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102-0100-2025-00087
- 备注/文号: 尤发改基〔2025〕82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发改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5-19
尤溪县西城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请求批复尤溪县西城镇凤元村护岸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尤西城政函〔2025〕2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本项目为尤溪县西城镇凤元村护岸工程项目,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尤溪县西城镇凤元村护岸工程(项目编码:2505-350426-04-01-683655)。
三、项目建设地点:尤溪县西城镇凤元村。
四、项目单位:尤溪县西城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建设西城镇凤元村护岸长度2670米及附属设施工程。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53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73.9万元(含劳务报酬137.5万元),其他费用34.7万元,预备费用25.4万元。建设资金来源:申报以工代赈上级补助资金420万元,其余由西城镇人民政府统筹安排。
七、务工组织情况:项目采取“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综合赈济模式实施。拟带动当地群众务工119人,其中返乡农民工7人,高校毕业生2人,退伍军人2人,脱贫人口及防返贫监测对象务工人数108人,预计发放劳务报酬137.5万元,占以工代赈中央预算补助资金420万元的32.7%。
八、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九、招标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的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事项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十、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尤溪县人民政府审查批复,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一、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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