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119-0100-2023-00011
- 备注/文号: 尤交程〔2023〕21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6-21
尤溪县顺安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请求对尤溪县域乡村综合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坂线上仙至下川入点段)施工图纸给予批复的报告》(尤顺安〔2023〕107号)函收悉。我局于2023年6月6日在尤溪县交通运输局会议室组织召开尤溪县域乡村综合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坂线上仙至下川入点段)施工图审查会,并形成《尤溪县域乡村综合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坂线上仙至下川入点段)施工图审查会议纪要》(〔2023〕19号),设计单位根据专家组意见对施工图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报送了修编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内容和深度基本符合部颁编制办法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设计文件满足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2007〕358号)的编制要求,达到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二、路线走向及建设规模
尤溪县域乡村综合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坂线上仙至下川入点段)路线总里程30.448km,其中路面重铺改造28.878km,利用1.57km,共分为两个标段实施,其中:
(一)中坂线上仙至剑溪段项目起点位于莆炎高速中仙出口(起点桩号K190+530),途经龙门场、菜坑垄、剑溪村、剑溪水库,路线终于国道G534中仙乡与台溪乡交界处(终点桩号K204+787.2),路线全长14.261km(长链4.042m),其中:上仙至剑溪段(K190+740-K204+787.2)路面重铺改造,路线长度14.051km;莆炎高速出口(K190+530-K190+740)为利用段,路线长度0.21km。
(二)中坂线剑溪至下川入点段项目起点位于国道G534中仙镇与台溪乡交界处,起点桩号K204+780(与中坂线上仙至剑溪段桩号K204+787.2相接),途经玉涧村、清溪村、凤山村、大头桥村,路线终于国道G534与坂面高速出口交接处,终点桩号K220+972.224,路线全长16.187km(短链5.0m),其中:剑溪至坑美路口(K204+780-K210+750)、象山茶叶集中加工点至大头桥(K211+930-K218+930)、大头桥至坂面高速口段(K219+110-K220+972.224)为路面重铺改造,路线长度14.827km;坑美路口至象山茶叶集中加工点段(K210+750-K211+930)与新建国道G534路线重合、大头桥水尾桥(K218+930-K219+110)危桥改造项目,路线长度共1.36km,均不在本次设计范围内。
三、技术标准
本项目为旧路重铺工程,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采用原有公路标准设计方案。
四、路线设计
路线平、纵、横设计均沿用原旧路指标,原则同意设计单位的路线设计。
五、路基、路面及排水设计
(一)路基设计方案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D30-2015)执行,路基横断面布置K214+860~K215+500段路面宽度9m=1.25m土路肩(硬化)+3.25m(行车道)+3.25m(行车道)+1.255m土路肩(硬化);其余路段路面宽度7.5m=0.5m土路肩(硬化)+3.25m(行车道)+3.25m(行车道)+0.5m土路肩(硬化)。
(二)路面结构型式:
原则同意设计设计单位提出的路面结构方案,旧路面加铺段:采用24cm水泥混凝土+1cm热沥青表处封层+18cm5%水泥稳定碎石+旧路面破碎层;旧路面挖除段:采用24cm水泥混凝土+1cm热沥青表处封层+18cm5%水泥稳定碎石+15cm填隙碎石;K214+000-K215+500段为清溪街道段,路面结构采用:4cmAC-13C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改性沥青粘层+6cmAC-20C中粒式普通沥青混凝土+改性沥青粘层+1cm橡胶沥青应力吸收层。
(三)原则同意路基、路面排水工程的设计。
六、桥涵设计
(一)桥梁
中坂线上仙至剑溪段沿线共涉及6座桥梁(中桥2座,小桥4座),其中:龙门场桥(桥长12m,中心桩号K195+866)、寨下桥(桥长28m,中心桩号K198+453)、柴桥尾桥(桥长18.5m,中心桩号K202+225)为桥面挖除新铺;菜坑垄桥(桥长19.6m,中心桩号K199+310.2)、剑溪桥(桥长41.2m,中心桩号K200+203)、下双溪桥(桥长65m,中心桩号K204+295)利用。
中坂线剑溪至下川入点段沿线共涉及7座桥梁(中桥1座,小桥6座),其中:上流桥(桥长11m,中心桩号K206+123)为桥面加铺水泥砼路面;黄林前坑桥(桥长20m,中心桩号K208+597)利用;蓝兜桥(桥长16m,中心桩号K215+006)人行道加宽改造;玉箭桥(桥长13m,中心桩号K210+100)、半坑口桥(桥长27m,中心桩号K212+572)、凤山桥(桥长60m,中心桩号K215+775)、大头桥(桥长20.5m,中心桩号K218+485)桥面挖除重铺改造。
(二)涵洞
中坂线上仙至剑溪段沿线新建圆管涵420m/42道,原有旧圆管涵接长4m/2道。
中坂线剑溪至下川入点段沿线新建圆管涵403m/41道,原有旧盖板涵接长2.5m/1道。
七、交叉工程及沿线设施
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平面交叉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方案。
八、预算
中坂线上仙至剑溪段,预算总投资金额为5274.2715万元,平均每公里造价为369.8388万元,其中建安费用为4322.7184元,平均每公里造价为303.1147万元。
中坂线剑溪至下川入点段,预算总投资金额为4773.6266万元,平均每公里造价为321.9550万元,其中建安费用为3926.2964元,平均每公里造价为264.8608万元。
九、工期
本项目工期按八个月控制。
十、其他
(一)参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交通建设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做好项目建设期间沿线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作,不得随意弃土,加强对沿线挖方及弃土场的植被保护。
(二)请业主在实施中,督促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注意以下工作:
1.施工前进一步复核设计图纸及实地情况,做好技术交底。
2.桥涵施工时,若发现地质情况与设计提供的资料不符,设计单位应及时修正设计,确保结构及施工安全。
(三)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交建〔2017〕81号)文,要求项目业主做好各阶段安全性评价。
尤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