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100-0100-2025-00095
- 备注/文号: 尤政规〔2025〕8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10-1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省市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第219号)等文件要求,我县对2025年8月31日前颁布的县政府及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本次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6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日常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尤溪县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尤溪县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尤溪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尤溪县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1.《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尤溪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尤政办〔2018〕100号)
2.《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尤溪县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尤政办〔2021〕32号)
3.《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尤溪县支持企业用工和产业技能人才培育若干措施的通知》(尤政办〔2021〕44号)
4.《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尤溪县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的通知》(尤政办〔2022〕1号)
5.《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尤溪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尤政办规〔2022〕5号)
6.《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全县经济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尤政规〔2023〕5号)
附件2
尤溪县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1.《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尤政文〔2017〕75号)
2.《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尤溪县加快培育发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市场主体方案的通知》(尤政文〔2017〕204号)
3.《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尤溪县2021—2023年度森林综合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尤政办〔202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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