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1123-0100-2019-00011
  • 备注/文号: 尤卫〔2019〕52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卫健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8-2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尤溪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芬太尼类药物管理的通知
尤卫〔2019〕52号
来源:尤溪县卫生健康局 时间:2019-08-27 11:18

尤溪县总医院: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管理,防止流入非法渠道。2019823日,我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你院芬太尼类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现反馈给你们,请认真落实整改。 

  一、存在问题 

  (一)住院部手术室的麻精药品专用保险柜未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二)医院药库的出库量与住院部手术室账本的入库量不相符。如:2019730日,盐酸瑞芬太尼注射液(1mg/支)的出库量为100支,而手术室账本的入库量为71支;2019814日,枸橼酸舒芬太尼注射液(1ml50ug)的出库量为250支,而手术室账本的入库量为269; 2019814日,枸橼酸舒芬太尼注射液(2ml0.1mg)的出库量为1盒,而手术室账本的入库量为7支。 

  (三)住院部手术室账本的结余量与现场实物清点的数量不相符。如:盐酸瑞芬太尼注射液(1mg/支)的账本结余量为72支,而实物清点的数量为88支;盐酸瑞芬太尼注射液(2mg/支)的账本结余量为24支,而实物清点的数量为28支;枸橼酸舒芬太尼注射液(1ml50ug)的账本结余量为389支,而实物清点的数量为490; 枸橼酸舒芬太尼注射液(2ml0.1mg)的账本结余量为19支,而实物清点的数量为27支。 

  二、整改要求 

  (一)你院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加强医共体内部医疗机构精麻药品的使用管理和相关制度的落实,深入开展医务人员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普法培训,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守法意识,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针对通知中存在的问题及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及《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整改,做到出库量与入库量相一致、账物相符及实行“双人双锁”管理等,并于201991日前将整改报告(包括存在的问题、整改方案、下一步工作规范)送局医政与科技教育股。 

  (三)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精麻药品的监督管理,将此列入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逾期不整改、整改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尤溪县卫生健康局 

                                  2019827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