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1100-1000-2011-00699
  • 备注/文号: 尤政文〔2011〕247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1-09-07
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尤溪县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十二五”工作规划和尤溪县巩固省级卫生县城2011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尤政文〔2011〕247号
来源:尤溪县政府办 时间:2011-09-09 18:19

城关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尤溪县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十二五”工作规划》和《尤溪县巩固省级卫生县城2011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七日

  尤溪县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十二五”工作规划

  (2011--2015年)

  为巩固和发展我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成果,进一步提升县城公共卫生服务和管理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为抓手,广泛深入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卫生面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高市民文明素养,为实现尤溪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总体目标

  按照省爱卫会《福建省省级卫生城镇管理办法》和2010年修订的《福建省省级卫生县城标准和考核评分方法》要求,进行为期一年的整改,2011年通过省爱卫办复核确认,并在复核后第3年(2014年)通过中期复查,2015年继续巩固提高,准备下一轮复查,长期保持省级卫生县城荣誉称号。

  三、主要任务

  (一)组织管理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县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或负责人要亲自抓,把巩固省级卫生县城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2.制定远期、近期爱卫工作规划。县、镇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及各成员部门要制定规划,指导爱国卫生工作。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定期召开会议和检查活动,推动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要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确保硬件建设一年一个台阶。

  3.健全爱卫会组织,做到人员编制、经费保障、办公场所、目标管理、奖惩措施“五落实”。各单位、各行业和社会组织都要建立、健全爱卫会组织,明确相关人员负责爱卫工作,并充分发挥爱卫会的组织协调作用。

  4.实行分工负责、共建共管的目标管理制度。城关镇、县直各部门要根据规划要求,逐年制定和落实指标任务;要建立严格的目标责任制,签订责任书,逐级负责,将爱国卫生工作作为单位及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属地政府和社区负责本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切实做好日常组织发动、综合协调、检查评比工作,并督促各行业按省级卫生县城标准落实好措施,完成好工作任务。各部门要积极配合,保证本单位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

  (二)健康教育

  1.认真落实《亿万农民健康教育促进行动规划》,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成为本县指导中心,进一步加强对全社会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管理和业务指导,扩大健康教育工作覆盖面和质量。要保障健康教育经费,建立健全检查、评比制度。

  2.开展对社区、学校、医院、企业等人群以及控烟健康教育,使健康知识和技能知晓率达8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70%以上。根据需要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设立宣传园地,开设健康卫生知识讲座,普及职工、居民群众的卫生科学教育知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医疗机构开展健康咨询或义诊活动,使中、小学健康教育率达100%;开展针对老人、妇女和农民工的健康教育;加强对在有毒、有害环境下作业的工人进行职业病防治教育,确保教育率达100%,使其掌握基本的防护技能。

  3.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教育作用,为巩固省级卫生县城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电视台、广播电台要设立专题(栏)节目,县城进出口处、各主干道要设立大型广告标语,汽车站等公共场所要利用电子屏幕、专栏等开展健康教育,包括安全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养成文明卫生习惯。

  (三)市容环境卫生

  1.城区市容管理

  (1)抓好三支市容环境卫生队伍建设。一是能适应创卫需要的市容环卫管理监察队伍;二是负责县城主次干道、主要公共区域的环卫清扫保洁队伍;三是负责环卫责任区域以外的小区清扫保洁的社区物业队伍。

  (2)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县城主街道做到禁止乱堆乱放、乱挖乱占、乱搭乱建、乱设摊点、乱挂衣物、乱贴乱画等,做到树脚净、墙根净、路面净、人行道整洁、下水道畅通,无烟头纸屑、无瓜皮果壳、无痰迹、无暴露垃圾;背街小巷做到无积存垃圾、无卫生死角、无污水杂草。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人行道要通畅无阻、整洁美观、绿化设施完好、无占道经营和店外店、无乱停放车辆等现象。加强对垃圾车和工程运输车辆的管理,垃圾车做到整洁密闭,工程运输车辆车厢完好、车容整洁,没有沿途泼撒滴漏现象。

  (3)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延展、拓宽城区主要道路,达到路平、沟通、灯亮,人行道平坦无凹凸,无积水,道路两旁无裸露地表土;实施污水管网向西延伸、垃圾中转站、城市道路修复改造等市政工程建设,提高公共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各社区的基础设施配套,加强路灯等公用设施管护;按3个∕万人标准设置城区公厕,2011年在水东新城新建2座水冲式公厕;城市规划、建设时要严格遵守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留够、留足基础设施用地和绿化用地,配套规划、建设停车场、农贸市场和公共广场,城市管道和网线向入地铺设方向发展。

  (4)加强建筑施工管理。建筑施工要做到文明施工、环保施工和封闭施工。施工工地要使用围档、围栏或修建围墙,并做到设置整齐、标牌醒目。施工现场场地整洁、废水不横流,废渣不流入下水道,做到完工料净场地清。环保部门要对照噪声和粉尘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施工噪声和粉尘的管理,督促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增设或完善有关降噪、降尘设施,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扰民。城区破道要集中式审批,采取地下管网单位的施工破道时间要集约化施工,尽量做到时间一致。破道施工时要遵守市容环境的有关规定,废渣淤泥及时清理,要及时完成开挖和修复,恢复做到复旧如新,质量可靠,主要道路逐步做到夜间施工。加强建筑渣土倾倒管理,要堆放到指定的场所。

  (5)夯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完善交通标志、标线、护栏及隔离物等设施,禁止各种车辆上人行道行驶、停放。车站的建设要以增强城市的辐射面、集散力为目标,适应城市不断发展和人流、物流增大的形势,要与发展城内交通、提高交通经济相配合。

  2.垃圾、污水卫生管理和无害化处理

  (1)完善县、镇两级环卫机构和管理体制,制定《尤溪县城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健全完善现有的环卫规章和管理制度,推行“清扫、保洁、管理、监督”四位一体的管理制度。合理界定环卫和物业清扫保洁范围,做到无管理和清扫保洁死角。垃圾日产日清,清扫保洁率达100%,垃圾清运率达10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2011年污水处理率达到80%。

  (2)进一步完善环卫基础设施,逐步改造、更新现有的人力车、中转车、运输车、填埋车、洒水车等各种环卫车辆,不断提高机械化清运率,提高环卫车辆和设施的完好率。新建垃圾中转站,垃圾站点必须做到环境清洁、密闭、无蝇。及时更新果皮箱、垃圾桶,根据需要增设数量足够的封闭垃圾箱。同时要完善卫生监测、评价、运行管理等资料。

  (四)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

  1.公共场所持有效卫生许可证,要建立健全卫生清扫保洁制度,建立卫生档案。各单位都要配备专(兼)职卫生清扫员和卫生检查员,按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加强卫生管理。

  2.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并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卫生知识培训率、每年体检率和“五病”调离率均要达100%。

  3.加强对旅店业、理发美容店、公共浴室、歌舞厅等公共场所监督,严格执法,各项卫生指标要达到标准。

  4.自来水厂要建立健全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制水人员持有效体检合格证明。卫生部门参照《福建省城市饮用水监测方案》进行水质监测。

  (五)食品安全

  1.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制定实施《食品安全法》的法规或规章以及预防餐桌污染的相关法规,食品安全监管行政部门每年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食物中毒事故和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控制措施有力,每年对两类以上食品卫生质量予以公示。

  2.抓好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业、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各单位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操作,各项设施符合卫生要求。

  (六)疾病控制

  1.制定传染病和非传染性疾病防控规划和计划总结,专项经费适应工作需要。疫情资料完整,报告制度落实。

  2.综合医院门诊开展预检分诊,设立感染性疾病科,按防控需要开设肠道、发热、肝炎、性病等专科。

  3.实现以社区(村)为单位,儿童四苗单苗、乙肝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甲肝、乙脑、流脑疫苗达85%以上。

  4.全县相应传染病发病率分别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内,开展艾滋病、结核病和地方病的控制工作,开展职业危害企业劳动卫生监测和调查。

  (七)城区除四害

  1.巩固“灭鼠先进城区”成果。坚持常年灭鼠和突击灭鼠相结合。加强鼠情监测和控制措施,建立和完善灭鼠档案资料。每年春、秋两季全面开展大面积灭鼠活动,按照“五统一”(统一领导、统一行动、统一时间、统一药物、统一方法)要求,做到不漏单位、不漏居民户、不留死角。

  2.巩固“灭蚊先进城区”成果。加强蚊虫控制和检测,结合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动员群众在房前屋后、庭院内外翻盆倒罐,清除容器积水,对城区明沟明渠等进行治理,对蚊虫孳生地进行药物消杀。

  3.控制蝇类孳生地。粪便垃圾及时清运,日产日清。厕所、垃圾收运点、垃圾场、集贸市场、肉类及畜产品加工厂、食品行业等蝇类孳生的重点场所要广设诱杀点、防蝇罩,定时消杀和定期监测,县城蝇蛆孳生率必须逐年下降,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苍蝇密度指数。

  4.积极开展灭蟑活动。按照规定时间完成蟑螂分布及季节消长规律的调查,开展县城区灭蟑活动,每年4—11月进行清除蟑迹、全面投药,城区蟑螂密度控制在全国爱卫会规定标准范围内。

  (八)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能力

  1.疾病控制机构内设立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组建包括流行病、消杀、食品、环卫、职卫、放射防护、理化检验、微生物检验及后勤人员组成的应急小分队。

  2.经费满足工作需要,实验室和仪器设备按标准要求配置,具备及时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九)单位和社区卫生

  1.坚持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坚持每月最后一个周五卫生日活动制度,搞好共建路段和单位内部的环境卫生,发动社区居民进行大扫除,县爱卫办、城管办、城关镇负责组织检查评比,表扬好的,曝光差的。

  2.不断完善单位和社区卫生设施,县城监大队要加大禁养家畜家禽、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的监管力度,公安局负责清理、捕杀违章养犬。

  3.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初步开展预防、保健、医疗、康复、计划生育和健康教育六位一体的服务。继续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平均参合率,高于本省平均水平。

  (十)环境保护

  认真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巩固环保工作成果。按期完成总量减排任务,可吸入颗粒物、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区域环境噪声、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等各项指标全部达标。

  (十一)民意测验

  每年进行2次群众满意度调查,依照《尤溪县卫生状况评议表》,每次测验随机访问当地居民、过往旅客10名,从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购物娱乐场所、公共厕所卫生、餐饮行业、旅店、车站、环境质量(空气质量、噪音、水质)等八个方面测评群众创卫满意度,满意率达90%以上。

  四、实施步骤

  2010年完成规划、方案制定和建立组织机构工作,对照新修订的省级卫生县城标准摸清底数和实际情况。

  2011年全面实施《尤溪县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十二五工作规划》和《尤溪县巩固省级卫生县城2011年实施方案》,各项指标达到省级卫生县城标准要求,迎接省爱卫会复核。

  2012-2015年进一步巩固提高,准备迎接中期复查和下一轮复核确认。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领导必须思想到位,工作到位,深化对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把创卫工作作为密切党群关系、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建设和谐社会的大事,坚持不懈地抓好。

  (二)宣传发动,全民参与。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等新闻舆论工具,广泛宣传创卫工作的意义和目的,定期开辟专栏广泛宣传,使创建目标家喻户晓,创卫工作人人重视,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社会团体也要利用各种形式和途径,大力开展创卫宣传工作。县健康教育部门要有计划地组织和开展健康普及教育和重点人群的卫生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县人民巩固省级卫生县城的意识,最大限度地把群众动员起来,组织起来,万众一心,共同努力实现创卫目标。

  (三)加强协调,明确责任。加强爱卫会及其办事机构管理,充分发挥爱卫会在创卫工作中指导、协调和组织作用。各成员部门必须按照分工,尽职尽责完成任务。相关部门既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要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发挥整体功能。

  把创卫工作的指标任务逐一分解、量化,明确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订立自己的创卫工作规划,按照县政府下达的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核目标责任,提出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达标的要求和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方案,明确每年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重心,层层加以落实。

  (四)健全规章,严格管理。创卫工作要逐步走上法制化、制度化、正规化的轨道,不断完善和出台创卫和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有关管理规定、制度和办法,要分情况加以修订或补充完善。重点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福建省爱国卫生条例》等有关法规的实施。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新闻舆论单位和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大力宣传有关规章制度,对违反规章屡教不改或有意毁坏、偷盗卫生设施的要严肃查处并予以曝光。

  (五)强化职责,兑现奖惩。整个创卫工作纳入机关年度目标考核,推行“门前四包、门内达标”制度。结合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积极在城区和农村开展卫生单位、卫生小区和卫生村、卫生之家评比活动。对在创卫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经督促又无明显改进的,要严肃追究其领导和职能部门的责任,视情节作出必要的组织处分。

  (六)增加投入,完善设施。始终坚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方针,坚持“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实行政府拨一点,单位拿一点,个人出一点,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要统筹规划,全面安排,量力而行,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分阶段建设。一时难以实施的项目,要订立计划,积极准备,争取创造条件建设。

  尤溪县巩固省级卫生县城2011年工作方案

  为使我县巩固省级卫生县城的各项工作得到落实,对照《福建省省级卫生县城标准和考核评分方法》,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订2010—2011年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实施方案。

  一、总的要求

  按照《福建省省级卫生城镇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对照标准,进行自查并加快不足项目整改工作步伐,2011年内通过省爱卫会复核确认。

  二、巩固任务

  (一)创卫组织管理

  1、把创建卫生县城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巩固省级卫生县城规划与实施方案,颁布《尤溪县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尤溪县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办法》等单项规范性文件,各职能部门均建立完善的县城卫生长效管理规定并有实效。各部门按照县政府《迎接省级卫生县城目标责任分解表》要求,各自抓好落实。

  2、健全爱卫会组织机构,爱卫办机构、人员、经费、任务落实。成立县爱国卫生运动技术指导中心,承担爱国卫生运动的有关技术性、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城关镇、社区居委会有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3.县爱卫会制定年度计划、总结,并有除四害,改水改厕、爱国卫生月专项计划和总结。爱卫办、城管办组织各单位实施卫生日制度,社区居委会负责辖区内楼院卫生监督和检查评比,县爱卫会每年组织3—5次爱国卫生工作检查评比,年终进行表彰活动。

  (二)健康教育

  1.加强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市民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行为,自觉维护市容环境卫生。以县疾控中心为业务指导中心,社区、学校、医院、机关企事业单位有专人负责健教工作,全县形成健康教育体系。

  2.社区、医院、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有固定健教专栏,每2个月一期,并利用各种形式有计划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每年不少于12次,居民健康知识和技能知晓率达8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70%。

  3.县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认真执行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等专科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学生卫生知识知晓率达8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70%。

  4.医院把健康教育纳入日常工作和行风建设,每年有90%以上的医务人员至少接受一次健教专业培训;利用专栏、讲座、健康教育处方、声像教育及健康教育俱乐部等多种方式开展健康教育;每一位住院病人至少接受2种形式的健康教育,病人相关知识知晓率达80%。

  5.各类企业有劳动保护制度和措施,对企业管理者和各种作业人群进行健康培训,100%的女工、新工人、接毒接尘工人接受岗前、岗位安全与健康培训,职工相关知识知晓率达9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

  6.电台、电视台开设健教专栏或专题节目,免费播出“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节目,至少每周播出1次;汽车站等公共场所利用电子屏幕、专栏等开展健康教育,包括安全教育等。

  7.全面开展控烟教育,县政府颁布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法规并开展执法;县城建成区、大众传媒无烟草广告;开展无吸烟单位创建活动,2011年以前至少有50%以上的医疗卫生机构成无烟单位,2011年开始100%的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成无烟单位;每年开展4种以上形式的控烟健康教育。

  (三)市容环境卫生

  1.加大城市监察力度、公安交警、工商、市场管理人员要主动参与市容环卫的监督劝导和纠正工作。县城管办要加强监督,及时检查通报。

  2.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市容卫生管理。由县城管办负责组建一支老干部卫生督查考评组,对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等进行考评。

  3.坚持建筑工地卫生保洁制度。城区各施工单位应配备卫生保洁员,搞好工地周围的卫生保洁,并做到承建一座楼,保洁一座,县城监大队要加强督促落实。

  4.对城区乱搭盖、乱堆放、乱饲养进行整治,县城监大队、公安局、城关镇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对乱饲养、乱搭盖、乱堆放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5.环保、卫生监督、城监等部门要坚决制止临街饮食店乱排放污水、烟气、乱倒垃圾废弃物、乱堆放薪柴杂物等现象。

  6.加强城区车辆管理。县公安交管大队、城监大队要进一步加强各种车辆的定点停放管理,严禁货运车辆白天在主街道上装卸货,对违章停放的车主按规定予以处罚。

  7.加强城区户外广告的管理。各种宣传广告都必须在广告栏内张贴。县城监大队要会同宣传、工商等有关部门加强户外广告的审批管理。

  8.扩大城区街、路、巷地面硬化面积,保持排水沟、下水道的通畅。县财政要适当增加城市维护费投入并列入年度预算。建设部门要加强小街巷地面硬化和下水道工程建设,进一步解决路不平、沟不通等问题。城区街、路地面硬化率达100%。

  9.继续做好主干道两旁绿化和单位自有绿地管理,提高中心广场、文公广场、大理公园、水东新城等休闲绿地的绿化档次。

  10.加强城区河段水面保洁。水利局对城区河段水面垃圾定期清理。要加强对沿岸居民住户卫生保洁的宣传教育工作,严禁往河道倾倒垃圾弃土等废弃物。对不听劝导者要给予处罚,限期清理。

  11.加强对单位、居民房屋内外装修的管理。城乡规划建设局要规范建设装修行为。对阳台封闭、装饰材料使用等方面进行规范,严禁阳台安全网压红线,严禁随地乱倒装修废弃物。

  12.加强农贸市场管理。做到划行归市,分摊经营、文明经商,秩序良好,专人保洁,文明卫生。经贸局、鸿圣林业有限公司等市场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南门市场和玉带桥市场的管理。

  13.强化垃圾、污水卫生管理和无害化处理。按照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搞好责任路段和责任区域的清扫保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环卫处应提高垃圾的集运程度。编制、实施《尤溪县环卫专业规划》,加强市政和环卫设施建设。在进行成片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过程中,规划建设部门应同步规划建设环卫设施,做到合理布局,提高档次。完善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管理,加强公厕卫生管理,提高新建公厕档次。城区水冲式公厕比例100%。要按照建设部《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公厕数量按3个/万人设置,加强公厕的建设和管理。

  (四)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

  1.城区旅店、理发美容店、公共浴室、歌舞厅、游泳场馆持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培训证100%。室内外卫生整洁、通风良好、消毒合格及其他要求均符合标准。

  2.加强饮水卫生的管理,提高城区居民饮水质量,县自来水厂要加强水质监测,保存好完整的监测资料,出厂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加强高层楼二次供水卫生的管理,水箱要加盖加锁,指定经专业培训和健康体检的专人定期清洗消毒水箱,搞好记录。县疾控中心参照《福建省城市饮用水监测方案》,定期进行水质监测。

  (五)食品安全

  1、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户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坚决取缔地下食品生产加工窝点。

  2、食品的销售和存放生熟分开,禁止加工制作和销售无标识、过期变质食品,食品卫生质量合格率要达到标准要求。

  3、加工、销售食品场所符合卫生要求,有相应的防鼠、防蝇、防尘、防潮设施。餐具、食品容器清洁,消毒工作落实,餐具抽检合格率达到标准要求,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4、制定预防食物中毒措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呈下降趋势,食物中毒原因查明率呈上升趋势。

  (六)疾病控制

  1.加强疾病控制工作管理,疾控机构设置、职责、经费符合卫生部和省有关标准要求。

  2.卫生部门要落实疫情报告制度,全县相应传染病发病率分别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内。

  (七)城区除四害

  1.科学开展除四害工作,合理用药。卫生部门要建立完整的四害密度监测资料。在灭蚊、蝇工作中坚持以治理孳生地为主的综合措施防治措施,在灭蟑、灭鼠工作中坚持环境治理与化学防治并重的综合性防治措施。

  2.巩固“灭鼠先进城区”和“灭蚊先进城区”成果。春秋季要进行大面积灭鼠,城区单位实行有偿消杀服务,积极开展城区灭蟑和灭蝇达标活动,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

  (八)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能力

  1.设立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组建包括流行病、消杀、食品、环卫、放射防护、理化检验、微生物检验及后勤人员组成的应急小分队。

  2.经费满足工作需要,实验室和仪器设备按标准要求配置。

  (九)单位和社区卫生

  1.坚持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坚持在每月最后一个周五对共建路段和单位内部的环境卫生进行清理,发动社区居民进行大扫除,县爱卫办、城管办、文明办、城关镇等部门和老干部督查考评组配合组织检查评比,表扬好的,曝光差的。

  2.不断完善单位和社区卫生设施,县城监大队要加大禁养家畜家禽、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的监管力度,公安局对违章养犬进行清理捕杀。

  3.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初步开展预防、保健、医疗、康复、计划生育和健康教育六位一体的服务。

  (十)环境保护

  1.县环保局要依法强化环境的监督管理,开展大气、饮用水源水质、噪声、烟尘、废物排放等环境质量常规监测和污染源的监控监测,环保有关指标均要符合国家标准。

  2.严格控制新的污染源,环保部门及有关部门要把好新上工业项目审批关。

  3.加强环保现场监督检查,已建成的废水、废气、废渣等各种环保治理设施,都要正常运行,不得随意拆除或闲置,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现象的依法予以处理。

  (十一)民意测验满意率对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购物娱乐场所、公厕卫生、餐饮行业、宾馆旅店、窗口单位等场所的卫生状况进行随机的民意测验,满意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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