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119-0100-2026-00004
- 备注/文号: 尤交程〔2026〕6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3-10
梅仙镇人民政府:
经审查,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内容和深度基本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2007〕358号)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的编制要求,达到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路线走向及建设规模
本项目农村路网数据库梅科线(Y022)总里程13.712公里,项目实施起点为梅营环岛,终点位于坪寨上洋,路线全长0.953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桩号 K0+000-K0+273 段拼宽后(现有路面病害已完成处理)的水泥混凝土路面进行沥青加铺改造,完善沿线交通安全设施(标志、标线等)。路线走向及建设里程符合尤溪县农村路网的规划及地方政府的意见。
二、技术标准
本项目设计按交通运输部颁布《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及《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17)标准执行。
三、路线设计
路线平、纵、横设计满足部颁《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17)要求,原则同意设计单位的路线设计。
四、路基、路面及排水设计
(一)路基设计方案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
2014)、《公路路基设计规范》(TJG D30-2015)执行,路基宽度6.5米,全幅式路面。
(二)路面结构型式:
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路面结构方案,4cm 厚 AC-16C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SBS 改性)+6cm 厚 AC-20C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SBS 改性)。
(三)原则同意路基横断面设计及排水工程的设计。
五、桥涵设计
利用原桥涵。
六、交叉工程及沿线设施
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平面交叉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方案。
七、预算
本工程预算总金额为181.3340万元,其中建安费为160.1059万元。
八、工期
本项目工期按3个月控制。
九、其他
(一)参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交通建设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做好项目建设期间沿线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作,不得随意弃土,加强对沿线挖方及弃土场的植被保护。
(二)请业主在实施中,督促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前进一步复核设计图纸及实地情况,做好技术交底。
2.桥涵施工时,若发现地质情况与设计提供的资料不符,设计单位应及时修正设计,确保结构及施工安全。
(三)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交建〔2017〕81号)文,要求项目业主做好各阶段安全性评价。
尤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3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