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1100-0100-2021-00064 文号 尤政文〔2021〕157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8-23
标题 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尤溪县“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内容概述 尤溪县“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11100-0100-2021-00064
文号 尤政文〔2021〕157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8-23
标题 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尤溪县“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内容概述 尤溪县“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有效性 有效

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尤溪县“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5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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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省市属各有关单位:

  《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发展专项规划》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尤溪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3日

  

尤溪县“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为了适应满足“十四五”期间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根本需求,有计划地推进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结合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特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环境

  “十三五”期间,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县残联、县民政局等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尤溪县“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挑战,在积极促进就业创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工资收入分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残疾人事业保障和发展、实施人社精准扶贫等方面,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精准发力、狠抓落实,“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为“十四五”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一节 发展基础

  ——突出城乡统筹,就业创业形势总体稳定。全县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不断优化,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保持稳定,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和就业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人力资源市场健康发展。“春风行动”就业品牌打响,企业“招工难”问题有效缓解,创业扶持力度逐步加大,大众创业大力推进,“十三五”期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7712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87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1%以内;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512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达8.2万人;扶持残疾人个人创业就业582人。

  ——突出民生为本,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五项社会保险实现市级以上统筹,基金规模持续壮大,待遇水平大幅提高,经办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基金监管机制不断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持续进行,进一步做好“中人”待遇重核工作,基金归集上解1.2亿,参加机关事业社会养老保险的单位224个,参保人员9414人,退休人员5355人,2019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15772万元,职业年金收入3069万元,支出养老金25793万元。抓住金保二期社保业务平台上线的契机,以“五证合一”制度为抓手,着力抓好小微企业、中断缴费人员等重点群体,不断夯实扩大参保覆盖面。截止2020年底,我县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企业2030户,参保职工25511人;工伤保险参保企业1833户,参保职工43685人,2016年~2020年共累计征缴养老保险基金54427万元,发放养老金89816万元,征收工伤保险基金4613万元,支出6188万元。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从2015年底的2112.85元提高到2020年底的2555.09元。认真贯彻落实社保扶贫政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缴费应代缴尽缴费,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28182人,占应参保民居的98.75%,2016年~2019年共累计征缴养老保险基金8864.14万元,共累计发放养老金33321.73万元,发放丧葬费1310.04万元;基础养老金由2015年每人每月85元,2019年提高到123元,共有65690人领取养老金;丧葬费由1700元/人,提高到2000元/人。

  ——突出兜底保障,社会救助水平持续提升。不断提高低保标准,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十三五”期间,先后6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将农村低保标准从原来每人每年2300元提高至7680元,大大超过省定扶贫标准。截止目前,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5726户次31583人次,城市低保对象1081户次1847人次,发放农村低保金11998.85万元、城市低保金950.76万元。提高特困人员救助的精准度,做到“应养尽养”。“十三五”期间,先后6次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将农村分散供养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年6312元提高至人均每年14240元,集中供养标准从每人每年7572元提高至人均每年28480元。“十三五”期间,我县共有特困人员3900户4066人次,发放特困人员供养资金4893.18万元。提高资金筹集和救助标准,2016年起,将临时救助筹集标准,由当地户籍人口每人每年2元标准提高至7元,疫情期间提高至10元,救助金最高限额由3000元提高到20000元。“十三五”期间,全县实施临时救助20182人次1317.66万元。

  ——突出补齐短板,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我县把发展养老服务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出台《尤溪县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惠老政策性文件,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和补齐养老服务短板提供政策引领和刚性支撑。“十三五”期间,全县已建成农村幸福院153所,占全县行政村的61.2%;已建35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占全县行政村的14%;已建4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占中心城区的100%。开展养老机构安全达标和设立许可工作,全面完成乡镇敬老院的房屋质量和安全质量的整改提升。引入专业民办养老服务团队三明禾康智慧养老产业有限公司和国德养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线上线下养老服务。全县各类养老床位共2785张,每千名老人床位数达到35.3张,基本满足农村老年人文化娱乐、精神慰藉、日间照料等服务。

  ——突出人才战略,才智支撑作用更加彰显。人才强县战略深入实施,政府人才职能充分发挥,以高素质公务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三高”人才队伍不断成长壮大,人才发展环境和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技能人才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全面开展,专项技能人才培养选拔机制基本建立,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技术领军人才、技能大师不断涌现,引智工作成效显著。 

  ——突出机制创新,人事制度改革扎实推进。事业单位管理制度日趋完善,考试录用工作公平公正,考核培训工作全面覆盖,表彰奖励工作严格规范。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公开招聘、人员聘用、岗位设置三项制度实施面达100%,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成果丰硕,调整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事业单位全部实施绩效工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基本建立。全县考试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145人,公开招募“三支一扶”服务人员49名。

  ——突出监察执法,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普遍建立,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工作积极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率大幅提升,工资指导线制度不断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工作得到加强,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组建了县级仲裁院,人事劳动仲裁办案质量受到了省、市好评。劳动监察执法机制逐步完善,推行约谈柔性执法与移送刑事司法双管齐下,实行书面审查表彰示范单位与专项检查查处违法案件同步并举,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全县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7%,集体合同覆盖率达95%,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87件,结案率100%。受理举报投诉案件420件,结案率100%,“两网化”管理覆盖率达100%。

  ——突出执行效能,公共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力度加大,四中心入驻尤溪县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全部建立,专兼职工作人员、村级信息员全部配备到位,整合就业和人才服务资源,组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基本形成了城乡一体、上下贯通的公共服务体系,打通了人社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完成金保工程二期建设,金融社保卡功能拓展服务取得重大突破,全县社会保障卡累计发放达到48.5万张,利用生物识别功能开展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详细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和权力责任清单制度,干部队伍依法行政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第二节发展形势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内外宏观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人社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我们要切实提高站位、服务大局,解放思想、革新观念,改进方法、注重实效,振奋精神、主动作为,坚定不移推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我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嘱托,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做实“四篇文章”、推进“四个着力”、深化“五比五晒”,加快建设新时代新尤溪。

  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着诸多挑战。从外部环境看,我国经济增速放缓和人口老龄化加剧,“三期叠加”等周期性因素引发的矛盾风险进一步凸显;从具体县情看,我县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生产经营面临较大困难,我县产业形态单一、实体经济不强,新旧动力转换青黄不接,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任重道远;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自身看,也还存在许多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从就业工作看,“十四五”时期,我县新增劳动力预计同比将会减少,劳动力大龄化速度加快,高校毕业生人数仍处高位,就业结构性矛盾更为突出。特别是随着结构性改革和产业转型升级力度加大,技能人才与一线工人短缺的矛盾、劳动者素质与用工岗位要求不相匹配的矛盾更为凸显。

  ——从人才工作看,我县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够合理、创新能力不够强等问题仍较突出,特别是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和复合型人才比较短缺,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政策体系、服务保障等方面还不能很好适应加快“调转促”的需要。

  ——从社会保障看,当前,我县社会保障领域还存在着城乡发展不平衡、制度不够健全、基金支付压力加大等一系列突出问题。随着经济下行和结构调整,加上老龄化加剧,社会保险基金尤其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面临支付风险,长期稳定运行面临严峻挑战,制度改革和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

  ——从劳动关系看,今后一个时期,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和结构性改革力度加大,劳动关系进入矛盾凸显期和多发期,劳动关系的主体及其利益诉求越来越多元化,欠薪、欠保、经济补偿金等引发的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将呈上升趋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必须注重平衡好企业发展和职工利益的关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参与者、社会管理的重要执行者、公共服务的重要提供者、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维护者,必须深刻认识“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必须立足国情省情市情县情,把握关键,紧扣国计民生、着眼发展需要、顺应人民期盼,积极适应新常态,紧紧抓住机遇,积极应对挑战,坚持目的导向、问题导向,加快解决制约事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开创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局面。

  第三节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坚持人才优先、民生为本工作主线,服务改革发展、转型升级工作大局,提供更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建立更具活力的用人机制,推进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实现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提升更快节奏的执行效能,促改革、补短板、兜底线、防风险,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整体跃升。

  (二)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建设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主动服务“3+2+2”战略布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人力资源供给,强化社会保障服务,充分发挥人社职能作用,积极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坚定不移地推进人社领域改革,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解决深层次矛盾,正确把握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的承受度,着力创新机制、完善制度,以创新驱动、人才引领为先导,构建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完善各方面体制机制,为人社改革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落实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以调动人的积极性、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人生更加精彩、生活更有保障,切实维护人民利益、改善基本民生,让人民群众共享人社改革发展成果。

  ——统筹兼顾、强化基层。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统筹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薪酬管理,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整体推进人社事业协调发展。以建立覆盖城乡、普惠可及的公共服务体系为目标,推动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着力提升人社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依法行政、促进公平。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发展。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一次办好”改革。以制度公平保障群众权利公平,以政策落实保证群众权利实现,努力维护和平衡好各类群体的权益。

  第四节发展理念和发展思路

  (一)发展理念。我县“十四五”人社事业发展理念就是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并将其贯彻落实到人社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自觉服从、服务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奋斗目标,把握畅通双循环的战略要求,努力完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的各项任务。

  ——坚持人民至上民生为本。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牢记为民情怀,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发展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改善公共服务供给,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坚持深化改革统筹协调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深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完善统筹城乡的保障制度。统筹兼顾不同群体利益关系,充分考虑各县(市、区)发展差异,促进政策之间的衔接平衡,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坚持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强系统谋划,聚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集中资源、精准投向,攻坚克难、化解矛盾。坚持实事求是,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建设规模和标准,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坚持依法行政促进公平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发展。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一次办好”改革。以制度公平保障群众权利公平,以政策落实保证群众权利实现,努力维护和平衡好各类群体的权益。

  (二)发展思路。我县“十四五”人社事业发展思路就是确立一个目标,突出两条主线,落实六大任务。

  ——确立一个目标。就是人社系统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政府绩效考核、五比五晒竞赛活动再上新台阶。

  ——突出两条主线。就是坚持人才优先、民生为本工作主线。人才优先,一方面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集聚更多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大量技术工人;另一方面建立充满活力的人事制度,调动人的积极性,让人活得有价值。民生为本,一方面做好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服务,让人工作生活有保障;另一方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高工资收入和保障水平,让人活得更精彩。这两条主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坚持以人为本,即落实中央“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的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原则和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进人民福祉。

  ——落实六大任务。推进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提供更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建立更具活力的人事制度,完善更可持续的社

  保障,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提升更快节奏的执行效能。

  第二章  “十四五”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任务

  第一节持续稳定就业局势,推进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

  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统筹城乡就业,推动大众创业,扶持残疾人就业,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有效应对失业风险,保持就业局势持续稳定,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把促进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先目标,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将城镇新增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推动政府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宏观经济政策,完善与就业政策配套衔接的综合政策体系。依托我县“3+2+2”经济布局,扩大城乡就业规模;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着力推进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新型工业化和精致化工发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产业转型升级拓展就业空间,打造新的就业增长点,培育残疾人就业岗位,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全面落实支持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

  强化企业用工指导服务。完善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用工服务联动机制,建立企业用工调剂服务机制。继续完善税费减免、岗位补贴、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技能培训见证补贴等政策,加强对灵活就业、新业态的政策支持,促进劳动者自主就业,提高劳动参与率。健全失业风险预防和调控机制,继续落实稳定就业岗位补贴政策,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建立失业监测预警和风险应急机制。

  积极推进大众创业。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大众创业的实施意见,大力实施“十百千”行动计划,营造宽松便捷的大众创业准入环境,建立创业服务部门衔接机制,推动解决劳动者创业融资难、税负重、门槛高等问题。大力培育创业创新公共平台,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完善创业导师服务机制。积极参加各级开展的创业大赛、创业创新项目资助和成果展示等助推活动。鼓励企业转型为新型创业平台,积极发展创业服务企业。继续实施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至10万元,完善财政贴息政策,提高城乡创业者金融服务可获得性;降低反担保贷款门槛。大力扶持网络创业,积极发展“互联网+”和电子商务。鼓励科研人员自主创业,经批准离岗创业的3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调动农村劳动力创业积极性,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残疾人创业支持政策。加强创业培训,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创业群体、创业活动不同阶段特点完善阶梯式培训体系。

  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实施就业扶持民生工程,统筹推进各类重点群体就业。持续开展“春风行动”,引导城乡劳动者就近就地就业。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首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鼓励毕业生到乡镇特别是边远乡镇工作,继续实施大学生“三支一扶”招募项目,建立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的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长效机制。完善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鼓励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大型企业提供高质量的见习岗位。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各项政策。健全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制度,将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中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以内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失地人员、残疾人和困难高校毕业生作为帮扶重点,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确保困难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健全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制度,实施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政策。落实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依法大力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引导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

  完善职业培训。探索建立培训网络平台,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结合“春潮行动”“展翅行动 ”,支持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各级重点企业,采取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专题研修和试行培训包等方式,开展高质量的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市场配置资源、劳动者自主选择、政府购买服务和依法监管的职业培训工作机制,全方位提升人力资本质量和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根据国家、省部署进一步改革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规范职业资格管理,畅通劳动者职业技能发展通道。推动建立项目统筹、标准统一、管理规范、覆盖城乡的大培训机制,全面实行“企业订单、劳动者选单、培训机构列单、政府买单”培训模式,探索并逐步尝试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校企合作、互联网+职业培训等培训模式。对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培训需求和就业能力的去产能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免费提供就业技能或创业培训。

  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和保障。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实施统一的就业创业服务制度,提高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强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创业服务功能,支持建立创业服务指导中心或专门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等机构作用,形成多层次、广覆盖、专业化的创业服务体系。加快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系统,实现服务管理全程信息化;完善网上办事大厅系统,解决就业服务“最先一公里”和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残疾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形成有利于公平就业的制度环境。

  健全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和诚信体系。加强对企业招聘行为、职业中介活动的规范。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范发展人事代理、人才推荐、人员培训、劳务派遣等人力资源服务,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完善落实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政策制度。加强职业培训,重点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和失业人员转业转岗培训,增强其就业创业和职业转换能力。建立健全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就业的联动机制,完善失业登记制度。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经费保障,严格执行就业补助资金管理纪律规定,提高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健全就业创业统计监测体系,建立劳动力调查制度、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适时发布城镇登记失业率。

  第二节推进人才高地建设,提供更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强力推进人才高地建设工程,以高素质公务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三高”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积极做好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评价工作,创新人才体制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建设形成人才高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围绕“高技能”目标,加快培养造就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技艺精湛、素质优良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为基础,构建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继续推进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每年培训新增高技能人才100人,确保“十四五”期末全县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200人,其中,技师达到270人,高级工达到1100人。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大力实施就业技能培训民生工程、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春潮行动”,每年培训1000人次以上。

  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引导更多劳动者素质就业、技能成才道路,努力建成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个,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为重点,构建高技能人才评价认证体系。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和信息化建设,推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与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并轨工作,5年组织职业技能鉴定3000人次。

  优化人才体制机制和发展环境。围绕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完善更加科学、更具活力的人才体制机制,大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着力形成党委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政府人社部门综合管理、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发挥重要作用的人才工作格局和政府宏观管理、单位自主用人、市场有效配置、人才法制保障的人才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以经济发展需要和社会需求为导向、与经济社会发展高度对接和深度融合、注重实践培养造就人才、人人能够成才得到发展的人才培养开发机制,落实人才高地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和加强企业人才工作意见,申报建设人才服务发展示范区,加快集聚一批我县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和重点领域发展急需的创新创业人才。

  建立健全与人才贡献相适应、充分体现人才价值、有效维护人才权益和优先保证人才投入的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创新技术、技能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形式,鼓励引导企业对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和期权股权激励方式,加大人才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奖励力度。落实县财政增加对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的经费投入,建立公共财政优先保证人才投入的正常增长机制与政府、用人单位、社会和个人多员投入机制。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健全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大力加强人才工作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人才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三节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更具活力的用人机制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健全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完善聘用制度,加强聘用合同管理。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建立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规范组织竞聘上岗。推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探索符合不同行业、专业和岗位类型特点的分类考试考核办法,逐步提高公开招聘的科学化水平。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推进事业单位岗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专项培训。进一步规范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强化考核结果使用;进一步探索建立我县公立医院创新编制管理后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探索医共体建设、开发区人事管理办法。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力争基本形成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导向,推进科学评价,重点建立以同行评价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科学设置评价考核周期,支持人才潜心研究、长期积累。推进会计、经济、工程技术等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拓展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在工程系列设置人工智能、大数据、机电元器件、工业设计等新兴专业,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参与评价标准制定和组织评审。健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在先进制造业等产业先行先试产业职称改革。

  健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按照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完善招聘工作平台,严格招聘工作规程,加强招聘监管指导,严肃招聘工作纪律,强化人事考试安全。创新公开招聘方式方法,分类实施公开招聘,提高招聘科学化水平。建立高层次、高技能、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引进绿色通道,采取本土化直通车定向委培等措施,支持教育、卫生、农业、林业等县乡基层事业单位按规定通过简捷有效方式补充急需紧缺人才

  健全表彰管理制度出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完善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规定、生活困难表彰奖励获得者帮扶办法实施细则、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严格表彰项目审批管理,规范省级工作部门和市、县级表彰项目的设立申报,规范实施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建立健全表彰奖励工作信息系统和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第四节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实现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再分配的调节功能,努力实现社保制度基本定型、法定人群全面覆盖、待遇水平保障适度、监督管理安全高效,基本建成全面覆盖城乡和法定人群、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完善统账结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全职工个人账户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引导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残疾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确保残疾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水平不下降、长远生计有保障实现法定人群全面覆盖。

  大力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参保基础数据库,实现上下联网和动态更新,促进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人员长期持续参保,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持续拓展以养老为重点的全民参保计划实施范围,完善扩面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扩面征缴,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工、非公经济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深入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同舟计划”专项扩面行动,继续落实将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纳入工伤保险政策。积极推动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城镇个体工商户参加失业保险。依法推动各类用工单位参加生育保险。

  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完善社会保险筹资机制,分清政府、企业、个人责任,实现可持续发展和长期精算平衡。编制独立完整的社会保障预算,实现财政对社会保障投入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扩大筹资渠道,推动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历年欠费及时清偿。落实国家调整降低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率和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促进企业降本增效,履行缴费责任。积极引导参保人员履行缴费义务,完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激励约束机制,认真落实社会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和保障适度。  

  稳步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实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同步调整工作,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逐步提高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助标准。探索建立多层次的工伤保险待遇保障机制,适时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完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机制,适度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水平。

  加强社会保险管理监督。加快城乡社会保障统筹。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跨区域转移接续办法。全面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做好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工作。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水平。整合社会保险经办资源,规范和优化管理服务流程,加快社会保险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步伐。开展社会保险业务网上申报和信息查询服务。健全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强化社保经办内控制度建设,完善社保基金预算决算管理约束机制和编制审核程序,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加强社保基金检查监督。全面推进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系统联网应用工作,实现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督相结合。创新基金监督手段,开展基金安全评估工作。拓宽基金监督渠道,推进建立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完善基金检查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配合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工作。

  第五节维护劳资双方权益,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

  贯彻落实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加快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在促进企业发展中保障职工权益。坚持促进企业发展。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推进企业普遍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厂务公开制度,推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制度在企业发展决策和保障职工权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教育引导企业经营者积极履行报效国家、服务社会、造福职工的社会责任,自觉关心爱护职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减少和规范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引导企业依靠科技进步、职工素质提升和管理创新提高竞争力和经济效益。通过促进企业发展,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造物质基础。依法保障职工权益。

  切实保障职工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工资正常增长与支付保障机制,促进职工工资合理增长,让企业职工有更多获得感。切实保障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和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督促企业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鼓励企业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及引导职工积极参加社会保险;督促企业加强对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并依法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贯彻落实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指导和服务,在用工季节性强、职工流动性大的企业推广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依法规范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行为,继续开展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

  依法加强对劳务派遣的监管,规范非全日制、劳务承揽、劳务外包用工和企业裁员行为。全面推进劳动用工信息申报备案制度建设,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逐步建立企业用工诚信和劳动者就业诚信档案。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加快推动各类企业普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依法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对象,推动企业与职工就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劳动定额、女职工特殊保护等开展集体协商,订立集体合同,督促企业和职工认真履行集体合同。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

  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立由县政府领导担任主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和工商联组成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完善三方机制职能,健全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的重要作用。健全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完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体系。普遍建立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推动各类企业建立内部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机制,提高企业自主解决劳动争议能力。支持工会、商(协)会、工业园区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发挥区域性、行业性组织调处劳动争议的独特优势。大力推动乡镇(社区)依法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就地就近调处劳动争议。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协商、调解在处理劳动争议中的基础性作用。

  加强劳动争议仲裁机制建设。加快县级仲裁院建设,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制度,规范办案程序,进一步提高仲裁效能和办案质量,促进案件仲裁终结。加强裁审衔接与工作协调,积极探索建立诉讼与仲裁程序有效衔接、裁审标准统一的新规则、新制度。畅通法律援助渠道,依法及时为符合条件的职工提供法律援助。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完善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的办法,有效调处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和集体停工事件。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加快推进“两网化”管理,实现监察执法向主动预防和统筹城乡转变。

  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分级响应、处置程序和措施。引导劳资双方平等协商利益争议,教育职工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诉求。健全党委领导下的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和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共同参与的群体性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形成快速反应和处置工作合力,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提高劳动关系共治能力。加强各级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以及基层平台建设,配备人员力量,加大经费投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健全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治理机制,重点提高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共治能力。落实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着力完善属地政府管理负责,人社部门牵头协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履行行业监管主体责任,企业落实工资支付主体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清偿欠薪主体责任的拖欠工资共治机制,努力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加强劳动关系法治保障。深入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促进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法治保障。

  第六节强化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更快节奏的执行效能

  以基层为重点,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推行社保一卡通,全面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规范、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加强窗口建设把“干好每一天、机关做表率”实践活动融入机关党员“亮岗履职”活动,通过主题党日、设立党员先锋岗等,开展惠企惠民政策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切实为民办实事、解难题。持续深化窗口单位“放管服”改革,树立“人人都是窗口、人人都是形象”的意识,组织窗口单位全员参与业务技能比武练兵。整合社保经办服务资源,整合市、拓展乡镇、村(社区)基层服务平台的实体窗口功能,全面推广综合柜员制经办模式,推动多险合一经办,实现“一门式”“一窗式”服务。

  推进标准化建设全面实施人社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以标准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建立健全与人社改革发展相适应,人社公共服务业务与信息化建设于一体的标准化体系。稳步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社会保险、人力资源服务、基本劳动等标准制修订工作。开展人社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

  推进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充实民生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内容,持续推进业务系统信息化、电子社保卡签发应用、三级等国家保密改造试点等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质量和水平。完成金保二期业务平台及省人社12333服务平台试运行试点及正式上线工作。加大村级便民信息化平台宣传和推广力度,加强村级平台经办人员培训,突出“服务群众、整合共享、信息安全”要求,继续推进“人社+e三明”建设,建设完善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增加网上服务内容,拓展网上服务渠道,推动公共服务精准化、智能化,提升人社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增强人社公共服务能力。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人社信息系统网络和信息安全的防护能力。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人社业务经办风险的防控能力,保障资金安全。推进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发行和电子社保卡工作,提升社保卡线上线下综合服务能力,在民生服务领域推进“一卡通”。

  提升便民化水平。持续推进“人社快办业务”,持续加快“减证便民”,进一步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查摆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人事、劳动关系、人社扶贫等领域痛点堵点。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现企业群众眼里的“一件事”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所有事项“简便办”,实现人社业务更快办理,提升群众满意度。

  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不懈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打造善于学习、素质过硬的干部队伍。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分类推进基层党支部建设,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强化意识形态网络舆论阵地管控。深化人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全程网办创新服务机制,大力开展人社系统行风建设,促进干部职工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举措、提升服务实效,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继续做好新闻宣传、“e三明”随手拍办理等工作。

  第七节 推动民政事业发展,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升。建立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机制 ,推动全县低收入家庭认定信息比对工作。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重特大疾病临时救助的力度,完善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提供必要的娱乐设施和条件,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特别是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为城乡社会救助对象等困难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精准的救助服务。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

  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大力推动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大财政对养老事业的投入,加强康养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快长者中央厨房(长者食堂)、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等项目建设。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所有街道至少建有1所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实现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90%。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的适老化改造,打造健康智慧养老工程。支持社会资本在农村兴办区域性养老服务机构,吸引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慈善资源参与养老服务发展,加快补齐养老服务设施短板。推动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提升敬老院失能照护能力,满足集中供养的失能特困人员长期照护需求。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全面达到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要求。推广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连锁运营,推行“党建+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模式。大力支持养老机构护理床位建设,全县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0%。加快建立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的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推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敬老院、农村幸福院建立医养服务协作机制,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强化特殊困难老年人兜底保障及空巢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全面建立居家社区探访制度,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推动养老服务业与教育培训、健康、体育、文化、旅游、家政等产业融合发展,提供老年人健康养老、养生旅游、文化娱乐等服务需求,培育智慧养老服务新业态。整合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信息平台、公共服务等资源,建设养老服务智慧平台,打造“互联网+养老”服务新模式。

  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创新。健全村(居)协商议事会议制度,深化村(居)监督委员会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社区工作标准体系和评估制度。出台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等政策制度,建立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和社区协助服务事项,以“费随事转”的方式推动政府购买服务。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建设,加强农村社区居委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协调管理和行业自律作用。继续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建设和社会工作标准化示范工程建设。

  儿童关爱保护不断强化。落实孤儿保障、农村留守关爱、困境儿童保障等政策文件,重点加强基层养老托幼服务。加强服务网络建设,强化儿童福利机构规范管理,建立儿童福利指导中心、乡镇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村级设置儿童福利主任。加强福利机构建设,推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升级,拓展儿童福利机构社会服务功能。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完善留守儿童发现、报告、干预、跟踪、关爱等机制,全方位保障权益。加强孤儿保障工作,逐年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对孤儿养育状况进行定期巡查和监督评估,落实孤儿医疗康复、教育、住房及成年后就业等相关的优惠政策,为孤儿成长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加强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将因家庭贫困、自身残疾、监护缺失等儿童全部纳入困境儿童保障范围,落实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保障、教育保障、落实监护责任等政策。

  专项事务管理不断完善。稳妥有序推进行政区划调整事项,深化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和优秀地名文化宣传弘扬。全面完成界线联检任务,妥善化解边界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继续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依法开展收养登记工作。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加强对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服务机构的监管,加大寻亲力度,深入开展“互联网+”寻亲服务。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殡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规划提升改造县殡仪馆,推进县文笔山陵园第四期开发,新(扩)建乡级公益性陵园13座和农村公益性骨灰楼堂230座,全县城乡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等安葬(放)设施覆盖率达100%,殡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健全完善惠民殡葬政策体系,继续落实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减免政策,完善城乡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补助办法,建立节地生态安葬补助办法,基本殡葬服务更加惠民利民。加强补助科技建设,建立全国联网的殡葬信息管理系统,提升殡葬设施的科技环保水平;深化殡葬改革,巩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稳妥解决殡葬领域散埋乱葬等实际问题。推进婚丧习俗改革,明确操办标准和要求、违约责任和奖惩措施,引导树立厚养薄葬、文明祭扫、节地生态安葬的新风尚。

  老区事业发展不断增强。用足用好老区苏区扶持政策,推动我县更多民政建设项目列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并按中西部地区政策执行。推进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修缮和维护革命遗址。加强红色资源整合、统筹规划和整体保护,深化革命文物价值挖掘,弘扬红色文化和老区精神。做好革命“五老”人员优待,对革命“五老”人员实施动态管理,开展慰问活动,持续落实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

  第三章  规划实施保障

  我县人力资源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是人力资源事业改革发展的总纲领,任务艰巨,必须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完善保障措施,努力实现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第一节  组织保障

  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强化党委对人力资源工作的统一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人力资源工作格局。要统筹抓好人力资源工作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制定,抓好政策法规体系的建立健全,抓好各部门资源和力量的协调整合。

  要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的动员部署、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制定规划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和重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明确责任主体、实施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强年度计划编制实施,健全规划实施监督,确保规划的目标任务落地。

  要建立人力资源规划实施情况监测指标体系和报告制度,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和跟踪检查。把人力资源事业发展规划的落实和完成情况列入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记入档案,作为奖惩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第二节  财政保障

  加强财政规划与事业发展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建立与人力资源事业相匹配的预算安排机制。加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投入,支持重大项目的实施,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和正常运转,提高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

  按照科学规划、适当超前、功能完善、重点突出的原则,积极开展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人才生态环境建设。

  第三节政策保障

  要按照“全面梳理、重点修订、及时废止、适时新建、有效落实”的要求,进一步梳理目前不利于我县人力资源事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法规,并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促进政府、企业和人才的积极参与,通过市场机制的进一步创新和完善人力资源政策体系,营造创新创业的生态环境,促使人力资源工作形成良性循环的发展机制。

  共同制定符合创新创业人才流动、培养、发展和管理的创新机制和政策,促进政策区域的贯通。围绕我县新政策出台,加强与其他兄弟市县的协调和沟通,扩大人力资源政策的适用面和渗透力。根据市场主导、开放自主、互惠共享和优势互补的原则,注重消除区域壁垒,加快形成区域统一的人力资源制度框架、人力资源大市场和人力资源服务体系,促进人力资源政策的合理性。  

  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投入机制。全社会研究与开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不断提高。逐年加大财政对人才队伍建设资金的投入力度,专项用于创新创业人才的引进、培养、和激励等。整合现有各类人才开发财政专项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和绩效考核,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人才投入效益。

  第四节服务保障

  要建设服务型政府,进一步增强政府人才服务意识,完善和健全人力资源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政府部门的人力资源服务方式要适应“线上”“云上”“屏对屏”“多部门集成服务”的模式变化,培养具备互联网思维意识有较强综合协调能力的服务团队,提供实时、动态、精准的人力资源服务,全面推动尤溪区人力资源管理事业发展。

  要积极开展企业和基层走访活动,加强政府与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沟通。要坚持便民利民、依法依规、公开透明、数据共享的原则,积极配合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暨“一门式,一网式”改革;建设“服务人资”,推行“网上预先申报,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工协办、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模式,真正做到一个门、一张网办事,实现公共服务便利化、统一化、网络化,提升网上办事和信息化服务水平。

  加快人力资源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及时发布人力资源市场的供求信息、以及政府的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并对各种人力资源市场的相关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及时发布统计分析报告。及时编制尤溪区的人力资源规划发展报告,为全县人力资源工作提供正确导向和基本依据。

  要运用各种渠道,对我县人力资源工作的重大决策、先进单位、优秀人才和政策措施进行系统化的宣传和及时深度报道,全面展示尤溪创建创新人才强区的城市精神和城市形象,大力营造尤溪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五节数据决策和统计监测

  要健全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机制,建立现代统计调查制度,形成常规报表、行政记录、专项调查、快速调查、定期监测相结合的多元统计调查体系。搭建统计分析交流平台,完善统计分析和决策咨询机制,注重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提高数据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健全规划实施统计监测评估机制,开展动态统计监测评估工作,把统计监测评估结果作为改进人力资源服务工作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要加快推进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就业信息监测等重点建设任务,促进劳动就业、人才服务等工作与互联网深度融合,逐步实现线上线下服务渠道的有机衔接,形成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联动服务能力。

  要依托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同共享,逐步拓展基于互联网等社会化途径的信息资源获取途径。要运用云计算技术,提升信息化基础设施的支撑保障能力。

  第六节  加强舆论宣传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好人社政策宣传,完善新闻发布机制,强化舆情管理。依托县融媒体中心各平台深入开展人社新闻宣传、政策宣传和典型宣传,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渠道,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营造有利于人社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

  附件: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十四五”重点项目表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省市属各有关单位:

  《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发展专项规划》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尤溪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3日

  

尤溪县“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为了适应满足“十四五”期间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根本需求,有计划地推进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结合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特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环境

  “十三五”期间,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县残联、县民政局等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尤溪县“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挑战,在积极促进就业创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工资收入分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残疾人事业保障和发展、实施人社精准扶贫等方面,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精准发力、狠抓落实,“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为“十四五”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一节 发展基础

  ——突出城乡统筹,就业创业形势总体稳定。全县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不断优化,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保持稳定,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和就业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人力资源市场健康发展。“春风行动”就业品牌打响,企业“招工难”问题有效缓解,创业扶持力度逐步加大,大众创业大力推进,“十三五”期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7712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87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1%以内;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512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达8.2万人;扶持残疾人个人创业就业582人。

  ——突出民生为本,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五项社会保险实现市级以上统筹,基金规模持续壮大,待遇水平大幅提高,经办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基金监管机制不断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持续进行,进一步做好“中人”待遇重核工作,基金归集上解1.2亿,参加机关事业社会养老保险的单位224个,参保人员9414人,退休人员5355人,2019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15772万元,职业年金收入3069万元,支出养老金25793万元。抓住金保二期社保业务平台上线的契机,以“五证合一”制度为抓手,着力抓好小微企业、中断缴费人员等重点群体,不断夯实扩大参保覆盖面。截止2020年底,我县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企业2030户,参保职工25511人;工伤保险参保企业1833户,参保职工43685人,2016年~2020年共累计征缴养老保险基金54427万元,发放养老金89816万元,征收工伤保险基金4613万元,支出6188万元。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从2015年底的2112.85元提高到2020年底的2555.09元。认真贯彻落实社保扶贫政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缴费应代缴尽缴费,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28182人,占应参保民居的98.75%,2016年~2019年共累计征缴养老保险基金8864.14万元,共累计发放养老金33321.73万元,发放丧葬费1310.04万元;基础养老金由2015年每人每月85元,2019年提高到123元,共有65690人领取养老金;丧葬费由1700元/人,提高到2000元/人。

  ——突出兜底保障,社会救助水平持续提升。不断提高低保标准,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十三五”期间,先后6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将农村低保标准从原来每人每年2300元提高至7680元,大大超过省定扶贫标准。截止目前,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5726户次31583人次,城市低保对象1081户次1847人次,发放农村低保金11998.85万元、城市低保金950.76万元。提高特困人员救助的精准度,做到“应养尽养”。“十三五”期间,先后6次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将农村分散供养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年6312元提高至人均每年14240元,集中供养标准从每人每年7572元提高至人均每年28480元。“十三五”期间,我县共有特困人员3900户4066人次,发放特困人员供养资金4893.18万元。提高资金筹集和救助标准,2016年起,将临时救助筹集标准,由当地户籍人口每人每年2元标准提高至7元,疫情期间提高至10元,救助金最高限额由3000元提高到20000元。“十三五”期间,全县实施临时救助20182人次1317.66万元。

  ——突出补齐短板,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我县把发展养老服务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出台《尤溪县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惠老政策性文件,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和补齐养老服务短板提供政策引领和刚性支撑。“十三五”期间,全县已建成农村幸福院153所,占全县行政村的61.2%;已建35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占全县行政村的14%;已建4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占中心城区的100%。开展养老机构安全达标和设立许可工作,全面完成乡镇敬老院的房屋质量和安全质量的整改提升。引入专业民办养老服务团队三明禾康智慧养老产业有限公司和国德养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线上线下养老服务。全县各类养老床位共2785张,每千名老人床位数达到35.3张,基本满足农村老年人文化娱乐、精神慰藉、日间照料等服务。

  ——突出人才战略,才智支撑作用更加彰显。人才强县战略深入实施,政府人才职能充分发挥,以高素质公务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三高”人才队伍不断成长壮大,人才发展环境和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技能人才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全面开展,专项技能人才培养选拔机制基本建立,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技术领军人才、技能大师不断涌现,引智工作成效显著。 

  ——突出机制创新,人事制度改革扎实推进。事业单位管理制度日趋完善,考试录用工作公平公正,考核培训工作全面覆盖,表彰奖励工作严格规范。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公开招聘、人员聘用、岗位设置三项制度实施面达100%,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成果丰硕,调整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事业单位全部实施绩效工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基本建立。全县考试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145人,公开招募“三支一扶”服务人员49名。

  ——突出监察执法,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普遍建立,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工作积极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率大幅提升,工资指导线制度不断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工作得到加强,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组建了县级仲裁院,人事劳动仲裁办案质量受到了省、市好评。劳动监察执法机制逐步完善,推行约谈柔性执法与移送刑事司法双管齐下,实行书面审查表彰示范单位与专项检查查处违法案件同步并举,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全县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7%,集体合同覆盖率达95%,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87件,结案率100%。受理举报投诉案件420件,结案率100%,“两网化”管理覆盖率达100%。

  ——突出执行效能,公共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力度加大,四中心入驻尤溪县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全部建立,专兼职工作人员、村级信息员全部配备到位,整合就业和人才服务资源,组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基本形成了城乡一体、上下贯通的公共服务体系,打通了人社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完成金保工程二期建设,金融社保卡功能拓展服务取得重大突破,全县社会保障卡累计发放达到48.5万张,利用生物识别功能开展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详细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和权力责任清单制度,干部队伍依法行政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第二节发展形势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内外宏观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人社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我们要切实提高站位、服务大局,解放思想、革新观念,改进方法、注重实效,振奋精神、主动作为,坚定不移推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我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嘱托,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做实“四篇文章”、推进“四个着力”、深化“五比五晒”,加快建设新时代新尤溪。

  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着诸多挑战。从外部环境看,我国经济增速放缓和人口老龄化加剧,“三期叠加”等周期性因素引发的矛盾风险进一步凸显;从具体县情看,我县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生产经营面临较大困难,我县产业形态单一、实体经济不强,新旧动力转换青黄不接,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任重道远;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自身看,也还存在许多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从就业工作看,“十四五”时期,我县新增劳动力预计同比将会减少,劳动力大龄化速度加快,高校毕业生人数仍处高位,就业结构性矛盾更为突出。特别是随着结构性改革和产业转型升级力度加大,技能人才与一线工人短缺的矛盾、劳动者素质与用工岗位要求不相匹配的矛盾更为凸显。

  ——从人才工作看,我县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够合理、创新能力不够强等问题仍较突出,特别是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和复合型人才比较短缺,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政策体系、服务保障等方面还不能很好适应加快“调转促”的需要。

  ——从社会保障看,当前,我县社会保障领域还存在着城乡发展不平衡、制度不够健全、基金支付压力加大等一系列突出问题。随着经济下行和结构调整,加上老龄化加剧,社会保险基金尤其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面临支付风险,长期稳定运行面临严峻挑战,制度改革和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

  ——从劳动关系看,今后一个时期,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和结构性改革力度加大,劳动关系进入矛盾凸显期和多发期,劳动关系的主体及其利益诉求越来越多元化,欠薪、欠保、经济补偿金等引发的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将呈上升趋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必须注重平衡好企业发展和职工利益的关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参与者、社会管理的重要执行者、公共服务的重要提供者、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维护者,必须深刻认识“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必须立足国情省情市情县情,把握关键,紧扣国计民生、着眼发展需要、顺应人民期盼,积极适应新常态,紧紧抓住机遇,积极应对挑战,坚持目的导向、问题导向,加快解决制约事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开创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局面。

  第三节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坚持人才优先、民生为本工作主线,服务改革发展、转型升级工作大局,提供更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建立更具活力的用人机制,推进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实现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提升更快节奏的执行效能,促改革、补短板、兜底线、防风险,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整体跃升。

  (二)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建设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主动服务“3+2+2”战略布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人力资源供给,强化社会保障服务,充分发挥人社职能作用,积极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坚定不移地推进人社领域改革,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解决深层次矛盾,正确把握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的承受度,着力创新机制、完善制度,以创新驱动、人才引领为先导,构建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完善各方面体制机制,为人社改革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落实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以调动人的积极性、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人生更加精彩、生活更有保障,切实维护人民利益、改善基本民生,让人民群众共享人社改革发展成果。

  ——统筹兼顾、强化基层。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统筹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薪酬管理,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整体推进人社事业协调发展。以建立覆盖城乡、普惠可及的公共服务体系为目标,推动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着力提升人社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依法行政、促进公平。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发展。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一次办好”改革。以制度公平保障群众权利公平,以政策落实保证群众权利实现,努力维护和平衡好各类群体的权益。

  第四节发展理念和发展思路

  (一)发展理念。我县“十四五”人社事业发展理念就是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并将其贯彻落实到人社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自觉服从、服务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奋斗目标,把握畅通双循环的战略要求,努力完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的各项任务。

  ——坚持人民至上民生为本。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牢记为民情怀,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发展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改善公共服务供给,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坚持深化改革统筹协调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深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完善统筹城乡的保障制度。统筹兼顾不同群体利益关系,充分考虑各县(市、区)发展差异,促进政策之间的衔接平衡,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坚持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强系统谋划,聚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集中资源、精准投向,攻坚克难、化解矛盾。坚持实事求是,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建设规模和标准,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坚持依法行政促进公平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发展。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一次办好”改革。以制度公平保障群众权利公平,以政策落实保证群众权利实现,努力维护和平衡好各类群体的权益。

  (二)发展思路。我县“十四五”人社事业发展思路就是确立一个目标,突出两条主线,落实六大任务。

  ——确立一个目标。就是人社系统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政府绩效考核、五比五晒竞赛活动再上新台阶。

  ——突出两条主线。就是坚持人才优先、民生为本工作主线。人才优先,一方面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集聚更多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大量技术工人;另一方面建立充满活力的人事制度,调动人的积极性,让人活得有价值。民生为本,一方面做好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服务,让人工作生活有保障;另一方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高工资收入和保障水平,让人活得更精彩。这两条主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坚持以人为本,即落实中央“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的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原则和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进人民福祉。

  ——落实六大任务。推进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提供更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建立更具活力的人事制度,完善更可持续的社

  保障,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提升更快节奏的执行效能。

  第二章  “十四五”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任务

  第一节持续稳定就业局势,推进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

  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统筹城乡就业,推动大众创业,扶持残疾人就业,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有效应对失业风险,保持就业局势持续稳定,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把促进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先目标,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将城镇新增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推动政府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宏观经济政策,完善与就业政策配套衔接的综合政策体系。依托我县“3+2+2”经济布局,扩大城乡就业规模;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着力推进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新型工业化和精致化工发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产业转型升级拓展就业空间,打造新的就业增长点,培育残疾人就业岗位,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全面落实支持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

  强化企业用工指导服务。完善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用工服务联动机制,建立企业用工调剂服务机制。继续完善税费减免、岗位补贴、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技能培训见证补贴等政策,加强对灵活就业、新业态的政策支持,促进劳动者自主就业,提高劳动参与率。健全失业风险预防和调控机制,继续落实稳定就业岗位补贴政策,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建立失业监测预警和风险应急机制。

  积极推进大众创业。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大众创业的实施意见,大力实施“十百千”行动计划,营造宽松便捷的大众创业准入环境,建立创业服务部门衔接机制,推动解决劳动者创业融资难、税负重、门槛高等问题。大力培育创业创新公共平台,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完善创业导师服务机制。积极参加各级开展的创业大赛、创业创新项目资助和成果展示等助推活动。鼓励企业转型为新型创业平台,积极发展创业服务企业。继续实施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至10万元,完善财政贴息政策,提高城乡创业者金融服务可获得性;降低反担保贷款门槛。大力扶持网络创业,积极发展“互联网+”和电子商务。鼓励科研人员自主创业,经批准离岗创业的3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调动农村劳动力创业积极性,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残疾人创业支持政策。加强创业培训,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创业群体、创业活动不同阶段特点完善阶梯式培训体系。

  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实施就业扶持民生工程,统筹推进各类重点群体就业。持续开展“春风行动”,引导城乡劳动者就近就地就业。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首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鼓励毕业生到乡镇特别是边远乡镇工作,继续实施大学生“三支一扶”招募项目,建立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的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长效机制。完善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鼓励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大型企业提供高质量的见习岗位。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各项政策。健全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制度,将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中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以内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失地人员、残疾人和困难高校毕业生作为帮扶重点,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确保困难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健全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制度,实施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政策。落实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依法大力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引导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

  完善职业培训。探索建立培训网络平台,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结合“春潮行动”“展翅行动 ”,支持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各级重点企业,采取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专题研修和试行培训包等方式,开展高质量的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市场配置资源、劳动者自主选择、政府购买服务和依法监管的职业培训工作机制,全方位提升人力资本质量和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根据国家、省部署进一步改革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规范职业资格管理,畅通劳动者职业技能发展通道。推动建立项目统筹、标准统一、管理规范、覆盖城乡的大培训机制,全面实行“企业订单、劳动者选单、培训机构列单、政府买单”培训模式,探索并逐步尝试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校企合作、互联网+职业培训等培训模式。对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培训需求和就业能力的去产能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免费提供就业技能或创业培训。

  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和保障。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实施统一的就业创业服务制度,提高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强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创业服务功能,支持建立创业服务指导中心或专门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等机构作用,形成多层次、广覆盖、专业化的创业服务体系。加快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系统,实现服务管理全程信息化;完善网上办事大厅系统,解决就业服务“最先一公里”和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残疾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形成有利于公平就业的制度环境。

  健全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和诚信体系。加强对企业招聘行为、职业中介活动的规范。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范发展人事代理、人才推荐、人员培训、劳务派遣等人力资源服务,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完善落实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政策制度。加强职业培训,重点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和失业人员转业转岗培训,增强其就业创业和职业转换能力。建立健全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就业的联动机制,完善失业登记制度。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经费保障,严格执行就业补助资金管理纪律规定,提高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健全就业创业统计监测体系,建立劳动力调查制度、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适时发布城镇登记失业率。

  第二节推进人才高地建设,提供更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强力推进人才高地建设工程,以高素质公务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三高”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积极做好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评价工作,创新人才体制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建设形成人才高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围绕“高技能”目标,加快培养造就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技艺精湛、素质优良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为基础,构建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继续推进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每年培训新增高技能人才100人,确保“十四五”期末全县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200人,其中,技师达到270人,高级工达到1100人。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大力实施就业技能培训民生工程、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春潮行动”,每年培训1000人次以上。

  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引导更多劳动者素质就业、技能成才道路,努力建成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个,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为重点,构建高技能人才评价认证体系。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和信息化建设,推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与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并轨工作,5年组织职业技能鉴定3000人次。

  优化人才体制机制和发展环境。围绕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完善更加科学、更具活力的人才体制机制,大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着力形成党委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政府人社部门综合管理、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发挥重要作用的人才工作格局和政府宏观管理、单位自主用人、市场有效配置、人才法制保障的人才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以经济发展需要和社会需求为导向、与经济社会发展高度对接和深度融合、注重实践培养造就人才、人人能够成才得到发展的人才培养开发机制,落实人才高地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和加强企业人才工作意见,申报建设人才服务发展示范区,加快集聚一批我县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和重点领域发展急需的创新创业人才。

  建立健全与人才贡献相适应、充分体现人才价值、有效维护人才权益和优先保证人才投入的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创新技术、技能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形式,鼓励引导企业对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和期权股权激励方式,加大人才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奖励力度。落实县财政增加对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的经费投入,建立公共财政优先保证人才投入的正常增长机制与政府、用人单位、社会和个人多员投入机制。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健全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大力加强人才工作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人才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三节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更具活力的用人机制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健全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完善聘用制度,加强聘用合同管理。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建立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规范组织竞聘上岗。推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探索符合不同行业、专业和岗位类型特点的分类考试考核办法,逐步提高公开招聘的科学化水平。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推进事业单位岗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专项培训。进一步规范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强化考核结果使用;进一步探索建立我县公立医院创新编制管理后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探索医共体建设、开发区人事管理办法。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力争基本形成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导向,推进科学评价,重点建立以同行评价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科学设置评价考核周期,支持人才潜心研究、长期积累。推进会计、经济、工程技术等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拓展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在工程系列设置人工智能、大数据、机电元器件、工业设计等新兴专业,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参与评价标准制定和组织评审。健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在先进制造业等产业先行先试产业职称改革。

  健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按照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完善招聘工作平台,严格招聘工作规程,加强招聘监管指导,严肃招聘工作纪律,强化人事考试安全。创新公开招聘方式方法,分类实施公开招聘,提高招聘科学化水平。建立高层次、高技能、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引进绿色通道,采取本土化直通车定向委培等措施,支持教育、卫生、农业、林业等县乡基层事业单位按规定通过简捷有效方式补充急需紧缺人才

  健全表彰管理制度出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完善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规定、生活困难表彰奖励获得者帮扶办法实施细则、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严格表彰项目审批管理,规范省级工作部门和市、县级表彰项目的设立申报,规范实施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建立健全表彰奖励工作信息系统和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第四节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实现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再分配的调节功能,努力实现社保制度基本定型、法定人群全面覆盖、待遇水平保障适度、监督管理安全高效,基本建成全面覆盖城乡和法定人群、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完善统账结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全职工个人账户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引导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残疾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确保残疾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水平不下降、长远生计有保障实现法定人群全面覆盖。

  大力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参保基础数据库,实现上下联网和动态更新,促进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人员长期持续参保,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持续拓展以养老为重点的全民参保计划实施范围,完善扩面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扩面征缴,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工、非公经济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深入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同舟计划”专项扩面行动,继续落实将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纳入工伤保险政策。积极推动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城镇个体工商户参加失业保险。依法推动各类用工单位参加生育保险。

  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完善社会保险筹资机制,分清政府、企业、个人责任,实现可持续发展和长期精算平衡。编制独立完整的社会保障预算,实现财政对社会保障投入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扩大筹资渠道,推动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历年欠费及时清偿。落实国家调整降低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率和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促进企业降本增效,履行缴费责任。积极引导参保人员履行缴费义务,完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激励约束机制,认真落实社会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和保障适度。  

  稳步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实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同步调整工作,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逐步提高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助标准。探索建立多层次的工伤保险待遇保障机制,适时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完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机制,适度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水平。

  加强社会保险管理监督。加快城乡社会保障统筹。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跨区域转移接续办法。全面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做好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工作。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水平。整合社会保险经办资源,规范和优化管理服务流程,加快社会保险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步伐。开展社会保险业务网上申报和信息查询服务。健全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强化社保经办内控制度建设,完善社保基金预算决算管理约束机制和编制审核程序,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加强社保基金检查监督。全面推进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系统联网应用工作,实现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督相结合。创新基金监督手段,开展基金安全评估工作。拓宽基金监督渠道,推进建立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完善基金检查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配合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工作。

  第五节维护劳资双方权益,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

  贯彻落实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加快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在促进企业发展中保障职工权益。坚持促进企业发展。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推进企业普遍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厂务公开制度,推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制度在企业发展决策和保障职工权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教育引导企业经营者积极履行报效国家、服务社会、造福职工的社会责任,自觉关心爱护职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减少和规范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引导企业依靠科技进步、职工素质提升和管理创新提高竞争力和经济效益。通过促进企业发展,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造物质基础。依法保障职工权益。

  切实保障职工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工资正常增长与支付保障机制,促进职工工资合理增长,让企业职工有更多获得感。切实保障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和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督促企业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鼓励企业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及引导职工积极参加社会保险;督促企业加强对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并依法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贯彻落实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指导和服务,在用工季节性强、职工流动性大的企业推广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依法规范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行为,继续开展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

  依法加强对劳务派遣的监管,规范非全日制、劳务承揽、劳务外包用工和企业裁员行为。全面推进劳动用工信息申报备案制度建设,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逐步建立企业用工诚信和劳动者就业诚信档案。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加快推动各类企业普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依法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对象,推动企业与职工就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劳动定额、女职工特殊保护等开展集体协商,订立集体合同,督促企业和职工认真履行集体合同。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

  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立由县政府领导担任主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和工商联组成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完善三方机制职能,健全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的重要作用。健全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完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体系。普遍建立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推动各类企业建立内部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机制,提高企业自主解决劳动争议能力。支持工会、商(协)会、工业园区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发挥区域性、行业性组织调处劳动争议的独特优势。大力推动乡镇(社区)依法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就地就近调处劳动争议。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协商、调解在处理劳动争议中的基础性作用。

  加强劳动争议仲裁机制建设。加快县级仲裁院建设,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制度,规范办案程序,进一步提高仲裁效能和办案质量,促进案件仲裁终结。加强裁审衔接与工作协调,积极探索建立诉讼与仲裁程序有效衔接、裁审标准统一的新规则、新制度。畅通法律援助渠道,依法及时为符合条件的职工提供法律援助。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完善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的办法,有效调处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和集体停工事件。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加快推进“两网化”管理,实现监察执法向主动预防和统筹城乡转变。

  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分级响应、处置程序和措施。引导劳资双方平等协商利益争议,教育职工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诉求。健全党委领导下的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和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共同参与的群体性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形成快速反应和处置工作合力,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提高劳动关系共治能力。加强各级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以及基层平台建设,配备人员力量,加大经费投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健全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治理机制,重点提高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共治能力。落实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着力完善属地政府管理负责,人社部门牵头协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履行行业监管主体责任,企业落实工资支付主体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清偿欠薪主体责任的拖欠工资共治机制,努力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加强劳动关系法治保障。深入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促进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法治保障。

  第六节强化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更快节奏的执行效能

  以基层为重点,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推行社保一卡通,全面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规范、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加强窗口建设把“干好每一天、机关做表率”实践活动融入机关党员“亮岗履职”活动,通过主题党日、设立党员先锋岗等,开展惠企惠民政策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切实为民办实事、解难题。持续深化窗口单位“放管服”改革,树立“人人都是窗口、人人都是形象”的意识,组织窗口单位全员参与业务技能比武练兵。整合社保经办服务资源,整合市、拓展乡镇、村(社区)基层服务平台的实体窗口功能,全面推广综合柜员制经办模式,推动多险合一经办,实现“一门式”“一窗式”服务。

  推进标准化建设全面实施人社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以标准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建立健全与人社改革发展相适应,人社公共服务业务与信息化建设于一体的标准化体系。稳步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社会保险、人力资源服务、基本劳动等标准制修订工作。开展人社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

  推进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充实民生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内容,持续推进业务系统信息化、电子社保卡签发应用、三级等国家保密改造试点等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质量和水平。完成金保二期业务平台及省人社12333服务平台试运行试点及正式上线工作。加大村级便民信息化平台宣传和推广力度,加强村级平台经办人员培训,突出“服务群众、整合共享、信息安全”要求,继续推进“人社+e三明”建设,建设完善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增加网上服务内容,拓展网上服务渠道,推动公共服务精准化、智能化,提升人社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增强人社公共服务能力。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人社信息系统网络和信息安全的防护能力。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人社业务经办风险的防控能力,保障资金安全。推进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发行和电子社保卡工作,提升社保卡线上线下综合服务能力,在民生服务领域推进“一卡通”。

  提升便民化水平。持续推进“人社快办业务”,持续加快“减证便民”,进一步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查摆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人事、劳动关系、人社扶贫等领域痛点堵点。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现企业群众眼里的“一件事”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所有事项“简便办”,实现人社业务更快办理,提升群众满意度。

  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不懈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打造善于学习、素质过硬的干部队伍。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分类推进基层党支部建设,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强化意识形态网络舆论阵地管控。深化人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全程网办创新服务机制,大力开展人社系统行风建设,促进干部职工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举措、提升服务实效,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继续做好新闻宣传、“e三明”随手拍办理等工作。

  第七节 推动民政事业发展,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升。建立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机制 ,推动全县低收入家庭认定信息比对工作。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重特大疾病临时救助的力度,完善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提供必要的娱乐设施和条件,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特别是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为城乡社会救助对象等困难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精准的救助服务。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

  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大力推动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大财政对养老事业的投入,加强康养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快长者中央厨房(长者食堂)、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等项目建设。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所有街道至少建有1所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实现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90%。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的适老化改造,打造健康智慧养老工程。支持社会资本在农村兴办区域性养老服务机构,吸引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慈善资源参与养老服务发展,加快补齐养老服务设施短板。推动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提升敬老院失能照护能力,满足集中供养的失能特困人员长期照护需求。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全面达到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要求。推广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连锁运营,推行“党建+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模式。大力支持养老机构护理床位建设,全县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0%。加快建立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的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推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敬老院、农村幸福院建立医养服务协作机制,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强化特殊困难老年人兜底保障及空巢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全面建立居家社区探访制度,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推动养老服务业与教育培训、健康、体育、文化、旅游、家政等产业融合发展,提供老年人健康养老、养生旅游、文化娱乐等服务需求,培育智慧养老服务新业态。整合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信息平台、公共服务等资源,建设养老服务智慧平台,打造“互联网+养老”服务新模式。

  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创新。健全村(居)协商议事会议制度,深化村(居)监督委员会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社区工作标准体系和评估制度。出台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等政策制度,建立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和社区协助服务事项,以“费随事转”的方式推动政府购买服务。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建设,加强农村社区居委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协调管理和行业自律作用。继续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建设和社会工作标准化示范工程建设。

  儿童关爱保护不断强化。落实孤儿保障、农村留守关爱、困境儿童保障等政策文件,重点加强基层养老托幼服务。加强服务网络建设,强化儿童福利机构规范管理,建立儿童福利指导中心、乡镇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村级设置儿童福利主任。加强福利机构建设,推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升级,拓展儿童福利机构社会服务功能。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完善留守儿童发现、报告、干预、跟踪、关爱等机制,全方位保障权益。加强孤儿保障工作,逐年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对孤儿养育状况进行定期巡查和监督评估,落实孤儿医疗康复、教育、住房及成年后就业等相关的优惠政策,为孤儿成长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加强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将因家庭贫困、自身残疾、监护缺失等儿童全部纳入困境儿童保障范围,落实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保障、教育保障、落实监护责任等政策。

  专项事务管理不断完善。稳妥有序推进行政区划调整事项,深化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和优秀地名文化宣传弘扬。全面完成界线联检任务,妥善化解边界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继续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依法开展收养登记工作。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加强对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服务机构的监管,加大寻亲力度,深入开展“互联网+”寻亲服务。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殡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规划提升改造县殡仪馆,推进县文笔山陵园第四期开发,新(扩)建乡级公益性陵园13座和农村公益性骨灰楼堂230座,全县城乡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等安葬(放)设施覆盖率达100%,殡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健全完善惠民殡葬政策体系,继续落实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减免政策,完善城乡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补助办法,建立节地生态安葬补助办法,基本殡葬服务更加惠民利民。加强补助科技建设,建立全国联网的殡葬信息管理系统,提升殡葬设施的科技环保水平;深化殡葬改革,巩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稳妥解决殡葬领域散埋乱葬等实际问题。推进婚丧习俗改革,明确操办标准和要求、违约责任和奖惩措施,引导树立厚养薄葬、文明祭扫、节地生态安葬的新风尚。

  老区事业发展不断增强。用足用好老区苏区扶持政策,推动我县更多民政建设项目列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并按中西部地区政策执行。推进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修缮和维护革命遗址。加强红色资源整合、统筹规划和整体保护,深化革命文物价值挖掘,弘扬红色文化和老区精神。做好革命“五老”人员优待,对革命“五老”人员实施动态管理,开展慰问活动,持续落实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

  第三章  规划实施保障

  我县人力资源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是人力资源事业改革发展的总纲领,任务艰巨,必须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完善保障措施,努力实现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第一节  组织保障

  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强化党委对人力资源工作的统一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人力资源工作格局。要统筹抓好人力资源工作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制定,抓好政策法规体系的建立健全,抓好各部门资源和力量的协调整合。

  要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的动员部署、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制定规划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和重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明确责任主体、实施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强年度计划编制实施,健全规划实施监督,确保规划的目标任务落地。

  要建立人力资源规划实施情况监测指标体系和报告制度,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和跟踪检查。把人力资源事业发展规划的落实和完成情况列入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记入档案,作为奖惩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第二节  财政保障

  加强财政规划与事业发展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建立与人力资源事业相匹配的预算安排机制。加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投入,支持重大项目的实施,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和正常运转,提高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

  按照科学规划、适当超前、功能完善、重点突出的原则,积极开展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人才生态环境建设。

  第三节政策保障

  要按照“全面梳理、重点修订、及时废止、适时新建、有效落实”的要求,进一步梳理目前不利于我县人力资源事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法规,并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促进政府、企业和人才的积极参与,通过市场机制的进一步创新和完善人力资源政策体系,营造创新创业的生态环境,促使人力资源工作形成良性循环的发展机制。

  共同制定符合创新创业人才流动、培养、发展和管理的创新机制和政策,促进政策区域的贯通。围绕我县新政策出台,加强与其他兄弟市县的协调和沟通,扩大人力资源政策的适用面和渗透力。根据市场主导、开放自主、互惠共享和优势互补的原则,注重消除区域壁垒,加快形成区域统一的人力资源制度框架、人力资源大市场和人力资源服务体系,促进人力资源政策的合理性。  

  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投入机制。全社会研究与开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不断提高。逐年加大财政对人才队伍建设资金的投入力度,专项用于创新创业人才的引进、培养、和激励等。整合现有各类人才开发财政专项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和绩效考核,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人才投入效益。

  第四节服务保障

  要建设服务型政府,进一步增强政府人才服务意识,完善和健全人力资源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政府部门的人力资源服务方式要适应“线上”“云上”“屏对屏”“多部门集成服务”的模式变化,培养具备互联网思维意识有较强综合协调能力的服务团队,提供实时、动态、精准的人力资源服务,全面推动尤溪区人力资源管理事业发展。

  要积极开展企业和基层走访活动,加强政府与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沟通。要坚持便民利民、依法依规、公开透明、数据共享的原则,积极配合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暨“一门式,一网式”改革;建设“服务人资”,推行“网上预先申报,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工协办、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模式,真正做到一个门、一张网办事,实现公共服务便利化、统一化、网络化,提升网上办事和信息化服务水平。

  加快人力资源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及时发布人力资源市场的供求信息、以及政府的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并对各种人力资源市场的相关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及时发布统计分析报告。及时编制尤溪区的人力资源规划发展报告,为全县人力资源工作提供正确导向和基本依据。

  要运用各种渠道,对我县人力资源工作的重大决策、先进单位、优秀人才和政策措施进行系统化的宣传和及时深度报道,全面展示尤溪创建创新人才强区的城市精神和城市形象,大力营造尤溪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五节数据决策和统计监测

  要健全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机制,建立现代统计调查制度,形成常规报表、行政记录、专项调查、快速调查、定期监测相结合的多元统计调查体系。搭建统计分析交流平台,完善统计分析和决策咨询机制,注重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提高数据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健全规划实施统计监测评估机制,开展动态统计监测评估工作,把统计监测评估结果作为改进人力资源服务工作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要加快推进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就业信息监测等重点建设任务,促进劳动就业、人才服务等工作与互联网深度融合,逐步实现线上线下服务渠道的有机衔接,形成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联动服务能力。

  要依托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同共享,逐步拓展基于互联网等社会化途径的信息资源获取途径。要运用云计算技术,提升信息化基础设施的支撑保障能力。

  第六节  加强舆论宣传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好人社政策宣传,完善新闻发布机制,强化舆情管理。依托县融媒体中心各平台深入开展人社新闻宣传、政策宣传和典型宣传,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渠道,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营造有利于人社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

  附件: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十四五”重点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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