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1100-0100-2016-00932
  • 备注/文号: 尤政文〔2016〕133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6-05-23
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尤溪县“十三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
尤政文〔2016〕133号
来源:尤溪县政府办 时间:2016-05-31 10:2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尤溪县“十三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尤溪县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3日

  尤溪县“十三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十三五”期间是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攻坚时期。为加快我县卫生事业的发展,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卫生资源,改善和提高卫生服务能力,保护和促进我县居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福建省卫计委关于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和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2016-2020年)》(闽卫规划发明电〔2015〕153号)、《三明市区域卫生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尤溪县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思路》要求,结合我县卫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本规划年限为2016-2020年。

  一、规划背景

  (一)卫生现状

  尤溪县地处闽中,全境面积3463平方公里,是三明市幅员最广,人口最多的县。全县辖9个镇6个乡,250个行政村和13个社区居委会,户籍人口44.03万人,其中常住人口35.3万人。全县生产总值176.68亿元,财政总收入10.59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万元。随着京福高速铁路的建成通车,西街公路竣工通车,厦沙高速公路、向莆铁路(过境尤溪)的建成,将促进尤溪以更快的速度、更大的作为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使尤溪经济快速发展。

  1.卫生机构。2015年底,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95个(其中二甲综合医院、三乙中医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服务站各1个;乡镇卫生院15个;民营医院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个;村居卫生室325个,门诊部、诊所、医务室45个)。

  2.卫生人力。全县现有卫生人员2470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161人(含乡村医生521人);有高级职称156人,中级职称301人,初级职称647人;床位1383张,平均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3.95张、执业(助理)医师1.56名、注册护士1.84名。

  3.卫生财力。2015年末,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拥有固定资产2.77亿元,其中业务用房1.86亿元,专用设备1.46亿元;全县卫生总收入4.37亿元,其中财政补助1.29亿元。

  4.医疗服务。2015年,全县医疗机构门诊诊疗113.37万人次。其中县级医院门诊诊疗60.21万人次,乡镇卫生院53.16万人次;全年出院5.72万人次,其中县级医院出院3.88万人次,乡镇卫生院出院1.84万人次。医疗机构床位数1383张,平均每千人口床位数3.95张,县级医院病床位使用率93.99%,乡镇卫生院62.37%;县级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7.88天,乡镇卫生院为4.63天。

  (二)形势分析

  1.经济社会转型和居民生活方式的变化对医疗卫生服务提出更高要求。党的十八大提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面临新的历史任务,要在“病有所医”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首先,城乡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公共卫生和生态环境等问题将更加突出;其次,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居民生活节奏加快,社会心理、精神压力等因素引起的身心疾病将不断增加;第三,人口老龄化,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群日益增多,对康复医疗的需求越来越大;第四,我县立足“灵山秀水,朱子之源”的发展定位,实施“东扩西连美中心”的总体规划,加快了我县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老年人口快速增加,人们对医疗保健服务有着更高的要求,对医疗卫生资源布局的优化调整更加迫切。在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化以及社会收入分配结构的调整下,加速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服务体系建设的过程中,要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大力发展卫生健康产业,创建医养结合社区服务机构,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提升我县医疗卫生服务整体水平,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加的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卫生健康服务需求。

  2.新医改为我县卫生事业带来了发展机遇。我县于2012年率先列入三明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2014年以来又进行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第二轮改革,2016年又列入全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县,为加快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调整布局、体制和机制建设提供了良好机遇,有力推进了我县改革与发展持续化、内生动力机制科学化、医院管理精细化、诊疗行为和计生服务规范化建设。

  3.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利用不尽合理。近年来,卫生事业经费投入随着经济的发展有了较大的增加,但由于历史原因,仍有部分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设施设备、卫技人员等方面存在不足,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差距较大,乡镇卫生院和偏远村卫生室的卫技人才缺乏、技术水平低、诊疗设备简陋,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未能有效落实,医疗资源未得到合理利用,影响了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整体功能的充分发挥,卫技人员结构不合理,缺乏高、精、尖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加上现有中高级人才不断流失,影响了我县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提高和卫生事业的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市、县关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指导意见,按照“强基层、保基本、促均衡、升能级、激活力”的要求,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加强全行业管理,调整存量,合理配置,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加强监督管理,鼓励社会参与,进一步建立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所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实现小病不出村、一般常见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县的目标;着力发展医养结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鼓励支持县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立医联体合作关系,进一步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构建我县卫生事业发展与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除了遵循国务院办公厅《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确定的基本原则外,还要遵循以下原则:

  1.政府主导原则。强化政府对基本、基层、基础卫生资源的责任,加强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的公益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

  2.供需平衡原则。根据我县区域人口规模、布局、结构和卫生服务需求状况及发展趋势,保障卫生资源需求和供给的相对平衡。

  3.促进均衡原则。新增小城镇建设任务的乡镇,如“洋中镇级小城市”,乡镇人口较多的新建小区等,医疗卫生资源相对短缺,要增加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卫生资源配置的均衡性和可及性。

  4.多元发展原则。要留出适当的社会办医空间,提高社会办医比重,对能够弥补短缺乡镇和短缺领域需求的社会办医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5.切实可行原则。对增加资源较多的乡镇,要充分考虑规划期内医保总额增长幅度、财力支持、卫生人力等资源的匹配性。

  6.改革创新原则。突出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改革和医药卫生体制机制创新,通过盘活存量、发展增量、调整结构、补齐短板、突破瓶颈、促进资源流向基层,加快建立基本医疗卫生保健制度,保障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三)发展目标

  “以调结构、控规模、优布局、补短板、提效率、升能级”为主线,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构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促进我县卫生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1.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十三五”期间,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6/10万以下,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7‰和9‰以下。

  2.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到“十三五”期末,实现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5.0张,其中:公立医院3.29张,社会办医院0.51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2张;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1.67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达1.95人,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0.56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达4.0人。

  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层医疗机构第二轮改革,突出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和医药卫生体制机制创新,积极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工作,多措并举引导医疗卫生资源向基层下沉,努力形成医疗资源配置合理、医疗服务层次分明、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健全,医疗机构运行高效的医药卫生新格局。

  4.完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立和完善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推进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承担初级诊疗、慢病管理和康复服务职能,农村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能够得到有效诊治,危急重症能够及时向上级医院转诊。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发挥高层次卫生人才的带头和引领作用。加强医教协同,注重临床医疗、公共卫生、中医药以及卫生管理人才的培养,积极开展全科医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逐步完善全科医生制度、用人制度,改革收入分配机制,促进人才成长、发展和合理流动,使各类人才队伍得到统筹协调发展。

  6.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全面完成达标建设,每万人口精神卫生床位达到4.5张。建立覆盖县、乡、村(居)三级卫生监督网络,实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逐步延伸到乡镇。全面实现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县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达95 %以上,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不低于50%。65岁以上老年人规范健康管理率达75%以上,中医药健康管理目标人群覆盖率达60%以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80%以上,产前筛覆盖率达70%以上,育龄妇女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7.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贯彻落实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公立医院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县中医医院互联网+中医药延伸社区、乡镇服务模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大中药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导,扎实推进“治未病”健康工程,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加强县中医医院卫生应急能力。加强中医药继承创新能力和名老中医药传承工作,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建设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体系。全县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每万常住人口0.47人。基本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7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及相关产业,使中医药健康服务业总规模明显增加,成为推进尤溪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后备力量。

  三、总体要求与主要任务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发〔2015〕14号)的要求,结合各单位实际,坚持以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以调整布局结构、提升能级为主线;在综合考虑公平和效率等基础上,按照合理把控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和建设标准,优化配置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重点加强县办医院服务能力,加强中医、儿科、妇科产科、精神卫生、传染病、老年护理、口腔、康复等薄弱领域,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扶持和发展社会资本办医;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完善分工协作关系,整合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功能,提高县域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

  1.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资源配置

  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区域医疗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①合理布局医疗卫生资源。提高县级医院医疗服务技术水平、卫生资源利用效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比重和社会办医比重,调整全县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并将配置规划与新型城镇化以及区域发展布局结合起来,做好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衔接工作。鼓励和支持社会办医,在现有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3.95张的基础上,力争“十三五”末每千人口床位达到5.0张。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67人,注册护士数达到1.95人,医护比达到1∶1.17,县级医院床护比不低于1∶0.47,每千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56人。

  ②稳步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县级医院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每床位配备不低于1.05名卫技人员,床护比不低于1∶0.47,合理确定医护人员比例。

  县医院:在规划期内积极开展创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医疗业务用房达到5.5万平方米。力争新建急诊大楼、改建装修住院部3号楼、新建三奎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50套职工周转房。

  县中医医院:巩固“三乙”中医医院创建成果,进一步突出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加强专科专病和急诊急救能力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综合能力处于全省县级中医医院的领先水平;充分发挥中医药服务工作的龙头作用,开展中医药延伸服务,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新建县中医院老年康复中心综合楼,加快重症医学科建设,积极推进中医药延伸服务和创建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基地工作。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常住人口1.75/万人的比例配备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低于70%。加快P2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其服务能力达到全省县级领先水平。

  县妇幼保健院:人员按标准配备到位,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总人数的80%。

  县卫生职业中专学校:推进卫校改革,通过与职业中专学校资源整合或联合办学,充分发挥教育的阵地作用。

  (2)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①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善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以村卫生所为基础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实行乡镇卫生院在行政村设立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社区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初级诊疗、慢病管理、医养结合等服务职能,确保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危急重症的诊治在县域内得到基本解决,力争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以上。

  ②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贯彻落实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绩效考核分配制度,落实乡镇卫生院法人主体地位,逐步建立责权对应的乡镇卫生院管理新体制。按二级综合医院标准改造提升洋中中心卫生院,迁建新阳中心卫生院综合楼,改扩建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规划新建三奎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2020年,乡镇卫生院每千人口床位设置达到1.2张,卫技人员达到3.53人,城乡每万名居民有4名全科医生,每千人口配备1名乡村医生,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

  ③继续实施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第二轮改革,县医院与中医院要加强各自责任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下派业务院长,履行代管医院职能,充分发挥两院资源优势,实施对口帮扶,实现区域优质资源共享、城乡统筹发展,切实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落实分级就诊、双向转诊制度,使患者在区域医疗机构内就诊率提高到90%以上。

  2.强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

  (1)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水平。

  ①加强以县疾控中心为龙头的县乡村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健全传染病防控管理机制,完善传染病疫情监控措施;加强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重点落实流动儿童疫苗接种管理和催种服务,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加强地方病监测及防治工作,推进消除疟疾行动计划。

  ②加强重症精神病人医疗康复工作。逐步建立医院、社区一体化的综合防控体制,加强部门沟通和协作,共同管理重症精神病人,避免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使精神患者的监护、治疗得到有效的保障,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

  ③落实慢病防控措施。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县级医院协调互动,完善全县慢病监测体系,使县乡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之间实行数据无缝对接,实现医疗卫生数据的共享利用。以县医院和县中医院为主体建立上、下尤溪区域医疗联合体,由县级医院定期组织专家帮扶带教,逐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去医院,康复回社区”目标。

  ④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以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和城市环境卫生薄弱地段整治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整洁行动,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问题,使城乡环境卫生条件明显改善,影响健康的主要环境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治理,人民群众文明卫生素质显著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广泛普及,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2)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

  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完善应急携行装备,保证卫生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和卫生应急处置能力。继续完善部门间、县域间、军地间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拓展应急联动方式渠道,丰富联防联控技术手段,以县级医院为龙头,整合县域卫生应急和医疗急救资源,成立“120”急救指挥中心,提高批量伤员紧急医学救援收治能力,提升卫生应急和医疗急救水平。

  (3)加强卫生综合监督。

  ①加强监督体系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县、乡、村(社区)三级卫生监督网络,整合卫生监督资源,加强三级卫生监督队伍建设,乡镇派驻卫生监督机构,持续推进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力争2018年底完成全县农村卫生监督机构网络建设,初步形成覆盖城乡、上下协调、部门联动的卫生监督执法体系。

  ②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加大饮用水、公共场所、学校卫生、涉水产品、消毒产品的监管力度,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健全举报、投诉的各种渠道,建立案件查处上下联动机制,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和自由裁量程序。

  ③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实施统一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加强食源性疾病发病趋势及病因分析,提高发现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的能力。健全风险评估制度、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估方法,争取建立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中心,以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交流等方面的技术保障工作。

  (4)加快推进妇幼健康服务工作。

  ①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加强县级医院产科、儿科建设,重点推进妇幼保健院转型升级,按照二级妇幼保健院建设标准,在规划期内床位达到60张,在开展门诊疾病诊疗、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服务的基础上,逐步开展妇产科住院服务。

  ②加强母婴安全管理。健全完善危重症孕产妇监护救助网络和儿童医疗救治网络,落实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制度,规范产科、儿科和新生儿科急救流程管理,提高危重症患者识别、抢救成功率,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倡导促进自然分娩,重点加强非医学需要的剖宫产管理,降低剖宫产率。

  ③加强出生缺陷防治。积极落实三级防治措施,建立健全筛查、诊断、康复、随访和管理等服务有效衔接机制。县妇幼保健院应加强产前筛查诊断服务功能科室建设,建立新生儿代谢性疾病筛查实验室,降低以现有技术可防治的严重先天性心脏病、神经管畸形、唐氏综合症、先天性双侧听力障碍等发病率。

  ④开展妇女儿童重点疾病防治。规范婴幼儿期、青春期、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老年期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解决妇女儿童不同时期的生理和心理健康问题。开展妇女儿童常见疾病普查普治,加大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专项投入,进一步扩大免费检查覆盖范围,落实城乡已婚低保妇女免费妇女病检查工作,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纳入妇幼卫生常规工作,落实综合干预措施,将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作为婚前医学检查和产前检查的常规检查项目,保障流动儿童妇女享有同等卫生保健服务。

  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创新体制机制

  落实政府的领导、保障、管理和监督责任,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改革人事管理和薪酬分配制度,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医院运行新机制,提升县域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1)深入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突出功能定位、职责履行、费用控制、运行绩效、财务管理、成本控制和社会满意度等考核指标,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公立医院科学补偿机制和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构建各类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的服务体系,以基层服务能力建设为基础,以分工协作机制为支撑,综合运用法律、社保、行政和市场手段,优化资源配置,引导合理就医,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力争到2017年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2)加快推进和扶持社会资本办医。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放宽准入,按照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规模适度的原则,为社会办医院预留发展空间,将符合条件的民办医院纳入医保定点机构,引导社会办医走多元化、高端化、差异化路子,向“专、精、优”方向发展,力争“十三五”期间在西城镇等地举办一所二级民营医院或者专科医院,与县域公立医院实现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基本形成多元化办医新格局。

  4.加强科技教育和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高层次、临床学科领军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的引进培养力度,重点加强妇产科、儿科等紧缺学科人才培养;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重点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岗医师和定向委培医学生计划,实行差别化的基层职称评聘办法,推动医药卫生人才向基层流动。

  (1)加快卫生科技发展。

  ①建设医学科教发展网络体系。整合区域资源县级二级医院科教资源,建立临床技能培训基地,辐射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以常见病、多发病为基础,加强全科医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逐步建立和完善全科医生制度;建立健全与省、市医学院校间的协作机制,开展临床网络协同教学和科学研究,优化临床诊疗技术和方案。

  ②建设县级医院临床技能训练中心。加强与医学院校协作,在县级医院建立标准化的临床基本技能训练、考核基地,与省市医学科教中心间建立远程教学、远程会诊、医学科研项目申报及合作的培训信息化平台,举办医学科研、临床教学、技能操作、适宜技术推广等培训班,培养熟练掌握技术理论且操作能力强的基层医学人才队伍,形成区域内外医疗卫生机构教学、科研传、帮、带的医学科教网络,确保医学人才培养质量。

  (2)完善医学教育与人才培养制度。

  ①完善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县级医院要努力构建区域内外医疗卫生机构教学、科研传、帮、带的医学科教网络,确保医学人才培养质量,提高临床医师专业水平和临床医疗质量,优化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临床医师队伍结构,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县中医院要充分发挥福建中医药大学临床教学医院、省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基地的作用,开展卫技人员的规范化培训工作。

  ②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继续医学教育,重点为基层提供质量高、实用性强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使基层卫技人员能及时、方便获取新理论、新知识和新技术。继续推行远程教育手段开展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建立继续教育管理网站,逐步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信息化管理工作的开展。

  5.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1)建立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①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县中医医院在巩固三级中医医院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医院设施改造、中医诊疗设备装备和中医药人文环境和信息化建设。加强非中医医疗机构的中医科室建设,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以中医馆为主要形式的中医药集中诊疗区建设,加强中医药人员、设备和中药配备,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培训,探索县乡中医药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

  ②实施中医“名医、名科、名院”发展战略。实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开展“尤溪名中医评审活动”,县中医医院建立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力争培养三明市名中医,培养一批知名中医师,培育一批中医名科,建设国家级和省市级中医重点专科,提升治疗疑难重症的能力。

  ③提升中医特色康复服务能力。加强康复医学科建设,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促进中医技术与康复医学融合,探索构建县、乡、村具有中医特色的三级康复服务体系和医养结合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2)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

  ①搭建中医药创新平台。开展中医古验方、名中医医案、中医诊疗设备的系统挖掘与研究,鼓励传承支持创新,鼓励名老中医专家著书立说,做好名方的总结推广,重点加强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县中医医院要充分发挥中医人才、设施设备、优质中药饮片等优势,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物流,开展中药饮片代煎、配送、中医辩症论治、中医药适宜技术指导等延伸服务,促进中医药进社区、进乡镇、进家庭工作的开展。

  ②鼓励广泛应用中药制剂。开展传统中药炮制、制剂技术工艺和老药工经验的挖掘整理,传承推广,鼓励对民间验方、传统名方和名老中医验方进行挖掘筛选,开发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鼓励将应用多年、疗效确切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开发为中成药。

  (3)加快发展中医药人才队伍。

  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和引进。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和引进一批具有新型知识结构的中医药领军人才,县中医院充分利用省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基地的条件,举办西医学中医培训班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班;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积极选派人员到县中医院进行中医师规范化培训,统筹做好中医药人才培养与“三培训”(临床中医住院医师、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乡村医生规范化培训)的有机衔接。

  6.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均等化

  (1)探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以常住地参保的机制。确保参保率稳定在99.5%以上,通过公立医院药品和耗材零差率改革、分级诊疗实施、支付方式改革,争取提高政策范围内的住院报销比例,缓解参保患者住院医药费用负担较重问题。

  (2)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实行三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一体化,贯彻执行全市统一参保范围、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流程、统一信息管理。

  (3)实行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加强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衔接,做好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全面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形成无负担能力患者急救医疗费用的保障机制。

  (4)推进医保付费方式改革。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受托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完善总额控制下的按病种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多种复合付费方式。单病种付费以县级公立医院付费标准为基准点,往上级医院就医增加自付比例,探索开展按疾病诊断关联性分组(DRGs)付费方式。

  7.发展健康服务产业

  完善医疗健康服务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发展医疗健康服务产业,力争打造一批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的知名品牌。

  (1)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

  ①开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大力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服务工程,挖掘整理传统中医养生保健技术,拓展中医药在慢性病防治、孕产妇保健等方面的优势。规范开展中医健康管理、健康状态辩识、亚健康调养、中医慢性病管理等服务,发展药浴、药膳、保健按摩、康复理疗等传统养生保健服务,发展药浴、药膳、保健按摩、康复理疗、足疗、推拿等传统中医药特色的堂(馆)。

  ②鼓励健康产品研发生产。鼓励中医医疗机构或中医药人员与企业合作,开发药食同用的中药材和保健品,推动保健品和中药材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2)开展健康管理与促进。

  ①推进健康管理向多元化发展。鼓励推广健康体检、健康咨询、疾病预防和中医康复与养生保健服务,促进以治疗为主转向预防和中医养生保健为主,推动医院的体检中心向检后服务转型,继而迈向个体化、契约式服务关系的健康管理和健康促进。加快发展中医健康管理服务,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的中医药健康管理和养生保健专科。

  ②推动健康服务信息化。按照统一的健康服务信息化标准和技术规范,充实电子健康档案,建立影像数据和电子病历数据库,完善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健康管理等互联互通、共享应用的健康信息服务体系。拓展健康信息相关服务,鼓励发展网上在线咨询、诊间结算、电子支付、交流互动等健康服务。加快推进与智慧医疗相关健康数据的采集、分析和开发利用,通过互联网开放居民健康信息查询服务。

  (3)鼓励举办医养结合服务机构。

  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的能力,采取“公办托管、民办公助、购买服务”的方式,举办医养结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积极拓展城乡社区健康养老服务,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老年人家庭医疗契约服务关系,提供康复护理、慢性病管理、中医保健等家庭医生式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鼓励发展日间照料、全托、半托等多种形式的老年人照料服务,丰富和完善服务内容,引进中医护理内容,做好健康延伸服务。

  8.加强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实现共享应用

  积极应用人口健康信息资源,到2020年,实现全县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基本覆盖全县人口并实现信息动态更新。实现与国家、省、市、县、乡五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积极推动移动医疗、远程医疗服务等发展,实现就医“一卡通”。

  9.强化医德医风教育,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强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患沟通,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最大限度地减轻病人的负担,满足不同层次病人的需求;坚持反腐倡廉教育,制定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和奖惩措施,倡导廉洁行医。

  (2)建立健全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成立尤溪县医患纠纷调解处理中心建设,确立政府主导,建立医院内部沟通调解机制、医患纠纷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医疗责任保险机制和社会医疗救助机制等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五位一体”长效机制,履行调解、指导、预防三种职能,实现第三方调解平台的职能作用的多样化,最大化,有利于从整体上预防化解医患纠纷,建立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

  (三)重点工程项目和设备配置

  1.重点工程与重大项目建设

  (1)县属医疗卫生机构。

  县医院:改扩建急诊大楼,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住院部3号楼改建装修为内科病房,改建面积0.6万平方米;新建三奎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0平方米和150套周转房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

  县中医医院:进一步加强精神科建设与发展,不断提高临床服务能力与水平,更好地促进我县精神科卫生事业的发展;新建老年康复中心综合楼,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设置床位100张以上;创建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完善相关设施设备;加快重症医学科建设,建立ICU标准化病房900平方米,床位20张;完善中医药延伸服务中心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创建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基地;建立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完善医院信息化建设,提升医院信息化管理水平。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改扩建实验室面积2100平方米,使其达到国家P2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标准。

  县卫生监督所:配套完善办公楼广场景观工程及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

  县妇幼保健院:配套完善消毒供应室、病人营养食堂及行政办公等后勤保障配套设施建设。

  县卫生职业中专学校:新建总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的学生宿舍和食堂综合楼。

  县精神病专科医院:新建尤溪县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面积16000平方米,设置床位150张。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新阳中心卫生院迁建项目总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预算总投资2950万元。第一期为门诊综合楼,建筑面积5390平方米,预算投资1700万元。第二期为周转房,建筑面积3580.4平方米,附属用房建筑面积350平方米,预算投资1250万元;洋中中心卫生院加快新建综合楼装修进度,旧门诊楼改造装修4960平方米,预计投资500万元,规划期内按二级综合医院标准改造提升;联合、西滨、台溪、八字桥等乡镇卫生院门诊综合楼改建和周转房建设,新增面积1390平方米;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拆旧建新,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设置床位60张。

  (3)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

  按照标准要求,实行乡镇卫生院在行政村设立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社区设立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

  2.主要医疗设备配置

  (1)县医院:更新一台64排螺旋CT、ICU病房配套设备、急诊急救设备、120急救车2部;更新磁共振成像(MRI)和数字X线摄影(DR)、数字减影血管机(DSA)和高端彩超等设备(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资金)。

  (2)县中医院:更新一台64排螺旋CT(原CT已超使用年限3年)、ICU病房配套设备、中医诊疗设备、120救护车2部等。

  (3)县妇幼保健院:按照国家县级妇幼机构建设标准,重点添置乳腺钼钯机、骨密度检测仪、快速生物学实验仪等仪器设备。

  (4)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国家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标准, P2级生物安全实验室配套设施设备建设。

  (5)县卫生监督所:按国家县级卫生监督所机构建设标准,添置取证工具、防护设施、现场快速检测仪等执法仪器设备,更新执法车辆2部。

  (6)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按照各自功能定位,更新和配足与工作开展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四、组织实施

  本规划是未来五年全县卫生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为实现卫生事业加快发展提供指引,各部门、各乡镇政府、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加大投入,加快创新发展,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如期实现规划目标。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乡镇政府、村(居)委会要切实加强对行业、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领导,把县域医疗卫生规划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的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落实政府在领导、管理、保障和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解决人民群众医疗需求与医疗卫生资源供给的重大问题,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以及个性化、差异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强化政府职能。各级政府要建立扶持卫生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大对卫生事业的资金投入,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统筹规划县域的医疗卫生相关资源配置,合理安排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用地,并纳入县域卫生发展规划。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健康需求为导向,成立专家委员会,对县域卫生资源配置标准进行专家论证的决策机制,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数量、规模及布局和体系建设,切实落实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

  (三)明确部门职责。卫生计生、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机构编制、医疗保障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地推进区域卫生规划工作。在卫生方面,要制订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在发展改革方面,要将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安排,依据规划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在财政方面,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在城乡规划管理方面,要依据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审批建设用地;在机构编制方面,要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统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在社会保障方面,要加快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根据省委、省政府小城镇发展规划和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审批事权下放洋中镇的通知》精神,洋中镇人民政府要做好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等10项行政审批权事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本规划在执行期间,可根据国家医疗体制改革等宏观政策、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人口和疾病谱变化、城镇化建设等情况,予以适当调整。

  (二)本规划由尤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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