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1100-0100-2011-01118
  • 备注/文号: 尤政文〔2011〕264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1-09-26
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尤溪县“十二五”竹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尤政文〔2011〕264号
来源:尤溪县政府办 时间:2011-09-28 11:3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竹产业已成为我县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的主导产业之一。为进一步加快我县竹业经济发展,增加竹农收入,根据国家林业产业政策,结合我县竹产业发展实际,制定了《尤溪县“十二五”竹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尤溪县“十二五”竹产业发展规划

  一、发展现状

  我县竹类资源丰富,是全省笋竹重点产区县之一。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竹产业的发展,从资金、政策等各方面大力扶持竹产业开发,我县竹产业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一)发展成效

  1、竹林资源总量持续稳步增长。“十一五”以来,我县强力推进竹业发展,狠抓竹林资源培育、丰产基地建设,竹林资源总量实现了跨越发展。到2010年,全县共有竹林资源总面积67.79万亩,其中毛竹48.24万亩、绿竹4.49万亩、小径竹15.06万亩,形成了以毛竹为主导、绿竹为优势、小径竹为特色的发展格局;全县累计建立了竹林丰产基地29.25万亩。

  2、竹业产业化水平不断增强。积极支持兴办新型竹加工企业,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开展竹类新产品的研发。至2010年全县共有笋竹加工企业97家,其中竹材加工企业87家,年加工竹材能力达1200万根以上,年加工产值上千万元的规模企业有6家,培育省级龙头企业2家、市级龙头企业3家。

  3、竹产业品牌效果显著。先后获得了“中国绿竹之乡”、“中国竹子之乡”、国家级“尤溪绿笋”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国家级“尤溪绿竹笋”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生产的绿竹露饮料和绿笋系列食品通过国家级有机食品认证;“尤溪绿竹笋”被评为福建省名牌农产品。

  4、竹产业发展成效突显。县委、县政府加大对竹山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资金扶持力度,“十一五”期间,全县开设竹山道路1566公里,修建蓄水池蓄水容量达7200多立方米,竹山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笋竹生产成本大幅度降低。2010年,全县毛竹生产销售量894万根,竹笋产量8.5万吨,实现竹业总产值10.02亿元,其中竹山产值4.25亿元,全县农民竹山经营收入人均达1130元,占全县农民人均总收入的15.9%;全县从事竹林经营者13.2万人,竹林经营收入人均达3220元。

  (二)存在问题

  1、加工企业档次还较低下。“十一五”以来,竹制品加工企业数量虽大幅增加,但大多数加工企业技术力量薄弱、设备陈旧、加工规模小、精深加工产品少,产业化程度较低,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

  2、竹林经营水平不高。到2010年,我县累计建立的丰产竹林基地面积29.25万亩,仅占竹林总面积的43%,和其他竹业先进县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集约化经营面积少,竹林灌溉、竹山施肥等丰产培育措施只有局部落实,笋竹产量相对较低。

  3、竹山经营模式不完善。我县90%以上竹林面积的经营承包责任制都是均山到户模式,存在户均面积少、竹林分散等不利因素,影响竹林基础设施建设和集约化经营措施的推广,竹林承包期满时,普遍发生群众性掠夺经营行为。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森林福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竹产业强县的目标,按照“提升一产、做大二产、发展三产”的要求,以资源培育为基础、市场为导向、综合加工利用为龙头、科技为支撑、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推动竹产业化发展进程,把我县竹产业打造成为竹林资源丰富、笋竹加工发达、产业结构合理、综合效益显著的优势产业。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的原则。以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竹林资源为前提,从单纯竹材、竹笋利用转向多资源利用,充分尊重竹林资源消长规律,推进竹业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综合发展竹林景观旅游、碳储等生态产业,发展生态、经济、社会效益三者兼顾的竹产业,实现竹产业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

  2、坚持突出重点原则。以资源培育为基础,进一步提升竹林经营水平;以综合加工利用为龙头,进一步做大做强笋竹加工业;以开发竹林观光旅游为产业发展后劲,逐渐发展竹林旅游业,促进一产、二产、三产协调发展。

  3、坚持市场导向原则。面向市场需求,遵循市场规律,依靠科技进步,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

  4、坚持助农增收原则。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农村建设,努力增加农民就业率和经济收入,实现竹业增效、竹农增收。

  三、发展目标

  (一)竹林资源培育

  1、新扩大竹林面积5万亩,到2015年,实现全县竹林总面积达73万亩(见附表1);

  2、完成低产竹林改造8.6万亩,毛竹林的立竹量达到150株以上,亩均年产值达1300元以上;中小径竹亩均年产值达650元以上;

  3、新扩建竹林丰产基地10万亩,到2015年,全县累计建立竹林丰产基地37万亩(见附表2),毛竹丰产基地亩均年产值达1600元以上,中、小径竹亩均年产值达850元以上;

  4、到2015年,年生产竹笋达15万吨,毛竹采伐量达1200万根以上,实现竹业总产值18亿元,其中竹山产值7亿元,工业产值11亿元,年均增长12%,力争实现竹业总产值20亿元。

  (二)笋竹加工业

  到“十二五”期末,我县笋竹加工业布局更合理,结构更优化,产业链更完整,笋竹综合加工利用率更高,基本实现生产规模化、多样化、品牌化、信息化。到2015年,全县新培植出市级成长型企业和省级龙头企业各一家,全县竹加工企业年加工毛竹材达1500万根以上,加工产值比 “十一五”翻一番。

  (三)竹文化建设

  充分利用我县丰富的竹林资源优势,结合现有旅游观光景点,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竹林生态旅游,在坂面乡闽湖库区建立百竹观光园、水库沿岸发展绿竹景观林带,在洋中枕头山竹林中开发竹林农家乐等旅游项目。

  四、重点建设项目

  (一) 竹林培育典型示范建设

  持续抓好县级毛竹、绿竹两个科技园建设,科技园达到“一流的经营水平、一流的基础设施、一流的经济效益”,成为全县竹林培育典型示范的样板。每个乡镇建立2片竹林培育典型示范片,毛竹示范片面积达百亩以上,中小径竹示范片面积达50亩以上,质量达高标准要求,真正起到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二)竹纤维、竹重组材新产品开发

  竹纤维、竹重组材产品是近年来利用竹材深度加工的新产品,具有竹材综合利用率较高、产品销售市场广阔、发展前景看好等特点。要强化招商引资,争取引进1—2家生产竹纤维和竹重组材产品的企业。

  (三)闽中笋竹产品交易中心

  在城西物流园建立面积5000平方米的笋竹产品闽中交易中心,为我县生产加工的各种笋竹产品和竹业品牌提供一个展示平台,宣传我县竹产业发展成效,促进我县笋竹产品销售和市场拓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竞赛活动

  把发展竹产业作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产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充实县竹业生产领导小组力量,由县长担任组长、县分管林业、竹业领导担任副组长。实行竹业生产领导小组成员挂包机制,每个成员挂包一个竹业重点建设项目或一个竹业重点乡镇等,重点要从政策扶持、科技兴竹、机制创新、投融资等方面开展调研,做好部门之间协调,帮助解决竹业开发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竹产业开发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把竹产业开发列入县政府对乡镇年度两个文明考评内容,每年将竹产业生产开发任务指标下达给各乡镇,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竹业开发竞赛活动,实行单项考核,对获得年度竹业开发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竹业开发工作贡献较大的竹业工作人员给予奖励。

  (二)加大资金扶持,促进产业开发

  加大对发展竹产业的资金投入,县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以上扶持资金,用于竹林示范片培育、新植竹林、竹山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竹类科技及示范园区、购买竹山经营机械、笋竹加工开发扶持、鼓励笋竹产品推介及品牌建设、笋竹专业合作社和协会建设等补助扶持。

  (三)做大做响品牌,提高竞争能力

  一抓品牌宣传。加大广告投入,充分利用电视、刊物、网络等媒体,对 “中国竹子之乡”、“中国绿竹之乡”、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尤溪绿笋”以及地理标志产品“尤溪绿竹笋”等竹业品牌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用好“尤溪绿笋”地理标志商标,做好增加使用范围注册工作,加大品牌保护力度,增加产品附加值。二抓品牌创建。“十二五”期间,争取创建省著名商标或名牌产品一个。鼓励现有笋竹加工规模企业申报中国竹产业龙头企业或省级林产工业龙头企业,鼓励企业申报笋竹产品新品牌或注册国际商标等。三抓“中国绿竹之乡”做大做强。绿竹是尤溪县特色竹种,“十二五”期间,全县要新发展绿竹面积1.5万亩,平均每年新增3000亩。抓好绿竹种苗基地建设,保证绿竹种苗供应,同时做好现有绿竹低产林改造。抓好绿竹产品深度加工,争取到2015年,新发展年加工鲜绿笋1万吨以上食品企业1家,新引进采用物理爆破技术年加工绿竹材1万吨以上企业1家。

  (四)实施科技兴竹,增强发展后劲

  积极与高等院校或科研部门结对子,聘请竹业专家或教授当顾问,开展竹林丰产、优质、高效和有机绿笋培育试验,指导我县竹林丰产基地建设;探讨制定我县竹产业发展的对策,传授竹产业经营管理新知识,提高竹业管理人员指导竹业开发的技能,帮助笋竹加工企业实施技术创新,开发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笋竹新产品,尤其是利用我县特色的绿竹和小径竹资源开发竹纤维、竹浆、小包装竹笋即食食品等。到2015年,争取开发出竹重组材、竹纤维等新的笋竹产品3—5个。

  (五)提升加工水平,实现“三个”转变

  在“十二五”期间,我县竹业经济要从粗放增长向集约增长转变,笋竹加工业要从资源消耗型向科技进步、行业创新、从业人员素质提高和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综合利用转变,产品方式要从半成品粗加工向产成品细加工转变。一是突出招商引资。立足我县竹林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充分利用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这一平台,通过“6.18”成果对接、“9.8”贸易洽谈会和“11.6”林博会等各种招商活动,广泛吸引外资和社会资金,新创办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加工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的笋竹加工企业。二是提高企业加工能力。鼓励现有企业通过各种渠道融资,扩大企业规模,提高企业加工能力;进一步搞好技术创新,发展竹材深度加工,重点开发附加值高、发展潜力大的竹编、竹雕、竹家具、竹建材、竹日用品、竹工艺品等更多竹家居产品。三是健全行业准入机制。新开办入驻县、乡工业园区的竹材加工企业,要以精加工为主,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要达100万元以上,年加工能力折合成8寸以上毛竹必须达10万根以上。动员现有竹材加工企业进一步开展技术创新,提高加工工艺和竹资源利用水平,扩大加工规模,企业最低年耗竹核定量要从8万根逐步提高到10万根以上,企业按核定的耗竹量向林业部门缴纳育林费。

  (六)加强竹林培育,提高资源总量

  一是抓竹林丰产基地建设。竹林丰产基地建设重点要抓好竹林结构调整、母竹留养、病虫害防治等,推行竹林施肥、引水灌溉,抓好竹山道路建设,改善竹林经营条件,全面提高基地质量,达到丰产、优质、高效的目标。同时抓好县级毛竹、绿竹科技园和乡镇竹林培育示范片建设,按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抓好实施,真正起到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我县竹林经营再上新水平。二是抓竹林面积扩大。毛竹发展主要抓扩边,要抓好毛竹扩鞭的林地规划,通过抚育、施肥等措施,加快毛竹扩鞭。重点抓绿竹和中、小径竹的新植以及原有野生小径竹资源的垦复改造。三是实施竹林分类经营。现有的竹林要根据竹种的不同,竹山立地条件和现有经营基础等划分成为材用林、笋用林和笋竹两用林三大类,分别落实经营措施,特别要引导竹农培育以生产冬笋为主的基地,采取竹山挖沟施肥、覆盖和竹山灌溉措施,提高冬笋的产量和质量,达到以最低的投入,实现最大化的竹山效益。

  (七)突出优质服务,做好宣传工作

  一是抓好竹林承包责任制的落实。各乡镇和林权单位重点要抓好承包责任制已到期和即将到期的竹林经营重新发包及过渡时期竹林资源管理,重新发包的竹林要按《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林改有关规定做好新一轮承包责任的落实,推行适度规模经营。二是组织产品参展。积极组织笋竹加工企业主参加国内各大城市举办的笋竹产品交易会、展销会等,扩大企业对行业发展的了解、对外交流和笋竹销售市场拓展。三是做好宣传工作。利用电视、刊物等媒体宣传我县竹产业开发的成效和典型事迹等,组织拍摄以竹产业发展为内容的VCD光盘对外进行宣传报道;由县政府组织策划举办一次竹产业高峰论坛,提高我县竹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八)加强行业自律,发挥协会作用

  进一步完善竹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功能,充分发挥协会联系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强化行业协会的服务职能,为竹产业发展提供信息、业内交流、咨询服务、产品促销、调查研究、业务培训等服务,加强竹产品质量的管理与监督,通过协会的自我协调、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提高我县竹业企业的整体素质,共同推进我县竹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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