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914-0100-2025-00011
- 备注/文号: 尤桥政〔2025〕30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八字桥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10-29
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
经乡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八字桥乡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普惠医联保参保缴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八字桥乡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八字桥乡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和普惠医联保参保缴费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切实做好我乡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充分发挥三明普惠医联保对多层次医疗保障服务体系的补充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和省、市、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惠医联保参保缴费系列文件精神以及尤溪县医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尤溪县2026年“三明普惠医联保”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2026年全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率应不低于2025年度水平。
二、参保对象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属地管理,参保对象为本乡行政区域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城乡居民:
1.具有本乡户籍的城乡居民;
2.持有本乡有效居住证的城乡居民;
3.驻尤武警官兵;
4.已在本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流动人口子女。
(二)三明普惠医联保。尤溪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工作或生活在三明长期居住的非三明地区参保基本医疗保险新市民、参保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的港澳台同胞均可自主选择购买三明普惠医联保。
三、筹资标准
2026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补助不低于700元/人。“三明普惠医联保”普惠版保费标准是150元/人;升级版保费标准是199元/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补充意外伤害保险保费为30元/人。
四、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正常缴费期: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缴费的参保人员,按个人缴费标准缴费,从2026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延长缴费期:2026年1月1日-2026年2月28日缴费的参保人员,按个人缴费标准缴费,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三)补缴期: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其中,3月1日至6月30日,补缴人员按个人缴费标准缴费;7月1日后补缴人员按个人缴费金额和财政补助金额之和缴费。
(四)新生儿:一周岁以内的新生儿,出生90天内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的,按照本年度缴费标准缴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在出生90天后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的,按照本年度缴费标准缴费,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
(五)待遇等待期:根据国家、省工作要求,自2025年起,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对未在集中参保期内参保的,设置3个月的固定待遇等待期(新生儿、医疗救助对象、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等特殊群体除外)。
三明普惠医联保:
投保窗口期为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五、参保登记
上年度已参加我乡城乡居民医保且户籍所在地无变化的参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户籍所在地发生迁移变化的,通过闽政通APP暂停原参保地参保关系后再办理新户籍地参保登记手续或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保参保地变更手续后再进行缴费操作。
首次参加我乡城乡居民医保以及职工医保转为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现场办理
1.城乡居民(含新生儿)持户口本或身份证或有效居住证(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已办理未领证凭条)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乡人力资源股或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
2.驻尤武警官兵由所辖中队办理参保登记。
3.免缴对象由认定部门向市医保中心尤溪管理部申报办理参保登记。
(二)网上办理
1.通过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闽政通、e三明居民参保登记模块办理参保登记;
2.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fujian.gov.cn/)社会保障模块办理参保登记。
六、缴费方式
税务部门接收由医保部门传递的参保档案登记信息和应缴费款信息后,提供“掌上、网上、自助、实体”等多元缴费渠道,由缴费人自行选择渠道完成缴费。缴纳的资金先缴入国库,再划转至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线上缴费渠道。福建税务App、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闽政通App、手机端二维码扫码缴费等。线上缴费渠道在办理业务时需先通过闽政通实名验证后才可操作办理。
2.线下缴费渠道。税务部门的办税服务厅窗口和自助办税终端、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柜面、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农商银行)营业网点柜面、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
(二)三明普惠医联保
通过“三明普惠医联保”官方微信公众号参保,保费由承保机构统一收取。经参保人员确认同意今后年度自动续保委托代扣代缴的,次年开始参保人员未提出停止续保要求的,实行自动续保扣费。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补充意外伤害保险缴费
通过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尤溪县支公司为我乡设立专用的微信二维码扫码缴费或现金缴费。
七、资助参保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第一、二类医疗救助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县相关部门认定的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2.第三类医疗救助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员由医疗救助基金按照90%比例给予定额资助,个人按照10%比例标准缴纳,即40元/(年·人)。
3.其他计生、残疾资助对象:残疾人、农村农民独女户、二女结扎户由县级财政资助参加2026年城乡居民医保。
(二)三明普惠医联保
1.享受参保资助对象:对县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革命“五老”人员(含“五老”遗偶)、低保对象、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的困难群体予以资助参保,所需资金由县财政部门保障。
2.支持资助参保对象:各村、各部门在职干部(含聘用人员)要积极为家人购买“三明普惠医联保”。鼓励各有关单位为本单位在岗干部职工(含聘用人员)及退休干部予以资助参保,做到在岗干部职工(含聘用人员)及退休干部应保尽保;鼓励支持经济财力条件好的村,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形式,对村民委员会两委人员、年满60周岁老人群体予以资助参保;鼓励企业、公司、工厂等团体投保。
3.动员重点人群参保:卫生院在全面组织医务工作者参保的同时,要积极动员引导老年人、重大疾病、长期病患、特殊病种、有既往病史,特别是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肿瘤等慢性病的重点人群购买“三明普惠医联保”;中、小学、幼儿园要全面落实教师、在校学生的参保宣传动员工作,在参加我乡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的基础上,引导在校学生购买“三明普惠医联保”。
八、退费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退费
属于福建省关于医疗保险费退费业务处理有关文件所规定的退费类型且符合退费处理条件的,缴费人可以通过线上缴费渠道或线下办税服务大厅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检查退费申请信息表是否填写完整、核验是否已入库,如已入库则签注该笔费款已入库,将退费信息、材料传递给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参保人是否发生医疗费用,对未发生医疗费用的复核该退费数据后办理。
(二)三明普惠医联保退费
1.保险责任开始前,参保人可通过“三明普惠医联保”微信公众号提交退费申请,承保机构将退还全部保险费。
2.保险责任开始后,参保人可前往承保机构提交退费申请,承保机构收到退费申请后,经审核将对未发生理赔费用的参保人退还未满期保险费。
九、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分工
人力资源股:负责各村参保缴费、录入等业务的指导和培训,并做好医保缴费进度的跟踪与统计上报工作。协调各村做好参保录入、缴费指导工作。
卫生院:负责组织乡村医生,特别是定点医疗机构的乡村医生做好医保政策的宣传工作,引导参保对象就医时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报销时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结算。
乡村振兴办、民政股、文教股、卫健股、退役军人事务股、残联等部门:负责资助参保人员的认定并将名单及时提供给上级主管部门,其中第一、二、三类医疗救助对象在已纳入医保系统管理的人员名单基础上进行动态管理。
八字桥乡幼儿园、小学、中学:负责通知在校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户籍地或常住地村委会参保缴费,对未参保、未缴费的在校学生进行再发动、再督促。
各村:各村要成立工作小组,统筹协调,齐抓共管,靠前服务,确保缴费任务顺利完成。
各驻村工作组:负责督促村两委干部上门征缴医保、普惠医联保及征缴进度统计上报工作。
(二)做好宣传动员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朋友圈、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工作人员进村入户等多种途径,切实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向城乡居民宣传资金缴纳办法、报销程序、报销比例、报销范围等具体政策,利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典型事例对城乡居民进行宣传动员,积极引导城乡居民参保,做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三)规范缴费工作
各村要加强对包片干部及工作人员的监管,提前向居民通知缴费时间、地点和收费单位;微信缴费以微信支付凭证为缴费凭证。规范筹资渠道,严禁全乡各村以各种方式、名目用村财为村民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规范各村村财开支。
(四)严格考核奖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完成情况与工分制、村年度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相挂钩,乡党建办、效能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定期进行督查,对完成任务好、参保率较高的村进行通报表扬,激励先进;对未能完成任务,影响全乡参保率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倒逼责任落实。
附件:1.八字桥乡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普惠医联保参保缴费任务表
2.自愿放弃参加2026年度医保承诺书
附件1
八字桥乡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和普惠医联保参保缴费任务表
单位:人
|
村别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完成 参保缴费任务数 |
普惠医联保应完成参保缴费任务数 |
备注 |
|
洪田村 |
2217 |
445 |
|
|
坑头村 |
2252 |
451 |
|
|
后曲村 |
691 |
138 |
|
|
洪牌村 |
1183 |
238 |
|
|
村头村 |
1283 |
258 |
|
|
罗岩村 |
988 |
199 |
|
|
下畲村 |
679 |
136 |
|
|
龙湖村 |
671 |
135 |
|
|
黄龙村 |
599 |
120 |
|
|
彭新村 |
284 |
57 |
|
|
集 镇 |
37 |
0 |
|
|
合计 |
10884 |
2177 |
备注:1.应完成任务数已扣除在县内或县外其他地区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人数,是城乡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应完成任务数。
2.资助参保人数以县民政局、残联、卫健局、扶贫办、退役军人局核定名单为准,拥有多重身份人员按一种身份统计。
附件2
自愿放弃参加2026年度
尤溪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承诺书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本人自愿放弃参加尤溪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承诺在2026年度产生医疗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承诺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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