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1913-0100-2026-00004
  • 备注/文号: 尤管政〔2026〕10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管前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3-25
管前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26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尤管政〔2026〕10号
来源:尤溪县管前镇 时间:2026-04-07 15:52

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6年我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筑牢生物安全屏障,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我镇实际,现就2026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守住底线原则,筑牢防控屏障

  按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的底线定位,立足维护全镇养殖业发展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大局,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预防为主”的原则,扎实推进畜禽强制免疫工作,实现应免尽免。健全免疫效果评价制度,强化疫苗储运管理与使用效果跟踪监测,确保春秋两季强制免疫期间“真苗、真打、真有效”,筑牢动物防疫屏障。

  二、明确总体定位,锚定核心目标

  (一)工作总体定位 

  2026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重点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统筹推进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仔猪腹泻病、鸡新城疫、羊痘等常规疫病以及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疾病的防控工作。深化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落实。

  (二)核心工作目标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实施强制免疫,确保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动物密度达100%;抗体合格率全年稳定在80%以上;家畜二维码耳标佩戴率、免疫证发放率、免疫档案建档率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均实现100%。扎实开展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与监测工作,持续推进非洲猪瘟常态化排查,重点强化规模养殖场等场所入场入舍采样监测;加强畜禽养殖、交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重点区域消毒灭源;进一步压实规模养殖场防疫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管,保障全镇动物疫情稳定,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抓实关键举措,夯实防疫基础

  强化基础免疫,做到应免尽免全镇的动物免疫工作分为春秋两季集中开展:春季集中免疫于3—4月实施,4月底前全面完成;秋季集中免疫于8—10月实施,10月中旬前全面完成。

  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按照“宣传准备、集中免疫、自查补免、组织验收”四个阶段推进,实行“统一时间、统一措施、统一标准、统一检查”模式。严格规范免疫程序与操作流程,完善免疫记录与档案管理,确保免疫标识佩戴到位,实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须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规定时限内全面落实。农村散养畜禽采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相结合的方式,由村级动物防疫员逐村逐户开展免疫服务;须对规模养殖场发放《强制免疫告知书》,督促其在规定时限内自主完成程序化免疫。同时,督促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流行性腹泻、传染性胃肠炎、鸡新城疫、羊痘等常见多发疫病的防控,提升群体免疫保护水平。

  此外,要加大对规模养殖场的督查力度,定期采集畜禽血样进行抗体水平检测,对抗体水平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及时组织补免。进一步规范免疫档案建立与二维码耳标佩戴工作,加强疫苗、耳标等防疫物资领取发放管理。督促指导村级动物防疫员及养殖场主如实做好免疫记录,健全免疫档案,做到“一村(场)一册、一户一行”,详细记录免疫动物的种类与数量及疫苗使用情况,免疫档案需由畜禽养殖场(户)主和村主干签字确认,实现免疫工作痕迹化、可追溯管理。

  (二)强化常态防控,严防非洲猪瘟巩固拓展疫情分片包场排查机制,严格落实养殖、交易、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场所的疫情排查、采样监测及日报告制度,常态化开展风险评估,实现疫情早发现、早预警、早应对。严格执行生猪运输车辆备案与消毒制度,强化生猪调运管控与落地监管。督促生猪屠宰企业落实清洗消毒与非洲猪瘟自检制度。健全完善生猪养殖生物安全防护措施,全面推行封闭饲养、全进全出及定期消毒等动物防疫制度,有效切断病原传播途径,严防疫情传入与发生。

  严防人畜共患 守护养殖安全以不发生人畜共患病为目标,严格抓好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强化疫控与疾控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聚焦布鲁氏菌病等高发病种实施重点防控。面对辖区内牛、羊、犬猫养殖户,开展人畜共患病防控知识宣传,重点普及布鲁氏菌病、狂犬病对人畜的危害及科学防控措施。借春季免疫工作契机,入户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养殖户签订《禁止布鲁氏杆菌病高发区调运牛羊的承诺书》。严格落实布鲁氏菌病非免疫防控规定,强化活畜调运监管,养殖户调入活畜须立即到调入地乡镇畜牧兽医水产站登记报备。加强种畜、上一年度发生布鲁氏菌病疫情或检出阳性、母畜有流产史的养殖场(户)等风险畜群监测。对检测阳性动物,严格按照《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方案(2022—2026年)》及《动物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实施扑杀、无害化处理。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疫源追踪及同群动物全面检测。

  压实三级责任筑牢监测防线充分发挥乡、村、村级防疫员三级畜牧兽医工作人员观察报告职责,健全巡查制度与“定点、定人、包片”疫情排查监测制度。重点加强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养殖密集区及候鸟迁徙途经地疫情排查监测,对畜禽不明原因死亡情况,严格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并采样送检;发现阳性畜禽或可疑疫情,迅速开展溯源追踪与科学处置。

  (五)提升应急能力,强化值守处置依据《福建省非洲猪瘟防控应急实施方案》以及《尤溪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控制指挥部关于印发尤溪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尤疫控〔2021〕2号)要求,组织村级动物防疫员参与县、乡两级动物防疫应急管理技能培训,提升专业技术水平。按照《福建省动物防疫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储备指令性计划,更新补充应急储备物资,确保物资品种齐全、数量足够、质量可靠。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以及领导带班制度,确保突发情况及时报告、果断处置,杜绝因业务部门信息传递延误影响工作,切实提升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六)严格全链监管,压实各方责任在养殖环节,持续推广动物检疫无纸化出证平台,规范动物产地检疫流程,依法严厉查处逃避检疫、非法调运等违法行为;对违反畜牧兽医执法 “六条禁令”、屠宰检疫“五不得”规定及“隔山开证”、未检疫出证等行为的检疫人员,坚决予以问责。在屠宰环节,健全生猪定点屠宰场入场查验制度,全面落实非洲猪瘟自检与官方兽医派驻制度,严防检疫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保障食品安全。在兽用投入品经营环节,严格执行《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饲料兽药标签专项检查,依法查处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的“三无”产品;持续强化兽药追溯管理,推进兽药“二维码”追溯体系建设,提升兽用投入品经营规范化、安全化水平。

  四、健全保障机制,确保工作实效

  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提高政治站位,细化工作标准,优化工作作风与方法。持续推行领导包片联系、乡村干部分片包干及规模养猪场定人定场疫情排查责任制,强化散养户薄弱环节与规模养殖场重点环节防疫监管,督促养殖业主切实履行防疫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疫情发生、流行并造成严重后果与重大损失的,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领导及具体责任人责任。

  (二)严格督查考评,倒逼责任落实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期间,实行免疫进度周报制度。各村需指定专人负责免疫信息收集统计。强制免疫过程中,若出现免疫畜禽应激死亡情况,须按规定当日上报。春秋两季防疫工作结束后,要全面总结工作,深入排查问题与风险隐患。对防疫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集中免疫工作完成后,镇政府对各村动物防疫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评结果及时通报并作为年终村级综合考核评分依据之一。

  附件:管前镇畜禽规模养殖场挂包人员名单

  管前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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