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1915-0100-2025-00018
  • 备注/文号: 尤新政综〔2025〕114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新阳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9-19
新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阳镇消防安全突出隐患百日攻坚集中专项整治推进方案》的通知
尤新政综〔2025〕114号
来源:尤溪县新阳镇 时间:2025-09-19 17:18

各村(居)、消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尤溪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突出隐患百日攻坚集中专项整治的通知》(尤消安委办〔2025〕31号)要求,经镇政府同意,现将《新阳镇消防安全突出隐患百日攻坚集中专项整治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新阳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9日 

  新阳镇消防安全突出隐患百日攻坚集中专项整治推进方案 

  根据《尤溪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突出隐患百日攻坚集中专项整治的通知》(尤消安委办〔2025〕31号),决定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突出隐患百日攻坚集中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攻坚整治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聚焦消防安全短板弱项,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在前期治理基础上,分级分类、精准施策、标本兼治,推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实现火灾事故起数有效下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攻坚整治对象及重点 

  聚焦致灾要素,按照火灾发生发展规律,将火源电源管理、消防设施、安全疏散、初期处置等作为排查整治主要内容,并重点抓好以下方面: 

  (一)小单位小场所。主要指小型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小型医疗机构(含推拿理疗保健)、小商店、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酒吧、农贸市场、民宿、小歌舞娱乐场所、小音乐餐吧、小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小流动集市、小美容洗浴、美甲店、棋牌室、茶室等。 

  整治重点:(1)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占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2)消防设施损坏停用;(3)场所内违规住人;(4)开关、插座、电线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5)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进行装饰装修;(6)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在室内停放充电;(7)动火施工无审批监护、无证操作、未清理可燃物。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主要指分租、转租形成“园中园”“厂中厂”生产场所,以及餐饮、文化、购物、住宿、体育、休闲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合用场所。 

  整治重点:(1)未建立并公布联动机制,未明确各个场所紧急联系人;(2)共用消防设施、疏散通道无人管理;(3)不同使用功能场所之间未进行防火分隔;(4)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足;(5)消防设施损坏停用;(6)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全距离;(7)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排;(8)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在室内停放充电;(9)动火施工未审批、未告知、未看护;(10)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施工前未开展抽样检测。 

  (三)冷库。主要指储存食品、医药、农产品等类别并采用人工制冷降温并具有保冷功能的土建式冷库、装配式冷库、冷藏设备等。 

  整治重点:(1)冷库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保护层破损;(2)动火施工无审批、无证操作、未清理可燃物;(3)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4)与相邻区域未按要求进行防火分隔,未按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5)施工前未开展保温材料抽样检测。 

  (四)特殊群体活动区域。主要指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紧急情况下逃生能力受限的残疾人(如行动能力缺失、视力听力障碍)日常居住、集中活动场所。 

  整治重点:(1)挂点联系人和紧急联系人未定期上门巡护,重点排查卧床吸烟、明火取暖人群;(2)楼道、阳台、厨房堆积可燃杂物;(3)在木质供桌上点香烧烛;(4)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在室内停放充电;(5)未结合实际配备灭火器、独立式烟感、逃生面罩、漏电保护器。 

  (五)电动自行车。主要涉及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店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 

  整治重点:(1)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2)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店铺违规住人;(3)违规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架空层、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贴临室外出入口停放充电;(4)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带入电梯、楼梯间、户内;(5)“飞线充电等”充电线路乱拉乱接情形;(6)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建设迟缓。 

  (六)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辖区内摸排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性火灾隐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消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消防安全突出隐患百日攻坚集中整治作为安全发展的“红线工程”,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对攻坚整治遇到的问题,以“务实、高效、管用”为原则认真研究解决办法。 

  (二)加强排查整治。各村(居)、消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全面摸清攻坚整治对象底数,高度关注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带来的新型风险。针对性开展业务培训指导,确保检查人员能够熟练掌握风险一张图辨识制作、检查清单运用、事中检查“四三二”措施落实等内容,提升问题发现能力。要实化“四必查、三必看、两必核”措施,推进标准化检查清单全覆盖运用,注重因地制宜、差异化落实。对跨行业、跨区域的复杂风险点及反复存在的违法行为。镇消防所将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行动,形成监管合力,确保安全风险排查到位。 

  (三)加强警示教育。各村(居)、消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依托线上线下渠道,大力普及“三清三关”“小火快跑,浓烟关门”常识。同时结合辖区或周边典型小火情,开展警示教育,并通过微信公众平台等定期推送。持续曝光“两个整治”查处的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加大举报投诉查处奖励力度,推行“扫码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社会群众共同参与。要严格执行“四个不放过”原则,实行“一案三查”,切实做到“见人见事见责任”。 

  (四)加强基层会商研判。百日攻坚期间,各村(居)、消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及时将督促检查、指导服务、调研、警示教育等工作落实情况报告镇消防所汇总研判后,上报镇政府,为后续工作调整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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