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119-0100-2019-00016
- 备注/文号: 尤交程〔2019〕34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5-09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尤溪县顺安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要求尤溪县Y007城莒线紫阳湖路段生命防护工程施工图审查批复的函》(尤顺安〔2019〕3号)已收悉。我局于2019年4月28日,在局七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尤溪县Y007城莒线紫阳湖路段生命防护工程施工图审查会议,并形成尤溪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尤溪县Y007城莒线紫阳湖路段生命防护工程施工图审查的会议纪要》(〔2019〕20号)。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对施工图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报送了修编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和深度基本符合部颁编制办法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设计文件满足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2007〕358号)的编制要求,符合《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试行)》(交办公路〔2015〕26号)等规范,达到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二、路线走向及建设规模
本项目农村路网数据库里程为13.035公里,项目起点位于(桩号K0+000)水东坝头园溪村路口,经罗坑院,终点位于包溪采育场路口(终点桩号K6+430),生命防护工程实施里程为6.43公里。符合《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通知》(明交农路〔2016〕46号)文件及地方政府的意见。
三、交叉工程及沿线设施
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交通工程沿线设施方案。
四、预算
本项目施工图预算为32.3551万元,平均每公里造价5.9313万元,其中建安费为28.1821万元,平均每公里建安费为5.1663万元。
五、工期
本项目工期按一个月控制。
六、其他
(一)参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交通部《交通建设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做好项目建设期间沿线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作,不得随意弃土,加强对沿线挖方及弃土场的植被保护。
(二)请业主在实施中,督促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在施工前进一步复核设计图纸及实地情况,做好技术交底。施工过程要求严格按设计文件执行,严格执行《福建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三)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交建〔2017〕81号)文,要求项目业主做好各阶段安全性评价,并向县应急管理局做好备案工作。
尤溪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5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