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1504-1056-2014-00333 文号尤价〔2014〕2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物价局 生成日期 2014-04-01
标题 尤溪县物价局关于尤溪县管道天然气试行销售价格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11504-1056-2014-00333
文号 尤价〔2014〕2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物价局
生成日期 2014-04-01
标题 尤溪县物价局关于尤溪县管道天然气试行销售价格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尤溪县物价局关于尤溪县管道天然气试行销售价格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4-04-01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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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福建中闽海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尤溪分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核定尤溪县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标准的请示》收悉。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天然气价格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闽价商〔2008497号)和《三明市物价局关于下放部分价格管理权限的通知》(明价〔201332号)规定精神,结合你司提供的项目批准文件、“可研”、“初设”文本以及经营成本费用预测等相关资料,经研究决定,尤溪县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试行销售价格为4.70/立方米。

  本批复自你公司管道天然气供应之日起执行,试行期至20151231日止,并做好“阳光价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

  

   尤溪县物价局

   201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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