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1100-0100-2023-00016
- 备注/文号: 尤政文〔2023〕35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3-17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省市属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科学合理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根据尤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结合本县的土地供需情况、经济区域发展情况,特制定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土地供应计划指标
2023年度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25.8769公顷,其中商服用地1.27公顷、城镇住宅用地9.6357公顷、工矿仓储用地84.5539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77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8.6393公顷。
二、土地供应计划执行
(一)坚持计划引导。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按照《尤溪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明细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做到统一有序、规范供应。
(二)强化计划约束。土地供应计划一经确定,将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上公布,土地市场调控政策变化等确需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报县政府批准后,并重新公布。
(三)注重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加强规划的动态监测,做到提前有准备、办事有效率,保证计划指标的有效落实。
本计划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尤溪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明细表
尤溪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