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110-0100-2018-00026
- 备注/文号: 尤司〔2018〕40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11-20
2018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和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对照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制定了《尤溪县司法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抓好各项工作贯彻落实。现将2018年政务公开主要任务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
1.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公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围绕2018年全县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及时公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方面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取得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截至11月20日,共公开相关文件19份。
2.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按县编办要求及时梳理本单位权责清单,除涉密事项外,由县编办统一向社会公开。
3.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18年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关于加强乡村调解员法规培训并统一着装的建议》(人大〔1702〕72号),按时间要求进行了答复,并通过尤溪县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4.推动行业监管公开。根据《尤溪县司法局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规定,组织对法律服务机构进行“双随机”抽查,通过实地查看、调阅档案、回访案件当事人等形式对被抽查的两家法律服务机构的服务态度、费用收缴、学习教育、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5.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按时间要求及时公开2018年度尤溪县司法局部门预算说明和2017年度尤溪县司法局部门决算说明,主动接受监督,让单位资金使用在阳光下运行。
6.推进扶贫领域信息公开。利用农村广播、村(居)事务公开栏等载体,将法律顾问的姓名、联系电话、工作职责、聘任期限及“12348”法律援助热线电话等便民信息向本村(居)群众进行公布和宣传,为满足广大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搭建服务平台,助力精准扶贫。
二、加强政策解读情况
通过“在线访谈”、沈城普法微平台、县局政务公示栏、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解读司法行政领域里的重大政策,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回应社会关注。2018年共参与在线访谈1次,利用“沈城普法”宣讲相关法律法规3次。
三、加强舆情回应情况
成立了舆情工作小组,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注意收集各类舆情信息,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理好突发舆情事件,准备把握事态发展形势,讲清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的引导社会预期,以防发生重大舆情事件。2018年未发生舆情事件。
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情况
立足于“群众满意、群众方便”,深化“最多跑一趟”改革,推进法律援助案件网上审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一站式”服务工作。同时在公证处实体窗口通过制作一次性告知单、制度上墙,在沈城普法微平台宣传等形式,宣传告知办理业务或申请法律服务需要的各类材料,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腿”。
五、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微信等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公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并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严把内容审查关。截至11月20日,沈城普法微平台共发布信息14条,设置了法律服务、法治尤溪和实用范本3个栏目,尤溪县司法局今日头条共发布信息30条,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28条。
六、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情况
一是积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向社会公开司法行政领域里的信息,截至11月20日,共公开相关信息19条。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截至目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二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融入到其他宣传活动中,扩大宣传面,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三是严把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关。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截至11月20日,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共审查通过信息19条。
尤溪县司法局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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