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102-0100-2024-00120
- 备注/文号: 尤发改价格〔2024〕11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发改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11-04
尤溪县殡葬服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重新规范殡葬服务项目收费的请示》(尤殡〔2024〕9号文)收悉。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22〕14号)、《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免除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的通知》(尤政文〔2017〕349号)及《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免除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专题会议纪要》(〔2024〕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你中心为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服务需求,将部分殡葬延伸服务经营权市场化的实际情况,经研究,重新对我县殡葬服务项目收费进行梳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定价管理的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具体详见附件1)。
二、政府定价管理的延伸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具体详见附件2)。
三、政府定价管理的公墓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具体详见附件3)。
四、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我局有关殡葬服务收费文件中核定的项目和标准与本通知不符合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五、有关殡葬基本服务收费免费政策,严格按照《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免除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的通知》(尤政文〔2017〕349号)、《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免除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专题会议纪要》(〔2024〕81号)规定执行。
六、县殡葬服务中心要按照明码标价的规定做好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公示工作;对选择性服务项目,要事先告知,本着自愿选择、优质服务的原则开展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行服务、强制收费。
附件:1.政府定价管理的殡葬基本服务收费项目标准
2.政府定价管理的殡葬延伸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3.政府定价管理的公墓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
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