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1912-0100-2025-00002
  • 备注/文号: 尤西城政综〔2025〕25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西城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4-30
尤溪县西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城镇整治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不到位等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尤西城政综〔2025〕25号
来源:尤溪县西城镇 时间:2025-05-06 15:37

各村委会:  

  现将《西城镇整治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不到位等问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尤溪县西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西城镇整治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不到位等问题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纪委监委关于集中推进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的部署安排,按照省、市、县水利部门《整治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不到位等问题》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纪委会议精神,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围绕整治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不到位等问题,持续巩固提升农村供水工程,强化工程运行管护,推动农村供水从“有水喝”向“喝好水”转变,到2025年底,全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升至99%,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到70%以上,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重点  

  (一)完善项目建设。严格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单村供水工程建设与管护工作六条措施的通知》,全力推进农村供水项目建设。对已纳入城乡一体化供水规划的行政村,确保年内启动项目建设;对暂未列入城乡一体化供水规划的行政村,全部纳入单村供水工程规划范畴,实现全镇单村供水工程全覆盖。  

  (二)加强村级维护维养。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督促指导各村用好2025年中央财政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  

  (三)强化排查整改。围绕群众投诉反馈、供水工程运行管护、水价制定及水费收缴使用等关键环节,组织各村开展全面自查,镇政府进行抽查督导。建立健全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四)强化行业监管。依托省水利厅开发的单村供水工程监管平台,推动水质自检、现场巡查等管护数据通过移动终端实时填报、精准标记,确保管护人员在岗在位、管护措施落实落细,提升农村供水信息化监管水平。严格执行《县级农村饮水监督电话管理工作规定(试行)》,全面推广全省农村饮水监督热线 96133,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对群众投诉问题,实行“受理即登记、登记即交办、交办即督办”机制,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强化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切实兜牢农村饮水安全底线。  

  (五)强化水质保障。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村级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划、立、治”工作,从源头上保障供水安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检测监测,按要求开展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质自检,强化水质巡检抽检,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六)强化技术指导。组织各村供水管水员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农村供水管水员、农村供水工程水质管理与检测培训班,提升农村供水工程管护人员专业技能。  

  (七)强化宣传引导。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广泛宣传农村供水工作成效。选取一批管护措施到位、工作成效显著的典型案例,深入挖掘工作亮点,总结推广有效模式,以点带面推动全镇农村供水工作高质量发展。同时,引导农村群众增强节约用水、有偿用水和安全用水意识。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5月10日前完成)  

  5月10日前,镇成立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不到位问题集中整治专班,召开全镇深化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部署会。制定镇级《整治农村供水运行管护不到位等问题工作方案》。指导各村结合本村实际,扎实开展整治工作。  

  (二)问题排查阶段(2025年7月26日前完成)  

  1.各村自查。各村围绕上述排查重点,5月15日前完成自查,并于5月20日前,将自查发现问题汇总形成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报送镇水利股。  

  2.镇级抽查。镇督促指导各村建立自查问题台账,6月5日前完成抽查工作,组织开展农村供水工程专项监督检查。7月25日前完成检查发现问题梳理汇总,形成“一村一单”下发各相关村,督促限期整改。  

  (三)问题整改阶段(2025年9月25日前完成)  

  按照“属地负责、边查边改”原则,由镇水利股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督促各村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逐个落实整改。  

  对于自查、抽查发现的问题,于9月25日前完成整改,并由镇水利股汇总相关佐证材料后,报送县水利局。  

  (四)整治总结阶段(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  

  及时梳理总结整治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工作总结报告,于11月25日报县水利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水利工作领导任副组长,镇水利股、财政所、生态环境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村书记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明确“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牵头抓、部门协同配合抓、村书记具体落实”的四级责任体系。建立定期调度机制,每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整治难点问题,确保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主动加强与镇纪委监委的协作联动,落实“问题线索双向移送” 机制,依托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形成“部门主抓、纪委监督” 的工作合力。  

  (二)健全资金保障,强化要素支撑。多渠道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统筹中央财政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优先保障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维修养护和水质检测等工作。建立资金使用动态监管机制,督促各村严格落实资金专款专用制度,定期公开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加强与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在项目审批、用地保障、技术指导等方面争取政策支持,为整治工作提供有力要素保障。  

  (三)严格督导考核,严肃执纪问责。镇工作专班定期对各村整治进度、问题整改质量等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缓慢、整改不力的村进行挂牌督办;对搞形式主义、敷衍塞责或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建立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收集群众意见,将群众评价结果作为考核重要依据,确保整治工作成效经得起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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