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1100-0100-2011-01119
  • 备注/文号: 尤政文〔2011〕372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1-11-26
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尤溪县“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专项规划的通知
尤政文〔2011〕372号
来源:尤溪县政府办 时间:2011-11-28 11:3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尤溪县“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专项规划》已经2011年11月25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尤溪县“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专项规划

  目 录

  一、总论 …………………………………………………………………………………3

  (一)“十一五”期间环保工作的主要进展 …………………………………3

  1、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3

  2、污染物减排目标提前完成………………………………………………4

  3、环境综合整治取得进展…………………………………………………4

  4、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6

  5、环境管理和环保执法力度不断加大…………………………………7

  6、环保投入不断增加 ………………………………………………………8

  7、环保自身能力建设得到加强……………………………………………9

  8、环境宣传教育日益深入 …………………………………………………10

  (二)“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形势…………………………………………10

  1、生态环境的总体压力加大,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严峻…………10

  2、尤溪流域将是污染治理的重点 ………………………………………11

  3、消费规模的扩大及消费结构的转变给环境保护带来更大压力 ……11

  4、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和国际履约使环境保护面临更大挑战………11

  (三)“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范围、期限和依据……………………12

  1、“十二五”规划的范围……………………………………………………12

  2、“十二五”规划的期限……………………………………………………12

  3、“十二五”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12

  二、指导思路、环境目标…………………………………………………………12

  1、指导思路……………………………………………………………………13

  2、基本原则……………………………………………………………………13

  3、环境目标……………………………………………………………………14

  4、主要环境指标………………………………………………………………14

  三、主要任务…………………………………………………………………………15

  1、强化生态保护建设,提高生态保障水平 …………………………16

  2、强化工业污染防治,确保实现总量削减目标 ……………………20

  3、持续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水环境质量 ……23

  4、继续加强大气污染控制…………………………………………………25

  5、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城市环境质量………………………25

  6、推进农村环境整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6

  7、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27

  8、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提高执法监管水平…………………………………27

  四、环境安全与辐射环境监督管理…………………………………………………28

  1、环境安全与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现状……………………………………………28

  2、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28

  3、主要目标 ……………………………………………………………………………29

  4、对策措施 ……………………………………………………………………………29

  5、管理机构及应急能力建设…………………………………………………………29

  五、规划实施保证…………………………………………………………………………29

  (一)政府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29

  (二)强化环境管理……………………………………………………………………30

  1、城市环境管理制度与环境规划相结合…………………………………………30

  2、“十二五”环境管理工作要点 …………………………………………………30

  (三)环境监察…………………………………………………………………………32

  1、加强污染源监督管理…………………………………………………………………32

  2、加强环境执法监督机制……………………………………………………………32

  3、加强排污费征收工作…………………………………………………………………32

  4、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33

  5、加强风险防范能力……………………………………………………………………33

  (四)环境监测…………………………………………………………………………33

  1、加强监测站的管理……………………………………………………………………33

  2、提高质量分析水平……………………………………………………………………33

  (五)环境保护资金筹集……………………………………………………………34

  (六)环境科技…………………………………………………………………………34

  (七)积极发展环保产业……………………………………………………………35

  (八)强化环境保护宣传教育………………………………………………………35

  (九)加强环保自身能力建设………………………………………………………35

  (十)实施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重点工程……………………………………36

  一、总论

  (一)“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进展

  “十一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环保局的指导下,围绕经济发展这个中心,以改善环境质量、保护群众健康、保障环境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在县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环境保护“十一五”计划得到较好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正在深入实施,尤溪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初见成效。在我县经济快速增长的情况下,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得到加强,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局部环境有所改善;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环保投入逐步增加,群众环境意识明显增强,环保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1、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

  (1)环境空气。2010年全县环境质量总体与上年基本持平,城区空气污染指数年均值为44,全年空气质量达到优;二氧化硫、可吸颗粒物等指标与上年基本持平,二氧化氮年均值较上年有所上升,县城区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全县酸雨污染范围稳定,酸雨污染有所上升,城区酸雨率为22.99%,为非酸雨区,较上年有所上升。

  (2)地表水。2010年尤溪水质为优,总体为Ⅲ类水质,水质达标率100%,与上年相同。

  (3)集中式饮用水源。2010年县城区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总体为Ⅱ类水质,与上年相同。

  (4)声环境。2010年全县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A)声级为55.5分贝,属于“轻度污染”范围,总体质量与上年基本持平;城区道路交通环境噪声平均等效(A)声级为67.2分贝,属于“好”范围,总体质量与上年基本持平。

  2、污染物减排目标提前完成

  “十一五”期间,尤溪县在分析2005年度主要污染物变化情况的基础上,对全县污染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并对各年度主要污染物变化情况进行了预测,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尤溪县各年度减排工作计划,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小组,认真核查企业的减排台账,做好核查记录,指导重点企业开展污染物减排工作,把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落实到各有关乡镇和企业。同时,进一步加大减排工作宣传力度,结合开展全县造纸行业废水深度治理、选矿企业废水循环利用、立窑水泥企业关闭等各项污染整治工作,对企业减排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减排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尤溪县“十一五”期间,完成化学需氧量(COD)减排1015.15吨、二氧化硫(SO2)减排139.12吨,全面完成了《尤溪县“十一五”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和《尤溪县“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所制定的减排任务。

  3、环境综合整治取得进展

  (1)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闽政〔2009〕16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明政文〔2009〕101号)的有关要求,制定了《关于尤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尤政文〔2009〕152号),明确整治目标、整治任务、保障措施。

  (2)重拳整治造纸污染。根据国家新的造纸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要求全县造纸企业必须2010年底前全面完成深度治理工作。全县30家造纸企业,26家企业完成废水深度治理设施的建设投入运行,2家长期停产,2家2011年关闭。

  (3)积极推动选矿企业废水循环利用。县委、县政府制定下发了选矿废水污染限期治理计划和废水循环利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全县所有铅锌选矿企业必须在2010年底前实现选矿废水循环利用。全县29家选矿加工企业,25家企业建成选矿废水循环利用设施投入运行,2家已经建好废水循环利用设施待验收, 2家企业长期停产未建设废水循环利用设施。

  (4)制定畜禽养殖发展规划和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方案,严格按照省、市、县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召开各种形式动员会、座谈会,明确养殖污染治理责任主体,增强广大养殖户做好污染治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制定畜禽养殖发展规划和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方案的基础上,全面开展禁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的调查摸底,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深入禁养区内有关乡村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核查,确定拆迁对象,丈量拆除面积。截至2010年底,全县已拆除畜禽养殖场64家,拆迁养殖场面积100676.09平方米,基本完成了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的关闭和搬迁工作。

  (5)饮用水源保护整治工作得到落实。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整治:大池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有一采石场已停产;东村溪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80亩农田,已建成生活污水截污沟将生产和生活污水引至下游;洋中清水水库和管前底汤水库一级保护区内各20亩农田已征用,并进行造林和植被恢复;汤川前园坑和联合乌美坑保护区内各20亩农田已征用。二级保护区的整治:搬迁梅仙镇际底水库二级保护区内的料场,梅仙镇际底水库二级保护区的21.3亩农田已征用并进行造林绿化和植被恢复。

  4、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1)制定重点流域沿河两岸一重山造林绿化, 2007—2010年已完成造林绿化2935亩。

  (2)开展省级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创建工作,汤川乡、八字桥乡、坂面乡、尤溪口镇、台溪乡、城关镇、洋中桂峰村、管前东上村、台溪安阳村、台溪桃坪村、汤川溪坪村、中仙长门村、联合连云村已通过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验收工作。

  (3)加强矿区管制。一是铅锌产业整合取得突破。我县的铅锌产业已成为推动尤溪地方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主导产业之一。由于存在铅锌矿产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的发展现状,给环境保护带来了较大的压力。为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引导推进矿业经济向“效益、速度、环保、节能”方向发展作为重要议事日程,连续两年把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整合列为急需解决的十大困难与问题,并认真开展了铅锌矿产资源整合和选矿企业环保整治工作。二是严格监督管理,制定矿山长效保障机制。在加强矿山、选矿企业日常监督管理的同时,我县于2007年起全面实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对县30家铅锌企业35座尾矿库实行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2010年还全面推行了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三是认真做好高速公路沿线“青山挂白”治理工作。根据“青山挂白”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乡镇、各部门密切配合,通过组织调查摸底,对“青山挂白”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对策,明确任务,制定计划,同时把高速公路两侧禁采区内的“青山挂白”作为治理的重点,集中力量,依法全面取缔沿线禁采区内无证开采、勘查等行为,治理青山挂白,恢复生态植被。

  (4)在城西和埔头树立两块禁止往河道管理范围内弃土、弃渣的大型水法宣传牌,制止往河道管理范围内弃土、弃渣等水事违法行为共计5起,立案处罚1起。做好河道采砂的许可工作,2010年共受理河道采砂申请34份,经过严格的审核后审批核发河道采砂许可证34本,依法征收河道采砂管理费11.3万元。加强了对河道采砂的日常管理,取缔了42家无证砂场。

  5、环境管理和环保执法力度不断加大

  为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始终坚持提前介入、深入调研、做好服务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法》,开展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执行情况专项清查活动,强化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同时抓好环保窗口建设,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规范行政审批,提高办事效率。

  加强监督执法,确保环境安全。加强了环境日常监理,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现场抽查相结合、一般性巡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节假日及夜间突击巡查等形式,及时掌握企业排污状况。联合组织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有效地遏制了污染反弹,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联合组织开展了清查放射源行动,做好放射源管理;切实加强了对医疗废水排放的监管力度;开展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事故专项检查。

  6、环保投入不断增加

  “十一五”期间环保投入不断加大,完成城区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污水处理厂自2009年12月底建成运行后,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截污系统运行情况良好,2010年生活污水处理率67.01%,污水处理各项出水指标满足设计排放要求,是化学需氧量减排的主要单位。为加大污水的收集率,减少尤溪上游水环境的污染,加大尤溪流域治理,2010年县委、县政府提出污水管网二期项目的建设。完成污水接户管建设同时,陆续完成了水东新城支管的铺设,累计铺设污水管网长度计5154米,完成各种截污检查井计173个,污水截污管网挡护和埔头段污水主管铺设和截污支管的衔接,累计完成投资873.6万元。尤溪县科兴环保有限公司2009年底完成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建成运行以来,2010年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0%以上,并做到达标排放。2010年度还相继完成了西城生活垃圾中转站、水东新城生活垃圾中转站项目的建设工作。

  7、环保自身能力建设得到加强

  2009年,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并重,严格环境执法,强化环境管理,较好地完成年度环保工作任务,全市环保业务工作量化考评中获第一名。

  2010环境监测站年共选送13人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业务培训,23人次参加省、市环境监测站举行的比对实验比对结果全部合格,环境监测能力得到加强,2009年环境监测站通过省级标准化验收,2010年环境监察大队通过市级标准化建设验收,达到国家中部地区2级标准,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得到提升。“十一五”期间安排资金463万元用于减排“三大体系”能力建设、监测、监察标准化建设及环保自身能力建设,加大装备投入、改善工作条件,环保自身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

  经过中共尤溪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下发了尤委编〔2008〕1号文件,同意尤溪县环境保护局增设自然生态保护股,“十一五”期间环境监测站增加编制8人,监察大队增加编制6人,环保队伍得到加强。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按照“四个一”(一身正气执法、一尘不染治污、一丝不苟办事、一心一意为民)的行风建设目标,加强三个文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和效能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8、环境宣传教育日益深入

  2010年6月5日,围绕 “低碳减排,绿色生活”的环保宣传主题。通过设咨询台、悬挂标语、架设科普展板、发放宣传彩页、制作了环保公益广告和环境质量报告并在县电视台、彩屏信息中心循环播出、山地自行车协会自发组成环保宣传志愿者服务队,骑着插有环保标语彩旗的自行车,环绕县城向群众宣传环保等系列活动,传递低碳减排理念,倡导绿色生活。

  (二)“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形势

  1、生态环境的总体压力加大,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严峻

  未来一段时期,尤溪县仍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加速发展阶段,产业结构的重要特征趋向明显,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的优化调整还需要较长时间,消费规模的扩大及消费结构从生存型向小康型和发展型快速过渡,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压力持续加大。同时城镇化环境问题将更加突出,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发展使尤溪县环境保护面临前所未有的新挑战。

  污染物排放总量增加。据测算,“十二五”时期主要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总体呈上升趋势,治理任务仍相当艰巨。

  污染治理难度加大。“十二五”时期环境污染将呈现以下总体趋势:污染物介质从大气和水为主向大气、水和土壤三种污染介质共存转变;污染物来源由单纯的工业点源污染向工业点源污染和农村、生活面源污染并存转变;环境污染问题趋于复杂,使污染治理难度加大。

  2、尤溪流域将是污染治理的重点

  “十二五”期间产业发展规划将以福建尤溪经济开发区发展为重点,福建尤溪经济开发区作为省级开发区,将不断发展食品加工、竹木加工、轻纺、电子信息、生物科技等产业。大量企业的建成将增加SO2、NOx等污染物的排放,可能使区域酸雨污染加剧,同时也将造成城市和区域大气中细微颗粒物污染、降低能见度和形成灰霾天气。另外,在生产运输过程中可能会使环境问题产生叠加效应,大大增加环境事故概率。

  3、消费规模的扩大及消费结构的转变给环境保护带来更大压力

  “十二五”时期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度提高,消费结构由生存型向小康型、发展型快速转变,消费方式向多样化、高级化发展,也将给环境保护带来更大压力。城市居民住房消费需求仍将趋向中、大面积和多室多厅的住宅户型,住房更新速度加快,将拉动住房施工面积不断增加,挤占宝贵的建设用地和城市绿地,增加固体垃圾;私人交通工具拥有量持续增长,将加重机动车尾气污染以及噪声污染;无线通讯设备大量使用、家用电器加速更新换代及农村居民家用电器消费量增长,由此产生的电磁辐射污染和电子垃圾污染问题将日益突出。

  4、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和国际履约使环境保护面临更大挑战

  我国历来高度重视全球环境保护问题,目前已签署和批准了30多项国际环境公约,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采取了积极的行动和应对措施,发展低碳经济、应对气候变化还将纳入“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际上认为,我国的碳排放总量已跃居世界第一位,面对国际上要求中国减排呼声的高涨以及2012年《京都议定书》的到期、新一轮谈判的到来,中国面临很大的减排压力。据研究,福建省1995~2006年碳排放平均值在全国各省(市、区)中相对较小,但具有较高的排放增长率。今后随着高碳产业的发展,减排压力将加大。应对气候变化和国际履约使环境保护面临更大的挑战。

  (三)“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范围、期限和依据

  1、“十二五”规划的范围。规划范围为尤溪县全辖区。含8个镇、7个乡。总面积3463平方公里,总人口42.8万人,县城人口约11.5万人。2009年GDP达78.83亿元。

  2、“十二五”规划的期限。规划期限为2011-2015年。规划基准年为2010年,同时收集2005年数据作为比较参考。

  3、“十二五”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2002年、《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纲要(试行)》2004年、《福建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2003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若干意见》2004年。

  二、规划的指导思路与环境目标

  1、指导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战略部署,按照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绿色海峡西岸的总体要求,加强“十二五”时期尤溪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以低碳经济理念引领产业转型和生态城市建设,以削减总量、改善质量、防范风险为着力点,实施环境分类管理,努力构建生态建设机制,积极探索环保新道路,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为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提供生态环境保障。

  2、基本原则。优化经济,保障民生。紧密联系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总体部署,妥善处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资源利用、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从公众对环境的基本需求出发,坚持以人为本,重点解决与民生相关的突出环境问题,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和谐。

  统筹兼顾,同步改善。统筹推进城乡环境保护。注重城乡现有环境问题的差异性和改善的同步性,把城市环境和农村环境作为有机整体,坚持城乡环境保护协同推进,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促进城乡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尤溪区域环境的差异性,充分体现环境污染特征的区域性差异,强化环境保护措施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突出规划与主体功能区划的相衔接,合理调整产业布局,分区控制,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格局。

  防治结合,重在预防。适应发展的要求,提高环保准入门槛,通过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件和“三同时”制度等措施,确保不欠环保新帐;通过加大污染整治、生态恢复力度,努力还环保旧账。

  提高意识,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关系民生,大力弘扬环境文化,积极建设生态文明,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营造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增强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和监督权,推进全民参与环境保护。

  创新机制,强化监督。落实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现”规定,创新环保工作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环保监管的责任主体、监管原则和责任要求,联手推进环境保护,共同解决环境问题。

  3、环境目标。到2015年,全县单位GDP碳排放量明显下降,工业污染防治水平进一步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效控制,防范环境风险能力明显增强,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城市污染扰民问题切实解决,城乡饮水安全得到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尤溪流域水质在达到功能分区标准的基础上有所改善。生态建设全面推进,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建设全面启动,区域生态安全体系基本形成,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生态环境统一监管能力明显增强,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基本建成。初步建成人居环境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生态环境支撑体系,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加快发展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4、主要环境指标。

  (1)环境质量指标

  ——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5%以上;

  ——闽江(尤溪段)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95%以上;

  ——城市空气质量符合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比例达95%以上;

  ——区域环境噪声小于56分贝;

  ——交通干线噪声小于68分贝;

  ——城市功能区噪声达标率昼间60%、夜间20%。

  (2)生态建设指标

  ——森林覆盖率保护达73.1%;

  ——受保护地区占土地面积比例达21%;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达11096公顷;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

  ——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平方米以上。

  (3)污染防治指标

  ——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控制在市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市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90%以上。

  三、主要任务

  “十二五”环保工作着力点是削减总量、改善质量、防范风险和建设生态文明。即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切入点,以削减总量为重要抓手,以建设生态文明为基础,以实现生态县建设为目标,在环境形势明显好转的同时,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改善民生。

  重点抓好以8下个方面任务。

  1、强化生态保护与建设,提高生态安全保障水平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以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充分发挥现有生态环境优势,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大力发展生态效益型经济,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紧紧围绕重点地区、重点生态环境问题,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区推进,把尤溪县建设成生态良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的繁荣县。

  落实生态县建设的基础工程。生态县建设是当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对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具有重要意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建设示范工作,坚持把加快推进生态建设示范工作作为科学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确定了2015年建成生态县的目标任务。按照生态县建设要求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数达到80%的指标要求,到2015年全县12个乡镇达国家级生态乡镇和200个村达市级以上生态村并获命名。大力推进“绿色县城”、“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村镇”、“绿色厂区”等绿色系列创建活动,将环境保护延伸到社区、家庭,扩大到农村,深入到企业,普遍提高公众环保意识,推进公众参与环保,扎实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2015年,全县20%的学校达到“绿色学校”要求、50%的社区达到“绿色社区”要求。

  构建生态安全格局。根据区域发展功能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布局,全面实施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工程,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维护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与平衡,构建生态安全格局。一是加强流域森林生态系统的保育以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强化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尤溪流域重要河流发源地和水源涵养地。二是建设尤溪的干流和主要支流构成的水体生态廊道,加强流域综合整治,防治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严格控制水电梯级开发,保护水域生态系统的连续性和整体性,确保水质安全。二是建设网状生态廊道。以生态公益林为基础,建设联系自然保护区、小区的森林生态廊道,促进生物迁移,保护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联系,以维护生物多样性;建设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乡村公路、铁路组成的绿色通道,在干道沿线建设高标准的绿化带,减少交通干道对穿越生态系统的干扰和影响。

  加强生态功能区划的实施和管理。将生态功能区划要求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所有的区域经济规划以及各类专项规划应与生态功能区划相衔接,充分发挥区划的引导作用,促进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将生态环境功能区划作为环境准入的重要依据,所有区域经济发展与开发规划、建设项目进入环境决策咨询、项目选址、环境影响环评审批程序时,都必须将生态环境功能区划作为重要依据,根据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功能区的功能定位、保护目标、准入条件、保护措施等要求,进行认真论证,切实把好准入关。

  以生态环境功能区划为指导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根据我县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状况、人口数量以及开发程度和潜力,以生态功能区划为基础,合理划分重点开发、适度开发、禁止开发3类主体功能区,并逐步建立健全以及主体功能区划为基础的差别化区域开发政策,开展分区差别化环境管理,切实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和效率。一是重点开发区域。省级经济开发区和具有较大开发前景的低丘缓坡和河谷盆地,要充分考虑环境仍有一定容量、资源较为丰富、发展潜力较大等因素,实行重点开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合理利用环境承载力,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同时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做到增产不增污。二是适度开发区域。主要包括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在坚持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实行适度开发,适度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等符合生态环境功能的特色优势产业,确保生态功能的恢复与保育,逐步恢复生态平衡。三是禁止开发区域。主要是指在自然保护区和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区实行禁止开发,依法实施保护,严禁不符合规定的任何开发活动。

  继续推进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示范区建设。提高自然保护区的管护能力与建设水平。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区体系,推进自然保护区之间的生态廊道建设,基本建成类型多样、功能完善的自然保护区网络。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开展自然保护区的评估,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周边资源开发活动的监控引导,推动自然保护区建设由“面积型”向“功能型”的转变。推进生态公益林保护和建设,做好流域干流、一级支流一重山造林、补植和封山育林,修复流域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护林。提高林地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强森林资源的抚育更新,优化森林资源结构,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强化森林资源的生态功能,加快实施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的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

  加强开发建设活动的环境监管。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的原则,有效控制开发建设中的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运用土地价格调节机制,引导节约集约用地。规范矿产资源开发整合与保护,根据划定的矿产资源禁采区、限采区和可采区,进行分类管理,严格执行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推进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促进矿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根据省政府各阶段要求落实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严格河道采砂监管。强化旅游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完善环保设施配套,建立监管制度,严格旅游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推动全县生态旅游胜地的建设和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公路规划和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把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作为公路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落实到公路建设的全过程,有效控制公路建设中的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

  加强生态环境监察。对重要生态功能区域生态敏感区、脆弱区实行生态环境监察,并建立监察制度,对这些区域的开发建设活动实施全过程的跟踪监察,切实防范可能因开发活动产生的生态破坏。要实施资源开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运行等全过程的生态环境监察,切实解决中小型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低和重审批轻管理的问题。严格执行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严厉打击矿产资源开发中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矿山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案件,坚决遏制矿区生态恶化的趋势。强化旅游开发活动的环境保护,加大对旅游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情况的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生态敏感区域旅游开发项目的执法力度,打击破坏生态的违法活动。

  2、强化工业污染防治,确保实现总量削减目标

  以削减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以重点污染行业、企业污染治理为重点,通过总量控制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实施工业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工程,大力推进污染减排市场化机制,加强工业污染综合治理,确保总量削减目标的实现。

  推动多污染物协同减排。突出重点指标削减,同时以重点指标带动相关污染物指标的控制与削减。在继续实施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的同时,将氮氧物、氨氮纳入“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并对总磷、总氮、颗粒物、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重金属等指标实施重点控制,尤溪增加重金属控制指标,大力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力争做到全防全控。

  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以结构减排为主,进一步推进石化、建材、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的结构调整工作,依法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大力发展低能耗、低排放、高效益的高新技术产业,坚决关停小水泥、小造纸、小化工、小印染等企业,加大结构性污染物治理力度,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继续加大工程减排力度,强化对减排工程、措施的监督管理。化学需氧量减排要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并延伸到乡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氨氮减排要以城镇污水处理厂完善脱氨措施、工业废水稳定脱氨以及规模化养殖场废水治理为重点;二氧化硫减排主要是燃煤锅炉烟气脱硫和工业园区集中供热;氮氧化物减排推行水泥厂脱硝设施建设。以工程推进为主,辅以淘汰落后产能、加强环境监管力度、完善政策制度、提升科技防治水平等多种措施。

  推行全过程核查监管。统筹环境准入、环评审批、清洁生产、环境监察等多方面力量,由末端治理向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整体防控体系推进。探索现场检查、在线监控、远程视频、远程中控等手段的整合与联动;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开展申领、核发、换发、撤销、吊销等信息网上动态公示制度试点,探索排污许可、排污收费、减排核查等数据的关联协同。

  加强生产、排污、隐患过程全流程监管。对已建污染治理设施的排污单位,要求规范运行治理设施与在线监控设施,完善环保相关制度,健全档案台账。同时,强化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重点排污单位的中控系统建设与完善,将主要生产过程参数与污染物排放参数统一纳入监管,实时记录并规范建档,作为污染控制与总量减排的重要核查手段。

  加强源头把关。严格环境准入,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相关规划、不能达标排放、不符合功能区要求、不满足总量调剂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把排污总量指标作为新上项目的前置条件。进一步强化污染减排对经济发展方式的倒逼机制,约束企业盲目投产扩产,限制地方经济粗放增长。坚持清洁生产要求,将清洁生产作为环评及其专家评审、技术评估、行政审批的重要原则。强化环保“三同时”监管,对新建项目开展“建设期环境监察”,督促排污单位切实履行环保“三同时”,规范建设环保治理设施,对未按要求建成环保治理设施或试生产期间运行不正常的,予以暂停试生产并限期治理。

  抓好重点流域、重点工业园区、重点行业综合整治。重点抓好造纸、印染、制革等行业的技术改造和污染治理工作。加快污染治理设施的维护和技术改造,确保稳定运行,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和联网工作,实现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测监控。推进工业污染集中控制区建设,做到污染物集中控制、集中治理、达标排放。

  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产业。继续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围绕选矿业,积极推动选矿废水的循环利用,优化资源配置。目前尤溪县能源结构以化石能源为主,在“十二五”期间要大力发展清洁能源,重点抓好印染、化工、造纸、有色金属等高消耗、高污染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大力发展核电等清洁能源,并逐步提高清洁能源在全省能源结构中的比重。

  从发展阶段的角度来看,尤溪县仍然处于工业化的中后期,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阶段并未完成,目前面临的节能减排所面对的结构调整的压力、技术更新的压力、管理创新的压力已经相当大。“十二五”期间要“边发展边减排”,加快推进能源结构低碳化,在能源利用结构优化中,通过工艺改善和能源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综合能耗,逐步改变能源利用模式。积极推进新能源开发,改善区域能源利用结构。逐步降低碳素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真正实现能源结构低碳化。建立一个以创新科技为基础的新型工业、新型农业和新型服务业的新兴工业化发展道路。在消费领域,要求的是一种新型的生活消费方式,实行消费的低碳化。消费低碳化要从绿色消费、绿色包装、回收再利用三个方面进行消费引导。

  3、持续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

  “十二五”期间尤溪县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废水排放量呈增长趋势;畜禽集约化、规模化养殖持续发展;矿产资源开采等都将对流域水环境水质改善和水生态形成持续的压力。因此,“十二五”期间要加强重要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确保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生态良性循环。

  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加强对县级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的污染源治理,重点在于农村生活污染、农田径流污染及畜禽养殖污染的治理,并加强取水口上游的水源涵养林的维护及水土保持工程、充分利用在线监测监控以实时掌握水源地水质的变化情况、积极展开县级水源地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同时,对乡镇及村级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污染源进行治理,借助“农村连片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积极展开对乡镇及村级水源地的保护工作,在县级水源地应急预案的编制的同时,对有条件的乡镇及村级水源地建立应急简要方案,实行统一的应急管理,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进一步实施流域沿岸乡镇垃圾集中处理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加大工业污染点源监管力度。落实污染治理目标责任制,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多渠道增加投入,加快污染治理工程建设。

  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加大对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的技术指导和财政投入,有条件地加快污水处理设施的升级改造工作进程,使污水治理投资发挥其作用与效益。此外,对于未来有可能列入总量控制的总氮和总磷项目,要特别注意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与脱氮除磷能力的衔接问题;对于新建项目,也要相关标准和脱氮除磷要求下考虑处理工艺与处理成本的合理性问题。

  加强工业废水排放的监管工作,提高工业废水处理水平,鼓励推广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模式。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工业废水排放量日益增多,废水处理需求增大,工业废水处理设施仍有较大建设需求。随着福建省尤溪经济开发区企业的不断入驻,开发区内工业废水处理成为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因此要进一步监督和加强企业在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运营投资力度,严格要求企业达标排放,进一步提高工业废水的整体处理水平。

  4、继续加强大气污染控制

  进一步加强二氧化硫排放控制。在“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控制政策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对二氧化硫的排放控制,根据地区环境质量现状和环境容量,确定总量控制目标,采取更严格的控制措施。开展工业企业的二氧化硫排放控制,加强对燃煤企业的二氧化硫排放控制,减少污染物排放。

  进一步强化一次颗粒物排放控制。提高煤炭洗选率,改善城市的能源结构,减少颗粒物排放,控制煤烟型污染;加大对水泥等行业的颗粒物污染治理力度,淘汰能耗高、污染严重的老式生产工艺,鼓励对新型干法窑系统废弃余热进行回收利用,采用纯低温废气余热发电;对现有水泥厂、工业锅炉等颗粒物污染源进行深化治理,安装高效除尘设施,同时减少无组织排放;加强对农业面源颗粒物的排放控制,稳步实施以沼气、太阳能为重点的农村能源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农村能源清洁化。

  5、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城市环境质量

  进一步完善县城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污水处理厂建设要厂网并举、管网优先,切实重视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置,实现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加强污水处理厂的监管,保证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大力推行垃圾分类收集,促进垃圾处理资源化。加强油烟污染治理,加强建筑施工及道路运输环境管理,有效抑制扬尘;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全面治理机动车尾气,进一步提高机动车排放控制水平,规范在用机动车环保年检工作;加强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督管理,及时解决噪声扰民问题,对声环境超标的交通路段采取降噪措施,控制交通噪声。提升城市环境质量。

  6、推进农村环境整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实施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以激励为主,城乡统筹,完善目标责任制,不断增加投入,强化农村环境治理与监管,控制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城乡统筹,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和农村居住区生活污染防治。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向农村延伸,逐步完善村镇污水、垃圾处理系统,建立“村收集、乡镇中转、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严格农村工业项目环境准入,防止落后产能向农村转移,加大对污染严重的乡镇企业和家庭作坊的整治力度,禁止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城镇垃圾及其他污染物向农村转移。

  大力发展生态农业,防治农村面源污染。推广科学施用农药、化肥,提高农药、化肥利用效率。推动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加快发展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大力发展以沼气应用为重点的生态农业,加快山区农户用沼气工程建设,提高农户沼气普及率。

  7、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

  “十二五”时期仍处于工业化中期加速发展阶段,随着工业加快发展,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概率增大,环境风险将不断加大。要加强环境风险的防范,避免大规模、恶性的环境损害造成的健康问题,保障环境安全。

  要启动环境安全风险防范与应急的研究和调查工作,加强对重大环境风险源的动态监控与风险控制。大力加强环境污染损害评估,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明确环境风险和处置对策,制订综合防治方案。把防范重大污染事故、提高应急能力作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的重要出发点。污染防治要从重点控制常规污染逐步扩展到控制危害环境与健康的各种环境风险,调整常规污染物监控思路,建立全过程的技术管理体系,适应风险防范要求。

  8、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提高执法监管水平

  建立完备的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环境污染监控系统、环境事故应急系统。重点加强环境事故应急系统建设,建成环境突发事故应急监测网络及指挥中心,配备水、气环境突发事故应急监测车及仪器设备,增强防范环境风险的能力。

  全面推进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力争到2015年达到《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中监测用房的面积和实验室用房条件。加强以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技术装备为基础的常规监测能力建设,提高应急监测技术装备能力。

  高度重视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明确“十二五”期间的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将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纳入环保目标责任书,积极配合三明市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开展,按要求配备执法车辆、仪器设备等,有能力的情况下尽量改善环境监察办公场所条件,加大投入,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环境执法水平,保证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四、环境安全与辐射环境监督管理

  1、环境安全与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现状。尤溪县放射性涉源单位共4家,共有放射源5枚,在役5枚,自存0枚,计划送贮0枚。共有24家单位有射线装置,射线装置总数31台,其中废弃0台。2010年危险废物年产生量2785.16吨。

  2、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目前,福建省仅有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一家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福建省所有危险废物均送该中心集中处置。为适应工业危险废物从数量到种类的变化,需加强对工业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危险废物登记、暂存、移送管理,确保“十二五”期间危险废物处理率达到100%,彻底消除工业危险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目前尤溪县环境监测站尚未配备放射性监测仪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并制约其辐射应急监测工作的能力建设和管理水平。

  3、主要目标。(1)建立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系统,工业放射性废物得到安全处置,放射性污染得到有效控制;(2)放射性废源(物)安全处置率100%;(3)伴有放射性、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执行率100%;(4)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力度,提高危险废物资源化水平,实现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4、对策措施。(1)加强对使用开放性同位素等企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放射性污染得到控制;(2)实现放射源的动态管理,建立严格的“放射源身份证”管理制度,进行全过程跟踪,使放射源、射线装置得到安全有效控制;(3)加大对伴有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的管理力度,确保城乡电磁环境质量控制在国家标准限值内。

  5、管理机构及应急能力建设。(1)加强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2)“十二五”期间辐射监督管理机构要配备相应的辐射监测仪器,仪器配置原则为:既要考虑日常监督管理的需要,又要兼顾事故应急的要求,做到日常与应急的“兼容”。

  五、规划实施保证

  (一)政府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

  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跨区域、跨部门的社会工程,关系到方方面面,大大超出环保部门的职权范围。必须各部门分工负责,通力合作才能做好。

  环境管理涉及地区、行业、部门,范围很宽,单靠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孤军奋战,是搞不好环境保护工作的,因此,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一条很重要的职能是参与或组织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共同行动,协调相互的配合关系,积极做好各自的环境保护工作,带动整个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二)强化环境管理

  1、城市环境管理制度与环境规划相结合

  城市环境管理制度要与环境规划相结合。环境影响评价要逐步从偏重单位(项目)的评价向区域开发环境规划并重方向转变;城市环境规划与城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相结合,运用目标责任制来保障城市环境规划的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则是实施城市环境规划的关键步骤。通过综合整治,实现经济建设、城市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2、“十二五”环境管理工作要点

  (1)严格执行福建省尤溪经济开发区规划。严格执行福建省尤溪经济开发区规划,入园企业首先要符合开发区规划,不满足规范要求的企业,不得入园。

  (2)积极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土地利用规划、区域流域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水利、交通,城市建设等专项规划,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促使在制定重大经济发展规划时,正确对待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两个方面利益和目标。

  (3)确保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

  (4)抓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一是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确保饮水安全。二是加大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力度。落实畜禽养殖场禁建区管理规定,大力推广立体生态种养模式,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综合治理技术,削减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畜禽养殖污染物对环境的污染。三是加快城市交通设施建设步伐,做好机动车尾气治理工作。建立机动车定期环境监督检测制度,开展冒黑烟车专项检查活动,加大对污染严重车的监督检查、淘汰力度。四是强化城市第三产业的环境管理。抓好噪声污染治理;有步骤地开展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扰民专项整治;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交通运输扬尘等面源污染的整治。

  (5)加强固体废物、重金属、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源管理工作。一是对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再循环利用、加工处理直至最终处置实行全过程管理。要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有关标准和规范,加强对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处置的指导和监督。对危险废物,严格执行转移联单、经营许可证制度,对无证单位,坚决予以查处。二是对排放重金属、危险废物等企业,进行深入调查排查,建立环境风险源分类档案和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更新、分类管理。三是对危险化学品贮运和放射源使用台帐,完善跟踪管理制度,完善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确保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源的安全。

  (6)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确保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落实,有效控制新污染。建立以环境容量为基础,以排污许可证为主要手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最终目标的污染防治管理体制,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实现持证排污、按证排放的要求。

  (7)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建立清洁生产激励机制,在重污染行业中推行清洁生产,用循环经济理念引导和指导企业采用清洁生产工艺。积极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制度,规范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环境行为。

  (三)环境监察

  1、加强污染源监督管理。加大对排污者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放射源的现场监督管理,建立以排污申报为基础,总量控制为底线,排污口为重点,在线监控手段,现场监察为依托的污染源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2、加强环境执法监督机制。有序协调内部执法监督,突出建立和完善内部信息交流和沟通协调制度、重大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加强上下互动、部门联动、建立和完善巡查、直查、稽查和后督察制度,加强与其他相关执法部门、司法机关配合与协作。着重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对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应及时查处,强化现场检查和查处。建立查处跟踪机制,做到查处一件,让群众满意一件。特别是加强“三厅”噪声整治和油烟污染治理的查处。

  3、加强排污费征收工作。加强排污费征收工作。通过排污收费的刺激作用来调节企业的行为,以实现社会效益和企业效益的最大化,即刺激排污单位减少污染物排放,筹集部分治理资金。

  4、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继续以开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环保专项行动为契机,与纪检监察部门建立环境违法案件的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案件督办等工作机制,按照“天天在行动”的工作要求,坚持日常巡查和突出检查相结合、明查暗访相结合,巩固专项行动成果,防止污染反弹,实现环保部门对环境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职责。

  5、加强风险防范能力。完善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和建立危险化学品档案库,开展污染事故应急演习。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责任制、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和应急处理制度、特征污染物监测报告制度,全面推行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切实加强企业防范环境风险能力。

  (四)环境监测

  1、加强监测站的管理。“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站的管理,坚持推行质量管理,实行监测全过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坚持以代表性、完整性、精密性、准确性和可比性来评价监测数据质量。

  2、提高质量分析水平。完善环境质量分析制度,提高质量分析技术水平。在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污染源监测数据和环境要素变化的资料,对环境要素变化的原因及规律进行分析,提出控制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的对策建议。

  (五)环境保护资金筹集。1、政府对环境保护社会公益性项目要在财政、投资、信贷和税收等方面予以优惠和扶持,建立和健全环境保护财力保障机制,引导国际、国内资金向环境保护项目投资。2、金融信贷部门要把支持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环境资源的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结合起来,要把支持生态资源的保护和环境污染的防治作为银行确定贷款的因素之一。3、多渠道增加环保投入,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强化投资主体意识,污染者和破坏者是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的投资主体。政府要在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引导性资金投入。4、政府有关部门应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环境保护资金的综合平衡。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筹措资金,确保环保系统的自身建设和人员经费,确保预算内环保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本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

  (六)环境科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则必须以发展循环经济为主,坚持经济发展以提高质量效益为中心,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努力缓解资源约束矛盾,逐步构建节约型的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一是着力构建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经济体系,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一方面要限制高污染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在保护好自然资源的同时还要节约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和循环率。二是大力推进结构调整,优化和协调发展的重要环节,加大结构调整的力度。要节约能源、资源,必须坚决扭转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的状况,全面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要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逐步构建节约型消费结构,走节约型发展道路。

  (七)积极发展环保产业。在“十二五”期间要建立起统一、开放、规范、有序的环保产业市场,建设一批示范工程,大力加强环保科技咨询和信息产业,建立环境科技信息服务体系,发展技术市场。

  (八)强化环境保护宣传教育。1、着力加强环境警示教育,唤起人们的环境忧患意识,尤其要加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环境教育。2、加强社会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3、积极组织开展环保培训,提高环保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九)加强环保自身能力建设。1、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十二五”期间全面提升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创造条件对环境监测人员(包括企业人员)进行监测技术培训。加强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配备现场快速检测设备,提高现场监测的速度与水平。2、加强环境监理、监测队伍建设,提高队伍能力和素质,为环境管理提供坚实基础。3、加快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及时掌握城区空气质量,流域断面水质和国家、省控重点污染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及污染物排放等情况,实现对污染源的远程监控。4、做好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装备、技术、人员储备,完善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指挥系统,加强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