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131-0100-2024-00016
- 备注/文号: 尤城管综〔2024〕38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城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11-21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尤溪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的通知》(尤安委〔2024〕6号)文件精神,我局拟在城管领域开展一次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11·11”广东珠海市香洲区体育中心驾车冲撞行人案件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市领导对“11·15”道路交通事故的批示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立即开展一次城管领域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摸清隐患底数、形成问题清单、营造浓厚氛围,真正形成安全生产高压态势,加强风险源头防控,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时间安排
2024年11月21日至2025年2月28日。
三、工作重点
(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
1、11月底前完成2024年各类道路隐患整治项目,特别是对纳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2处重点道路隐患和12所校园设施,开展治理“回头看”,确保整治取得实效,隐患明显消除。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股、市政维护中心
2、对穿村过镇、马路市场、临水临崖、隧道、在建道路等事故多发易发路段开展新一轮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采取临时性防护措施。在信号灯控制路口增加施划摩托车停车等候区,已施划等候区的信号灯控制路口要进一步完善标志、标线。对虽达不到隐患标准但警情多发路段,实施优化提升改造。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市政园林中心、市政维护中心、环卫中心
3、及时排查和整治渣土运输行业安全隐患,严查未密闭运输渣土、未按照指定地点倾倒建筑垃圾行为。开展渣土车区域性集中整治,推动辖区货运企业加装货车碰撞预警、周边环境辨识追踪、右转视觉辅助设施等交通智能辅助系统,降低货车安全隐患。加强对夜间20时至24时和凌晨0时至4时两个时间段的管控,有效打击渣土车夜间频繁作业的侥幸行为。严厉查处渣土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采取有力措施倒逼企业整改。注重执法与宣传教育并举,在执法的同时强化对驾驶人等违法人员安全教育宣传,强化交通安全宣教工作。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4、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日常安全管理,深入开展“畅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集中攻坚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障碍物、广告牌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以及电动车进楼入户、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规范共享电动单车管理,严厉整治车辆违规投放、乱停放等行为,督促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加强车辆运维调度,同时对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情况进行排查,切实维护城市容貌秩序。继续落实《三明市校园文明交通联动护学十项机制》。筹备“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创新宣传模式,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推出有特点的主题活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市容股
5、对城市市政道路、桥梁、隧道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补齐或者更换丢失、破损的各类路面铺装、井盖、护栏,防范人为破坏。组织检查路灯变电箱、变压器、调控开关、线路及灯杆等设施,重点对易被雨水积水浸泡的带电装置和外露电线、接线头及易在阴雨天发生短路、漏电的部位以及第三方对路灯设施损坏及私拉乱接盗用路灯电力的情况进行排查和整治,加强对公园广场、商场门口及公交站点等人流密集场所周边路灯设施的漏电检测。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管理、在建项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已竣工未移交市政管网设施项目管理和既有市政设施维护作业安全存在的管理空白和突出问题进行整治。
责任单位:市政维护中心、城建中心、环卫中心
6、加强公共场所风险源头管控。紫阳公园等公园广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和管理机构应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对公园内车、船、缆车以及景区景点等基础设施、游览设施、游乐设施、消防设施、防护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隐患排查。
责任单位:市政园林中心
7、加大对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日常运营、渗滤液处理以及管理的力度;重点检查防火、防爆、防汛、抗震等设施的完好情况,同时对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和餐厨垃圾收集处理的安全情况进行排查整治。
责任单位:环卫中心
8、其他各部门也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安全生产大宣传工作
1.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的浓厚氛围。
2.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和操作技能;督促企业对一线员工进行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发放宣传单、海报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1月21日—11月26日)。各股室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本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有的放矢。
第二阶段:排查整治阶段(2024年11月27日—2025年2月21日)要建立“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附件1),严格落实问题隐患“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工作机制,做到闭环管理。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2月22日—2025年2月28日)。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重点区域、关键部位的盯防,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典型经验。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各股室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注重真抓实干,强化攻坚实效。各股室单位要按照“突出风险先高后低检查、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检查”等原则,充分运用明查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方法,确保摸排各行业领域真实情况、掌握一手信息、发现真实问题,运用各项措施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三)及时总结反馈,形成长效机制。各股室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局安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信息,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附件:1.四个清单(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
2.2024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统计表
3.2024年安全生产大宣传工作统计表
尤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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