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1911-0100-2020-00022
  • 备注/文号: 尤坂政综〔2020〕44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坂面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9-25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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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废止
坂面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坂面镇坂面村坑口溪脏乱差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尤坂政综〔2020〕44号
来源:尤溪县坂面镇 时间:2020-09-25 13:29

坂面村,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通过,现将《坂面镇坂面村坑口溪脏乱差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坂面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5日 

  坂面镇坂面村坑口溪脏乱差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坑口溪位于坂面镇坂面村,距离镇政府0.5km,为尤溪河坂面段左岸的一级小支流,发源于上风南麓,依次流经牛栏坑、坑口溪、前洋、杏洋,在蓬莱桥汇入尤溪河坂面段。坑口溪集雨面积11.78km2,河道长度8.5km,河道平均坡降38.9%。河道旁及河道上部有建设于上个世纪80年代的楼房30个单元,以及后期通过拆除改造的18个单元,底层均为商业铺面,二层以上共居住有37户居民。由于楼房建设年代较早,楼房平面设计布置不合理,污水管网不完善,居民存在乱扔乱倒垃圾现象,造成环境污染,导致周边群众强烈不满,但河道边楼房建设不规范,框架柱加固凌乱,给整治工作带来非常大的难度。 

  二、治理任务 

  (一)加强对河道的巡查管理。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动态监管。严厉打击涉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对乱扔乱倒垃圾的单位与个人进行严厉处罚。 

  (二)不断完善农村环保设施。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提高污水处理能力;进一步完善配套管网建设,加强雨污分流,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率、处理率和达标率。加强对农村河道、池塘、沟渠两旁及水面垃圾的清理,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逐步推广“户保洁、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理”的方式,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全面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三)全面强化环保宣传教育。目前,农村居民的产品高价、资源低价和环境无价的传统观念依然根深蒂固,对此,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与教育,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工作,努力营造环境保护人人尽责的良好氛围。 

  (四)着力修复流域生态环境。一方面抓紧坑口溪小流域治理项目的申报,做好项目前期的准备工作;另一方面因地制宜,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以生物措施为主,充分发挥生态的自然修复能力,再辅以培地埂,挖水平沟,修水平台地等工程强化措施,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人大主席任组长,分管环保领导为副组长,集镇办、水利站、村建站、环保站、文明办、坂面村及村工作组等相关职能部门人员为组员,负责具体整治工作。整治活动按照“政府组织、全民参与”的原则,落实镇党委、政府牵头组织、各工作团队具体实施、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压牢压实责任,分解任务到人,并建立督查考核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落实河长责任。镇村级河长和河道专管员是辖区流域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全面摸清所辖河流的主要污染源,按“一河一策”原则,牵头制定辖区内各河流治理方案,分年度组织实施,搭建网络平台,建立考评、巡查、报告等制度,推动河长制有效运行。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上旬及时报送河长制实施情况。 

  (三)强化污染源治理。一是近期对坑口溪河道淤泥、杂草、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清理,保持河道畅通;二是由镇集镇办监督落实尤溪县邦捷公司负责维护经常性保洁工作;三是河道专管员加强日常对河道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由镇河长办监督落实;四是联系规划建筑设计单位探讨可行设计方案并争取资金,对坑口溪两岸的生活污水管网进行改造。 

  (四)加大宣传力度。一是由集镇办、文明办、坂面村及工作组采取发放宣传单、面对面座谈会等形式对居住居民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环境卫生意识,改变乱扔乱倒垃圾等不良习惯。二是充分利用微坂面等多媒体宣传渠道,对乱扔乱倒垃圾等不良行为进行曝光。 

  (五)严肃督查问责。建立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对工作落实好的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不落实的,实施约谈、挂牌督办、取消评先等措施,对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情节严重的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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