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1104-0100-2019-00001 文号尤教思〔2019〕1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19-01-03
标题 尤溪县教育局关于贯彻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意见的通知
内容概述 贯彻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意见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11104-0100-2019-00001
文号 尤教思〔2019〕1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19-01-03
标题 尤溪县教育局关于贯彻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意见的通知
内容概述 贯彻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意见
有效性 有效

尤溪县教育局关于贯彻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3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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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中学、中心小学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尤溪职业中专学校,局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教育部制定印发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处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重大意义。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事关教师队伍整体形象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关键。长期以来,我中小学校始终将师德师风建设摆在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通过抓师德规范、师德教育、师德示范、师德考核等,不断创新载体,健全工作机制,引导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师德师风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但也应当看到,仍存在极个别教师理想信念淡薄、育人意识不强、师德涵养缺失,师德失范行为还时有发生,损害了教师队伍的整体形象。教育出台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完善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是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的迫切要求,是落实教师管理“严管厚爱、激励约束”的具体举措,对培养造就一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各校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将深化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小落细落实准则和处理办法的实施,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切实抓好学习宣传。各校要立即行动,做好准则和处理办法的宣传解读,做到全覆盖、无死角,采取个人自+辅导学习心得交流师德演讲形式,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和深刻认识新时代教师遵守职业行为准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师德失范的处理办法,做到人人应知应做、必知必做。县教师进修学校要将准则和处理办法的学习作为新教师入培训、教师继续教育模块校本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实施。通过组织学习培训,引领教师全面领会准则和处理办法要求、对照标准找差距,引导教师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同时,要充分挖掘身边师德典型,加强宣传教育,讲好师德教育故事,树立师德标杆,凝聚师德正能量,激励广大教师从善如流、潜心育人,自觉维护教师职业形象,提振职业精气神。 

  三、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各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开展一次师德调研,全面摸清情况,制定具体化的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补充修订师德考核评价要素,提高考核评价针对性、操作性。要将准则和处理办法纳入教师聘任、聘用合同中,让每位教师知准则、有敬畏、守底线。要不断完善师德考核指标体系建设,在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评优评先、教师资格注册等,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局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学校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纳入教育强县、对县督导、文明校园、平安校园、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评估体系,对师德建设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在实施教师师德考核评价中,要正确区分教师正常履职与师德失范的界线,避免简单将学生管理出现的问题均归结为教师行为不当,维护好教师正当权益。 

  四、健全监督查处机制。各校要对照准则和处理办法,深入排查本在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落实师德师风建设的主体责任,深化师德师风综合治理,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等,畅通师德师风监督举报渠道,构建学校、教师、家长、学生、社会“五位一体”的师德师风监督网络。对于发生准则中禁止行为的,一经查实即予以处理,绝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一人、惩治一人,真正做到“零容忍”。对影响恶劣、危害严重者要依法依规撤销教师资格,并清除出教师队伍;对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存在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学校实行“双查”机制,对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不力的有关领导实行问责。各校对已查实处理的违反师德师风案例进行梳理分析,及时开展通报和警示教育,举一反三,确保师德师风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各校在贯彻落实准则和处理办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关经验和意见建议,请及时报送我局思政股。 

    

  附件:1.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 

        2.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 

        3.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 

    

    

    

    

                                  尤溪县教育局         

  2019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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