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1101-1000-2018-00004 文号尤政办〔2018〕2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8-01-18
标题 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11101-1000-2018-00004
文号 尤政办〔2018〕2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8-01-18
标题 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01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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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和受益面,根据三明市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若干意见》(明政文2014149号)和《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补充意见》(明政办20162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保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重点抓好城乡居民保参保扩面、续保和基金征缴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稳定续保率,确保在2018731日前全县适龄参保对象参保率和续保率均达90%以上。引导城乡居民选择较高档次缴费,提高养老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认真审核年满60周岁参保人员养老金发放和注销工作,确保养老金按时、准确发放

  二、具体事项

  (一)抓好政策宣传和引导。积极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惠民政策,主要从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政府提高缴费补贴、加发缴费年限养老金、丧葬补助金、个人账户余额(含政府补贴)依法继承、老农保参保居民加发制度衔接过渡性养老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定期调整机制等方面广泛开展宣传普及,确保城乡居民保政策家喻户晓。

  (二)抓好基金征缴和核发。各乡镇要组织乡镇、村干部按划片包户的办法,做好参保扩面和续保工作,通知应参保人员及时到农信社网点缴存2018年养老保险费,确保今年7月底参保率和续保率均达到90%以上。一要做好新参保信息登记。对尚未参保登记的适龄参保对象,要认真摸底造册,积极动员其及时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参保缴费。二要做好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参保人缴费档次发生变更或参保身份信息有误的,参保人必须在31日前到村(居)委会进行变更登记。三要做好缴费困难群体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对象确认。县民政、计生、残联等部门要积极配合,严格审查核对,及时将上年度特殊群体人员进行登记造册(电子表格),于320前报给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四要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落实情况审核。根据《尤溪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审核办法的通知》(尤政办〔2011138号)精神,2018年新增被征地的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按照村级初审、村级公示、乡镇审查、县级审核的办法认真核定,确保全县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户人均耕地面积低于0.336亩,且享有土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年满60周岁每月能及时足额领到170元的被征地养老保障金。

  (三)抓好业务管理和服务。一要加强个人账户管理。各乡镇要及时完成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建账工作,做好动态管理,确保个人账户信息完整、准确。建立常态化个人账户对账制度,做好与参保人员的对账工作。二要提高业务服务水平。规范、完善城乡居民保内控、稽核、内审、生存认证等工作,规范应参保人数申报流程,建立正常的应参保人数确定机制,每年度确认一次应参保人数。县农信社要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提升和完善金融服务“不出村”工作。三要完善信息建设。完善信息系统功能,适应城乡居民保一体化服务管理的需要。实现业务、财务信息系统的对接,与金融机构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的实时交换。进一步规范县、乡两级业务专网连接和使用。开展网络安全管理情况检查,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严禁城乡居民保网络专线内外网混用,进一步完善死亡人员信息共享机制,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四要做好落实档案归集。做好2017年度城乡居民保、被征地养老保障、新老农保衔接等业务档案归集工作。

  (四)抓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重点做好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的动态更新,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业务基础数据库,形成以二代身份证为唯一社保标识的确认机制,防止漏保、重复参保和重复领取、冒领养老金等现象发生。

  (五)抓好社会保障卡动态管理。根据《三明市社会保障卡制发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明政办201541号)精神,继续做好社保卡管理和制发的日常管理工作,逐步解决社会保障卡历史遗留问题,并积极做好社会保障卡应用推广和宣传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整体推进。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领导,将城乡居民保工作摆上各乡镇、各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职责分明、协调配合、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注重宣传,造浓氛围。城乡居民保是一项涉及面广、任务重的惠民政策,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简报、手机微信等形式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使城乡居民保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促进广大城乡居民自觉、自愿参保。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将任务细化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年度参保缴费工作。

  (四)加强督查,定期通报。县城乡居民保管理中心从今年4月份起,每月通过系统查询各乡镇参保人员缴纳保费情况,并进行通报,县政府办督查科对城乡居民保工作进展情况将不定期进行督查通报,对未能完成目标任务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尤溪县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任务分解表

  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18

  附件

  尤溪县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任务分解表

  

乡镇

  乡村总人口数(人)

  参保缴费任务数(含城镇居民)(人)

  备注

  城关镇

  7999

  5366

   

  梅仙镇

  28119

  14065

   

  联合镇

  19897

  10144

   

  西滨镇

  23814

  11975

   

  洋中镇

  27253

  13646

   

  溪尾乡

  13140

  6622

   

  汤川乡

  16558

  8267

   

  中仙乡

  37080

  16986

   

  台溪乡

  30970

  14571

   

  坂面镇

  34525

  16317

   

  新阳镇

  45545

  20099

   

  管前镇

  24479

  11504

   

  八字桥乡

  11504

  5950

   

  西城镇

  38477

  18423

   

  尤溪口镇

  843

  348

   

  合计

  360203

  174283

   

  说明:1.乡村总人口数参照县公安局提供报表的人数;

        216周岁以下、16周岁以上在校生、60周岁及以上的人数全县按乡村总人口37%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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