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1901-0100-2025-00005
  • 备注/文号: 尤城政〔2025〕16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4-10
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生育关怀—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
尤城政〔2025〕16号
来源:尤溪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5-04-15 10:43

各村(居)委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落实计生协“六项重点任务”,扎实推进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帮助计生家庭提高抵抗风险能力,增进民生福祉。现就做好2025年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5年度各村(居)要以提高个人自主投保占比为主要增长方向,以购买100元版/份为主要增长点,逐步推广200元版,目标任务户数要在往年的基础上有所增长。积极开展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进一步完善“镇、村”两级保险服务体系,持续深入开展“金秋助学”“母亲节”“5·29”会员活动日、“暖心活动”等生育关怀行动,为计生家庭提供更多的保障和更加优质的服务。 

  二、保险有关说明 

  凡尤溪县辖区内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妇及其子女,年龄在一周岁至六十五周岁的身体健康者(含65周岁,续期可以放宽至70周岁),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以家庭为单位,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计划生育家庭同意投保、交纳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生效,至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保额计算方法:50元版保险责任合计16.70万元,其中意外伤害身故及伤残保障分别8万元(家庭成员均分),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0.7万元(家庭成员共享);100元版保险责任合计41.4万元,其中意外伤害身故及伤残保障分别20万元(家庭成员均分),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1.4万元(家庭成员共享);200元版保险责任合计52.7万,其中意外伤害身故及伤残保障分别为25万元(家庭成员均分),意外伤害医疗费用2.7万元(家庭成员共享)。 

保障内容 

50元版 

100元版 

200元版 

备注 

意外伤害身故 

8万元 

20万元 

25万元 

家庭成员均分 

意外伤害伤残 

8万元 

20万元 

25万元 

家庭成员均分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 

0.7万元 

1.4万元 

2.7万元 

家庭成员共享 

  三、完成时间 

  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9月30日 

  四、认真组织实施 

  各村(居)的所有投保对象每50元版的镇财政补贴20元,村级可以为参保计生户保费补贴或者村财投入减免。镇、村(居)干部对这项工作必须加强领导,强化职责,本着对计生户高度负责的态度,入村入户,能保则保,争取超额完成任务。对没有完成任务的村(居),将从村(居)的转移支付中扣缴。 

  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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