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117-1076-2017-00801
- 备注/文号: 尤水〔2017〕36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7-03-10
尤水〔2017〕36号
尤溪县水利局关于厦沙高速西城安置地
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
尤溪县西城镇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依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
一、基本情况:
安置地分别由秀村、湆头、玉池、新联、七尺五个地块组成,于2015年开始动工,市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分别于
目前,该安置地已分别实施了土石方开挖、土地平整、台层修筑、部分截排水工程等。
二、存在问题:
秀村点:一是弃渣场布设在秀村溪边,存在局部溃决影响秀村溪行洪;二是排水沟不够完善;三是安置房后边坡护坡绿化滞后。
玉池、新联点:一是拦挡防护滞后;二是截排水工程实施不到位;三是没有实施临时防护措施。所以,造成局部水土流失,特别是连续暴雨将存在局部严重水土流失隐患,影响周边生态环境,毁坏农田,淤积河道,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水土资源不但造成流失,还影响河道水源。
三、整改意见:
1、按《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将拦挡工程、截排水工程和临时防护措施落实到位。
2、完善项目工程建设期间的水土保持临时措施。
3、抓紧水土保持设施工程的后续设计与实施。
以上整改措施必须于
4、安置地项目工程依法实施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理。
5、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6、该安置地项目工程水土保持措施完工后,主体工程竣工前,依法进行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工作。
附:监督检查照片
尤溪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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