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1102-0100-2022-00050 文号 尤发改价格〔2022〕12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22-08-01
标题 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尤溪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尤溪梅仙至城关农村公交专线票价的通知
内容概述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11102-0100-2022-00050
文号 尤发改价格〔2022〕12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22-08-01
标题 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尤溪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尤溪梅仙至城关农村公交专线票价的通知
内容概述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尤溪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尤溪梅仙至城关农村公交专线票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1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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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三明市环宇运输有限公司尤溪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核定梅仙至尤溪农村公交专线票价的请示》(明环尤〔2022〕18号文)收悉。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22〕14号)规定、《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梅仙至城关公交专线开通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11〕84号)及《尤溪县物价局 尤溪县交通局关于核定尤溪梅仙至城关专线公交车票价的通知》(尤价〔2011〕56号)精神,现就尤溪梅仙至城关专线农村公交票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公交票价继续按照尤价〔2011〕56号文核定的标准执行。即:梅仙至城关全程票价3元/人、汶潭村至梅仙镇短程票价2元/人。 

  2.你公司应严格落实老年人和优抚对象乘车免费政策,并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尤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1日 

三明市环宇运输有限公司尤溪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核定梅仙至尤溪农村公交专线票价的请示》(明环尤〔2022〕18号文)收悉。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22〕14号)规定、《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梅仙至城关公交专线开通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11〕84号)及《尤溪县物价局 尤溪县交通局关于核定尤溪梅仙至城关专线公交车票价的通知》(尤价〔2011〕56号)精神,现就尤溪梅仙至城关专线农村公交票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公交票价继续按照尤价〔2011〕56号文核定的标准执行。即:梅仙至城关全程票价3元/人、汶潭村至梅仙镇短程票价2元/人。 

  2.你公司应严格落实老年人和优抚对象乘车免费政策,并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尤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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