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1109-0100-2023-00004 文号 尤民〔2023〕35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3-07-10
标题 关于2023年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充实社区工作者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11109-0100-2023-00004
文号 尤民〔2023〕35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3-07-10
标题 关于2023年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充实社区工作者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于2023年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充实社区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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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为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者力量,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人才队伍,选聘优秀人才到社区工作,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决定面向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社区工作者,具体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尤溪县西城镇、西滨镇社区工作者各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二)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综合协调、公文写作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品行端正,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尤溪籍的2023年应届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符合招聘条件。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3年7月11日至7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不再办理。

  (三)报名地点:尤溪县城关镇环城路89号尤溪县民政局二楼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联系电话:0598-6339615。

  (四)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团员的提供党团组织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学信网下载打印,http://www.chsi.com.cn/)。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当同时提交附件2考核量化评分表中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须提交一份完整的由本人签名的《尤溪县2023年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见附件1)。

  4.应聘人员填报的《尤溪县2023年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和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招聘录用资格。

  四、审核和录用

  (一)报名截止后,由县民政局会同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量化考核,确定量化考核评分成绩。

  (二)应聘人员量化考核评分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成绩相同者,按照考核量化评分表考评项目顺序分值高低依次确定;若成绩再相同者,以获得奖励高分者(荣誉表彰和奖学金合计数)依次确定。

  (二)应聘人员可根据第四条第(二)款确定的规定,优先选择西城镇或西滨镇社区工作者岗位。

  五、体检和协审

  (一)应聘人员根据第四条第(二)款确定的顺序按1:1进行体检、协审。

  (二)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录取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则依次递补。

  (三)拟录用人员须由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协审,有犯罪记录、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形之一,取消聘用资格,按应聘人员第四条第(二)款确定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拟聘用人员在尤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jyx.gov.cn/)公示。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本次聘用人员为社区工作者,非机关或事业单位编内人员,按聘用合同管理。

  (二)聘用期限从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届尤溪县任职所在社区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新聘用的工作人员与所在镇政府签订聘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如因应聘人员联系方式变化或不畅通造成延误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尤溪县2023年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充实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2.尤溪县2023年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充实社区工作者考核量化评分表

  中共尤溪县委组织部  尤溪县民政局  尤溪县财政局  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0日

  为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者力量,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人才队伍,选聘优秀人才到社区工作,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决定面向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社区工作者,具体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尤溪县西城镇、西滨镇社区工作者各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二)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综合协调、公文写作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品行端正,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尤溪籍的2023年应届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符合招聘条件。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3年7月11日至7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不再办理。

  (三)报名地点:尤溪县城关镇环城路89号尤溪县民政局二楼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联系电话:0598-6339615。

  (四)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团员的提供党团组织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学信网下载打印,http://www.chsi.com.cn/)。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当同时提交附件2考核量化评分表中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须提交一份完整的由本人签名的《尤溪县2023年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见附件1)。

  4.应聘人员填报的《尤溪县2023年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和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招聘录用资格。

  四、审核和录用

  (一)报名截止后,由县民政局会同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量化考核,确定量化考核评分成绩。

  (二)应聘人员量化考核评分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成绩相同者,按照考核量化评分表考评项目顺序分值高低依次确定;若成绩再相同者,以获得奖励高分者(荣誉表彰和奖学金合计数)依次确定。

  (二)应聘人员可根据第四条第(二)款确定的规定,优先选择西城镇或西滨镇社区工作者岗位。

  五、体检和协审

  (一)应聘人员根据第四条第(二)款确定的顺序按1:1进行体检、协审。

  (二)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录取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则依次递补。

  (三)拟录用人员须由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协审,有犯罪记录、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形之一,取消聘用资格,按应聘人员第四条第(二)款确定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拟聘用人员在尤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jyx.gov.cn/)公示。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本次聘用人员为社区工作者,非机关或事业单位编内人员,按聘用合同管理。

  (二)聘用期限从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届尤溪县任职所在社区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新聘用的工作人员与所在镇政府签订聘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如因应聘人员联系方式变化或不畅通造成延误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尤溪县2023年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充实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2.尤溪县2023年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充实社区工作者考核量化评分表

  中共尤溪县委组织部  尤溪县民政局  尤溪县财政局  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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