图片名称”命名提交,格式为JPEG,分辨率不小于1920px×1080px,每组作品不得超过6张。

  3.上交数量及方式

  全县各中小学、职业中专学校、局直属各单位要按组别至少上送3件作品(多送不限),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将作品以校为单位统一打包,通过钉钉平台发送至我局体卫艺股,联系电话:6323025。

  4.奖项设置

  (1)由主办单位选聘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征集到的作品逐一进行评审。

  (2)按教师组、中学生组(含职专)、小学生组分设奖项,其中一等奖占总数的10%、二等奖占总数的15%、三等奖占总数的20%、优秀奖占总数的25%,获奖者和学生作品获一、二等奖的指导老师均发给荣誉证书。

  (三)优秀微视频

  1. 参加对象

  全县中小学、职业中专学校、幼儿园现在职在岗教师,教育局机关、电大、校外中心干部职工。

  2.作品要求

  作品须为原创,内容要紧扣活动主题。要求画面清晰,声音清楚,标注字幕。作品为MP4格式的原始作品,分辨率不小于1920px×1080px。作品时长原则上控制在5分钟以内,适合互联网传播。

  3.上交数量及方式

  全县各中小学、职业中专学校、局直属各单位至少要上送1件作品(多送不限),并以“尤溪县××学校+作者+视频名称”命名提交,须于2020年10月30日前通过钉钉平台发送至我局体卫艺股。

  4.奖项设置

  (1)由主办单位选聘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征集到的作品逐一进行评审。

  (2)一等奖占总数的10%、二等奖占总数的15%、三等奖占总数的20%、优秀奖占总数的25%,获奖者及作品获一、二等奖的指导老师均发给荣誉证书。

  六、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安排

  (一)校园文化艺术节(2020年5月20日~7月20日)

  中学以校、小学(幼儿园)以中心小学为单位,紧密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突出学校办学(园)特色,制定本校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实施方案,并择优推荐优秀师生的作品在校园内,或在所在的社区(村、社)进行展演,做到“时间、场地、人员、经费、安全”五落实。并积极做好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县、市展演工作。

  (二)县级艺术展演月(2020年7月20日~11月20日)

  各校要在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优秀师生作品参加县级艺术展演月展演,并由我局组织人员对各校推荐的优秀师生作品进行评审,择优优秀师生的作品在县博物馆内展出,并将优秀师生的书画作品、摄影作品和微视频在“尤溪教育”等微信公众号展播,推荐到县融媒体中心进行首届网络文化节展播,并做好作品向省、市展演和“学习强国”平台等推荐工作。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指派校级分管领导全程做好文化节系列活动的各项工作,根据活动主题,制定富有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系列活动方案和实施细则,并把开展系列文化活动作为学校落实美育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进一步推动美育教育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2.广泛发动参与。各校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新媒体、自媒体等互联网传播平台的作用,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广大师生踊跃参与校园文化系列。加强互动交流,提高校园文化系列活动的品味和影响力。

  3.抓好督促落实。我局将各校开展、参与校园文化系列活动情况,纳入学校贯彻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学校年度工作综合考评和校长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校园文化系列活动取得实效。要认真做好系列活动好做法、好经验的总结提炼工作,并将开展系列活动情况的书面总结于2020年11月30日前报送我局体卫艺股。

 

 

  尤溪县教育局

  2020年4月26日

各中学、中心小学,尤溪职业中专学校,局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和《三明市委网信办等七部门关于举办“做四篇文章·为三明点赞”三明市首届网络文化节的通知》(明委网信办联〔2020〕16号)及《尤溪县开展三明城市名片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2020年“风展红旗如画”暨纪念朱熹诞辰890周年师生书画摄影大赛及校园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健康的审美情趣、培养良好的艺术修养,发挥先进文化滋养人心、凝聚力量的作用,促进青少年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推进美育教育改革发展。

  二、活动主题

  做四篇文章·为三明点赞。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尤溪县教育局

  协办单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尤溪县支公司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尤溪工作站

  四、活动内容

  (一)“风展红旗如画”暨纪念朱熹诞辰890周年“中国人寿杯”师生书画大赛

  1.征稿类别

  毛笔书法、硬笔书法,绘画等。

  2. 参加对象

  全县中小学、职业中专学校、幼儿园现在职在岗教师,教育局机关、电大、校外中心干部职工;全县在籍在校就读的中小学生、中职生;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尤溪工作站在读学员。

  3.作品内容及要求

  (1)书法作品内容要体现尤溪苏区改革开放以来,各项社会事业所取得的重大成就;突出“红色三明,工业三明,绿色三明,文明三明”四张明片以及朱熹的楹联诗句、名言或历代名人对尤溪赞美诗句等内容,做到内容健康向上,主题鲜明突出,能展示新时代教育系统广大师生的精神风貌和积极向上的价值取向。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2)绘画作品(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体裁不限。作品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四开(40cm×60cm)。

  (3)作品不要装裱。参赛者需在作品背后右下角处,用2B铅笔标注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学校名称、指导教师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4.奖项设置

  (1)由主办单位选聘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征集到的作品逐一进行评审。

  (2)按教师组、中学生组(含职专)、小学生组、电大学员组分设奖项,其中一等奖占总数的10%、二等奖占总数的15%、三等奖占总数的20%、优秀奖占总数的25%,获奖者和学生作品获一、二等奖的指导老师均发给荣誉证书。

  (3)部分获奖作品由县组委会统一装裱参展,展览地点另定。

  (4)主办单位将精选部分获奖作品编入《“风展红旗如画”暨纪念朱熹诞辰890周年“中国人寿杯”师生书画作品选集》。

  5.上交数量及方式

  尤溪一中、尤溪五中、尤溪七中、尤溪职业中专学校、尤溪一中文公分校、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城关小学、东城中心小学、洋中中心小学、坂面中心小学、西城中心小学要按组别、类别至少上送5件作品参加县级评选,其余中小学、幼儿园至少要上送3件作品(多送不限),须于2020年7月30日前将作品送至我局体卫艺股,联系电话:6323025。

  (二)摄影比赛

  1. 参加对象

  全县中小学、职业中专学校、幼儿园现在职在岗教师,教育局机关、电大、校外中心干部职工;全县在籍在校就读的中小学生、中职生。

  2.作品要求

  通过用摄影的手段、图片的形式,记录身边的时代印记和美好瞬间,并以“尤溪县××学校+作者+图片名称”命名提交,格式为JPEG,分辨率不小于1920px×1080px,每组作品不得超过6张。

  3.上交数量及方式

  全县各中小学、职业中专学校、局直属各单位要按组别至少上送3件作品(多送不限),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将作品以校为单位统一打包,通过钉钉平台发送至我局体卫艺股,联系电话:6323025。

  4.奖项设置

  (1)由主办单位选聘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征集到的作品逐一进行评审。

  (2)按教师组、中学生组(含职专)、小学生组分设奖项,其中一等奖占总数的10%、二等奖占总数的15%、三等奖占总数的20%、优秀奖占总数的25%,获奖者和学生作品获一、二等奖的指导老师均发给荣誉证书。

  (三)优秀微视频

  1. 参加对象

  全县中小学、职业中专学校、幼儿园现在职在岗教师,教育局机关、电大、校外中心干部职工。

  2.作品要求

  作品须为原创,内容要紧扣活动主题。要求画面清晰,声音清楚,标注字幕。作品为MP4格式的原始作品,分辨率不小于1920px×1080px。作品时长原则上控制在5分钟以内,适合互联网传播。

  3.上交数量及方式

  全县各中小学、职业中专学校、局直属各单位至少要上送1件作品(多送不限),并以“尤溪县××学校+作者+视频名称”命名提交,须于2020年10月30日前通过钉钉平台发送至我局体卫艺股。

  4.奖项设置

  (1)由主办单位选聘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征集到的作品逐一进行评审。

  (2)一等奖占总数的10%、二等奖占总数的15%、三等奖占总数的20%、优秀奖占总数的25%,获奖者及作品获一、二等奖的指导老师均发给荣誉证书。

  六、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安排

  (一)校园文化艺术节(2020年5月20日~7月20日)

  中学以校、小学(幼儿园)以中心小学为单位,紧密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突出学校办学(园)特色,制定本校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实施方案,并择优推荐优秀师生的作品在校园内,或在所在的社区(村、社)进行展演,做到“时间、场地、人员、经费、安全”五落实。并积极做好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县、市展演工作。

  (二)县级艺术展演月(2020年7月20日~11月20日)

  各校要在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优秀师生作品参加县级艺术展演月展演,并由我局组织人员对各校推荐的优秀师生作品进行评审,择优优秀师生的作品在县博物馆内展出,并将优秀师生的书画作品、摄影作品和微视频在“尤溪教育”等微信公众号展播,推荐到县融媒体中心进行首届网络文化节展播,并做好作品向省、市展演和“学习强国”平台等推荐工作。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指派校级分管领导全程做好文化节系列活动的各项工作,根据活动主题,制定富有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系列活动方案和实施细则,并把开展系列文化活动作为学校落实美育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进一步推动美育教育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2.广泛发动参与。各校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新媒体、自媒体等互联网传播平台的作用,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广大师生踊跃参与校园文化系列。加强互动交流,提高校园文化系列活动的品味和影响力。

  3.抓好督促落实。我局将各校开展、参与校园文化系列活动情况,纳入学校贯彻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学校年度工作综合考评和校长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校园文化系列活动取得实效。要认真做好系列活动好做法、好经验的总结提炼工作,并将开展系列活动情况的书面总结于2020年11月30日前报送我局体卫艺股。

 

 

  尤溪县教育局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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