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11104-0100-2018-00023 | 文号 | 尤教初〔2018〕24号 |
发布机构 | 尤溪县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18-08-30 |
标题 | 尤溪县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各年级 “零起点”教学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做好中小学各年级 “零起点”教学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11104-0100-2018-00023 | ||
文号 | 尤教初〔2018〕24号 | ||
发布机构 | 尤溪县教育局 | ||
生成日期 | 2018-08-30 | ||
标题 | 尤溪县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各年级 “零起点”教学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做好中小学各年级 “零起点”教学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中小学,局直属各单位:
为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各年级“零起点”教学的通知》(闽教基〔2018〕63号)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育教学行为,做好中小学各年级“零起点”教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校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规范办学行为,各学段各年级严格实行“零起点”教学,对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意义重大。各校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与过程管理,把各年级落实“零起点”教学作为当前规范办学行为的工作重点抓紧抓实,并形成开学前、开学初教育管理工作常态。
二、严格实施“零起点”教学。学校要组织教师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省颁课程设置方案和“零起点”教学要求,制定学期、学年教学计划,安排教学进度,确保教学内容和要求前后有机衔接、循序渐进。禁止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擅自进行所谓的“非零起点”教学,随意拔高教学要求、加快教学进度等行为,确保所有学生能适应新学段学习、跟上教学节奏。中小学校长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分工,建立课堂教学、学生作业等检查指导制度,促进教师形成“零起点”教学共识,落实具体责任。
三、加强督导检查。我局将在开学初关键时期,组织进行全覆盖、无缝隙督导检查,责任督学要加强学校、教师日常教学工作检查指导。将“零起点”教学纳入开学初学校工作教育督导重点要求,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督导情况要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四、有关工作要求。9月10日前,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学校网站、宣传栏,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家长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家长、学生公布本学期各年级各学科课程计划和教学进度安排,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中小学校校长要向我局作出“零起点”教学书面承诺,并上交初教股、中教股备案。
我局将通过门户网站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
电话:0598—6335562、6335075、6337930
电子邮箱:jyjjw930@126.com
附件:中小学零起点教学承诺书
(主动公开)
尤溪县教育局
2018年8月30日
附件
中小学零起点教学承诺书
尤溪县教育局:
为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各年级“零起点”教学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建立全面育人机制,严格实施“零起点教学”,我们庄严作出以下承诺。
一、组织全体教师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省颁课程设置方案和“零起点”教学要求,制定学期、学年教学计划,安排教学进度,确保教学内容和要求前后有机衔接、循序渐进。
二、要求全体教师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擅自进行所谓的“非零起点”教学,随意拔高教学要求、加快教学进度等行为,确保所有学生能适应新学段学习、跟上教学节奏。
三、自觉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分工,建立课堂教学、学生作业等检查指导制度,促进教师形成“零起点”教学共识,落实具体责任。
承诺学校(盖章): 承诺人(校长):
2018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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