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114-0100-2019-00019
- 备注/文号: 尤自然资〔2019〕143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9-03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自然资源所、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临时料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尤溪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9月3日
临时料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尤溪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确定全县行业治乱重点整治项目的通知》(尤扫黑〔2019〕7号)和《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8年尤溪县矿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尤政办〔2018〕94号)文件精神,我局针对自然资源领域临时料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开展针对全县的临时石料场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临时料场领域的乱象摸排,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同时结合专项整治,推进关停料场的关闭取缔,督促临时料场开展治理工作,使地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已关停的料场中,非法继续开采的行为和未及时开展治理工程行为,重点整治在料场治理过程中,强揽工程或滋事闹事阻碍治理工程等行为,最大限度消除黑恶势力在自然资源领域滋生的土壤。
三、组织实施
(一)摸排阶段(即日起9月1日)
各基层所对辖区内各临时料场开采点的情况进行排查,排查目前全县正在生产的4家临时料场是否存在有人员阻碍生产行为;排查已关停料场是否存在非法继续生产行为;督促已关停料场开展治理,并排查是否治理过程中存在阻挠治理工程行为。加强巡查工作中与基层群众的对接,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村协管员作用,将整治工作与群众举报线索、建立台账紧密结合起来。
(二)组织督导阶段(10月1日至11月15日)
把排查情况作为开展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础,进行梳理核实、分析,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将排查的情况线索及时上报,组织集中攻坚,深挖彻查,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
(三)落实查处阶段(11月15日至12月31日)
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整理,分析查找问题不足,对非法生产料场及时关停、督促治理不到位的料场及时治理整改;建立并完善长效机制,保持整治的高压态势,加强“回头看”检查,尤其要对重点地区进行加强再排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查处并上报,同时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
各基层所和各股室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做好当前整治工作的动员、部暑和深抓的工作,配合各相关部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查处发现的非法继续生产、阻扰治理等乱象行为,及时沟通交流有关信息,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宣传报道
要充分利用当地的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煤体,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动员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积极举报各类非法违法采矿等行业乱象行为,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形成社会监督压力,努力营造整治乱象、共同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及时报送信息
各基层所要负责向县局报送此次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于每月8日前将整治进度表(见附件)报送县局矿管股,县局汇总后上报县扫黑办。
联系人:肖方臻,联系电话:0598-6331171,电子邮箱:dkg350426@126.com。
附件:尤溪县行业治乱重点整治项目进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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