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102-0100-2023-00045
- 备注/文号: 尤发改规〔2023〕1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发改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6-27
局机关各股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第 219 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明政办〔2022〕44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2023年5月底前颁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我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4件,已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件。
在有效期内,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不一致的,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其他内容继续有效。
附件:1.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4件)
2.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已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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