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1911-0100-2024-00028
  • 备注/文号: 尤坂政综〔2024〕56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坂面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12-18
坂面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冬春火灾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
尤坂政综〔2024〕56号
来源:尤溪县坂面镇 时间:2024-12-20 17:26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防范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岁末年初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结合我镇实际,就做好全镇冬春火灾风险安全防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分析研判

  当前进入冬春火灾风险防范关键期,岁末年初重大节日景区、餐饮、宾馆民宿等人员聚集,火灾风险增高;宗教活动场所祭祀、民俗活动密集,发生火灾风险增大;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问题屡禁不止;企业加班加点抢工期、赶进度带来的火灾风险不断攀升。各村(居)、各部门要增强做好冬春火灾风险安全防范工作的责任担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根据本辖区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和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隐患排查,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实”字托底、“干”字当头,防范化解各类消防安全风险,全力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持续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聚焦关键环节分类精准施策

  (一)稳步推进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市监所要重点落实电动自行车及产品CCC认证管理,加强销售网点监督管理,联合派出所持续打击非法改装违法行为。派出所要加强登记管理,对11月1日以后销售的不具有3C证书认证的车辆将不予办理,严禁违规上路。村建站要加快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增设项目建设及验收核查。环保站要牵头指导、推动开展电池健康评估及报废回收专项行动。中小学要重点抓好学校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消防所、城监中队及各村(居)要持续加大老旧房屋、经营性自建房、沿街门店、夜间经营等场所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的巡查检查,保持高压整治态势。消防所、派出所、市监所要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协作,严格落实“四不放过”原则,严查厂家、查型号、查改装、查渠道,依法追究责任。

  (二)持续抓好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对于内外两个通道(内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外部的消防车道、登高操作面),要强化动态监管,采取联合执法、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等手段,督促引导单位场所和户主加强常态化自主管理,确保时刻畅通。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开展全面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发现问题要逐项列出清单,强化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文旅办、中小学、卫健办、民政办等部门要将娱乐、餐饮住宿等人密场所,以及学校幼儿园、医疗养老、校外培训等敏感场所作为重中之重,确保年底前应拆尽拆。对于紧急状况下的避难逃生通道,要组织“多拍摄隐患场景”,多组织宣传,用好案例警示,尽可能推动“应改尽改”。特别是小单位小场所,要强化说理劝导,引导群众主动拆改,坚持宣传教育、舆论引导与隐患整治一体推进,实现整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谋划开展建筑保温材料和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全链条整治。要坚持“优先遏制增量、有序治理存量”的原则,重点整治建筑保温材料建设安装、修缮改造、使用维护等各环节突出安全问题。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摸清建筑内外保温材料底数,逐一开展检查,落实整改措施。要按照“谁的产权、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督促指导企业单位开展自查自改,重点加强老旧高层建筑和裙房连接部位以及施工工地、冷库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要组织村建站、市监所、安办、消防所等部门协同发力,强化动火作业发证监管、现场监管和信用监管,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和现场安全看护措施,推动建立健全电气焊全链条安全管控机制。要落实《三明市房屋市政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七有四禁”》有关要求,加强涉及动火作业小型工程备案管理,强化动火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严格持证上岗,切实管住“人”和“证”,尤其要加强对“无证”或假证动火作业以及不作任何防范措施动火作业的安全监管,坚决防止小施工、小装修引发大亡人。

  (四)深入开展事故溯源调查。通过提请上级主管部门联合开展原因调查、技术调查,追溯火灾起因与隐患根源,花更多的功夫查责任、查隐患,找出同类场所、同类业态的普遍性问题。要把事故责任查到位,不仅要查清直接责任,更要查清生产销售、建设施工、审批监管、使用管理等各环节责任,为改进工作提供依据。要把整改措施督到位,针对火灾教训,合理提出压实责任、健全制度、加强防范等方面对策建议,并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跟踪评估,让每一项整改措施都能真正落实落地,转化为火灾风险防范的实际成效。

  三、紧盯重点领域全面排查整治

  (一)紧盯人员密集场所。各村(居)各部门要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深入排查重点行业领域火灾风险隐患。要组织商铺、超市、车站、宾馆、饭店、KTV、学校、卫生院、养老院、文保单位、培训机构等人群高度聚焦场所开展单位自查、部门排查,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占堵疏散通道、损坏停用消防设施、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单薄等隐患问题,督促落实主体责任,采取严防严控措施。

  (二)紧盯生产企业和物流仓储单位。要持续落实“五个一”工作措施,滚动更新底数清单和隐患整改清单,并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督促“厂中厂”“园中园”、多产权、多主体、多业态等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明确牵头管理单位,对共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施设备实施统一管理,加强信息同步,强化员工培训演练,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对管理能力弱、隐患整改不力的,要采取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约谈等方式,刚性推动整改。

  (三)紧盯低设防区域。各村(居)包片干部要组织对辖区老旧房屋、沿街门店、经营性自建房和“多合一”、“九小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全面落实基层消防“5+3”必查(5个检查重点:火源、“三合一”、电动自行车、易燃材料;3项“保命”措施:畅通逃生通道、防火墙硬隔离、配备消防逃生面罩),重点督促落实工厂仓库、沿街门店、小加工作坊等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进行防火硬隔离、加装简易防灭火设施等措施,禁止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在疏散楼梯间、安全出口、公共门厅进行停放充电等行为。

  四、统筹做好敏感节点防控工作

  元旦、春节、元宵节和两会期间,各村(居)、各部门要提高火灾防范等级,研判重要活动、商业促销、祭祀祈福等安全风险,提前发出预警提示,加强针对性管控。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及日常管理人员要依法强化火灾隐患自查自纠,严格火源管理,放置香、烛、灯的供案提倡采用不燃材料,或使用不燃材料进行隔火隔热。要倡导文明进香、香烛不进殿,为香客燃香、烧纸箔、放鞭炮等划定专门的室外燃放区域,并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明确专人负责巡查。要严格禁止在公共娱乐场所室内燃放烟花爆竹(含冷焰火)、违规使用明火,禁止堵塞、锁闭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禁止停用、损坏消防设施设备,禁止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五、铺开宣传教育提升全民素质

  要深化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发动村(居)包片干部走街串巷开展“敲门行动”,加强对重点人群宣传教育,切实普及“小火快跑、浓烟关门”等逃生知识,提升消防安全意识。通过张贴宣传标语、LED屏播放典型火灾警示教育片、农村大喇叭等传统方式,加强安全用火用电、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知识和初期火灾处置、逃生自救技能宣传,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充分发挥行业优势,中小学、卫健办、民政办、文旅办等部门要督促本行业系统相关单位利用手机回看学校、卫生院、养老院、文保单位消防安全实操技能培训视频,市监所、村建站、城监中队等有关行业部门和供电所、中燃公司等重点企业,要针对电动自行车、燃气消防安全等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文旅办要依托“村村通”广播、LED屏播出消防安全提示语,播放消防公益宣传短片。

  六、强化应急响应处置准备

  各村(居)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针对冬春低温特点,分析研判本地区可能存在灾害事故风险,加强遂行指挥和第一出动力量。根据《坂面镇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要求,派出所、安办、消防所等多部门应加强联勤联动,并组织开展联合应急救援演练,强化协同配合,提高综合应急处置能力。重要节日、旅游景区以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要督促单位落实专门力量,加强巡查看护,重点时段部署包片干部、流动巡逻,确保消防安全。要组织行政村微型消防站等志愿消防队伍开展拉动演练,畅通信息报送机制,加强第一响应和第一出动,确保发挥“打小灭早能救人”作用。

  各村(居)、各部门根据本方案通知要求请于2025年1月起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小结(要有排查数据、典型案例、工作成效、问题困难等基本要素),2025年3月底前上报工作总结。

    坂面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