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1913-0100-2023-00011
  • 备注/文号: 尤管政〔2023〕25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管前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4-24
管前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生育关怀—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促进方案的通知
尤管政〔2023〕25号
来源:尤溪县管前镇 时间:2023-04-30 15:19

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

  2023年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集“三提三效”,聚力真抓实干的重要一年。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帮助家庭提高抵抗风险能力,增进民生福祉,根据尤计生协〔2023〕3号文件通知精神,经镇政府和镇计生协会会议研究,制定管前镇2023年生育关怀-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促进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3年度各村要以提高个人自主投保占比为主要增长方向,以购买100元/份项目产品为主要增长点,目标任务户数要在往年的基础上有所增长。积极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为计生家庭干部、职工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持续深入开展“金秋助学”、“母亲节”、“5·29”会员活动日、“暖心活动”等生育关怀行动,为计生家庭提供更多的保障和更优的服务。

  二、工作要求

  (一)凝聚共识,广泛宣传。充分认识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是一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树立“生育传承希望,保险保驾护航”的理念,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坚持“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通过微信、宣传品、典型事例、重大节日等有效方式,广泛宣传计生保险的好处、投保方式、理赔程序,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群众“要我保险”变为“我要保险”,扩大计生保险品牌影响力。

  (二)巩固成效,创新拓展。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巩固好的措施、好的渠道和好的资源;积极拓展工作思路、拓展保险对象、拓宽投保渠道,逐步提高自主缴费比例,主推100元版,逐步推广200元版;对计生家庭保险业务实行动态管理,实行每周一通报,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切实提高计生家庭保障水平。

  (三)明确职责,增强服务。加强与中国人寿尤溪县支公司沟通,配合保险公司做好数据收集、信息反馈、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做到“小案快办”“大案急办”“特案特办”,应赔尽赔,及时到位,积极探索“1+X”保障产品的推广,为计生家庭提供更多的保障和更优的服务。

  三、有关说明

  凡管前镇辖区内年龄在出生28天至六十五周岁的身体健康者(含65周岁,续期可以放宽至70周岁),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保障内容

50

元版

100

元版

200

元版

备 注

意外伤害身故

8万元

15万元

25万元

家庭成员均分

意外伤害伤残

8万元

15万元

25万元

家庭成员均分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

0.7万元

1.6万元

2.7万元

家庭成员共享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以家庭为单位,投保对象实行自愿参保,保额计算方式为:50元版保险责任合计16.70万元,其中意外伤害身故及伤残保障分别8万元(家庭成员均分),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0.7万元(家庭成员共享);100元版保险责任合计31.6万元,其中意外伤害身故及伤残保障分别15万元(家庭成员均分),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1.6万元(家庭成员共享)。200元版保险责任合计52.7万,其中意外伤害身故及伤残保障分别为25万元(家庭成员均分),意外伤害医疗费用2.7万元(家庭成员共享),如上表所示。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计划生育家庭交纳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生效,至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为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1)对农村二女扎户和独女领证户予以投保1份100元,其保费由县财政全额承担。(2)各村100%完成任务,且每户投保100元以上的,镇政府补贴各村、镇直(属)有关单位每户30元;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后,村级可以根据村财收入情况,为参保计生户保费提供补贴。

  附件:尤溪县2023年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指导性任务表

  管前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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