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911-0100-2025-00005
- 备注/文号: 尤坂政综〔2025〕10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坂面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4-13
各村委会:
根据《中共尤溪县委 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5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尤委〔2025〕24号)、《尤溪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尤溪县2025年农村地区微型消防站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尤消安委办〔2025〕10号)要求,经研究制定了《坂面镇2025年农村微型消防站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抓好落实。
坂面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坂面镇2025年农村微型消防站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尤溪县2025年农村地区微型消防站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坂面镇2025年农村微型消防站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全镇农村地区初期火灾应急处置和村民自防自救能力,主要内容包括:2025年在山岩村、肖坂村、永坑村、青坑村4个行政村建设“一村一队一泵”的村级微型消防站,配齐必要应急救援装备,确保制度措施上墙、人员在岗在位。
二、建设内容
在山岩村、肖坂村、永坑村、青坑村4个行政村建立有人员、有器材、有制度(以下简称“三有”)的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
(一)有人员。行政村微型消防站由热心消防工作、经训练培训、具备一定灭火技能的青年志愿者组成,人数不少于6人。村级志愿消防员,主要从村干部、治安巡防队、民兵应急小分队、村民等人员中选取。
(二)有器材。行政村微型消防站消防器材配置分为基本配置和推荐配置,基本配置是最低装备配备要求,主要有:配置消防泵1台(马力11匹)、水带10盘(直径型号65mm)、水枪4支(型号19mm)、二分水器(65mm)、储油桶1个(容量不少于5升)、竹梯、喊话器、撬棍、铁铤等基本消防器材,各村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配置器材的型号;推荐配置是在有条件的基础上,增强微型消防站的应急救援能力的配备,主要有:消防战斗服、消防靴、消防腰带、消防手套、消防头盔、手电筒和小型消防车、消防摩托车、灭火器等。有条件的可配置微型消防车(洒水车合用)、消防破拆、通信等消防装备。
(三)有制度。行政村微型消防站要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台帐,主要包括初期火灾处置、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和消防安全联防联治等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工作是负责本村范围内的火灾扑救,协助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维护保管消防器材装备,定期对公共消防设施开展检查、维护等工作,并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
三、资金安排
各村要切实落实经费保障,确保每个村级微型消防站投入不少于1万元。项目建成经验收后镇财政给予每村5000元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补助。器材装备日常维护保养费由各村根据实际情况保障。
四、工作步骤
即日起至2025年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明确专人负责和建设标准,特别是要明确建设经费来源及器材装备增配方式,制定村级微型消防站建设具体实施方案。
(二)全面建设阶段(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各村对需完成建设的村级微型消防站按序推进项目选址、装备采购、制度上墙、挂牌运行等事项。
(三)培训督导阶段(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对微型消防站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和装备操作培训,确保各村级微型消防站面对本村内初期火灾时会操作、能处置、起实效。
(四)集中验收阶段(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根据项目建设进展及省、市、县为民办实事项目验收进度,镇将组织验收工作组,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开展实地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村级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实践,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与我县农村火灾实际的有效结合,各相关村要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目标,务求治理实效。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协作,定期研究村级微型消防站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农业农村组要做好政策支持和指引,消防所要做好工作指导和帮扶,镇消防所、公安派出所要发挥好末端优势,将此次建设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确保改造任务稳步推进。
(三)注重建设成效。镇消防所要及时总结村级微型消防站在建设和实际运行维护过程中的工作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果,特别是要找准问题症结,情况突出的,递交镇消安委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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