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1107-0100-2021-00020
  • 备注/文号: 尤公综〔2021〕126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11-02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尤溪县公安局关于更名及调整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通知
尤公综〔2021〕126号
来源:尤溪县公安局 时间:2021-11-02 15:03

局属各单位、驻局纪检监察组:

  按照省厅、市局扫黑办有关要求,经县局主要领导批准,尤溪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更名为尤溪县公安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的名单如下: 

  组    长:李兴华  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  组 长:刘海斌  党委副书记、政委 

  罗德倩  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 

  陈新川  党委委员、副局长 

  乐培川  党委委员、副局长     

  洪章念  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欧阳兆勇  党委委员、副政委 

  郑志明  总工程师 

  林昭叁  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 

  王世生  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    员: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局扫黑办),挂靠刑侦大队,扫黑办调整后成员如下: 

  主    任:罗德倩  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兼任) 

  副  主 任:苏国强  刑侦大队大队长 

  吴绍和  指挥中心主任 

  吴孚益  法制大队大队长 

  周治春  治安大队大队长 

  黄茂楷  经侦大队大队长 

  周铭熠  刑侦大队副大队长(负责日常工作) 

  县公安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成员遇人事调整,由对应局领导或有关部门负责人接替;县局分管刑侦工作副局长、刑侦大队等相关警种遇人事调整,县局扫黑办主任、副主任相应进行调整,以上情况均不再另文通知。 

  

尤溪县公安局 

  2021年11月2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