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913-0100-2024-00009
- 备注/文号: 尤管政〔2024〕42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管前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7-01
各村、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三明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关于开展“畅通生命通道”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明安委办〔2024〕30号)和《尤溪县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实施方案》(尤消安委办〔2024〕13号),决定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畅通生命通道”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论述,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单位主责、群防群治”的原则,从即日起至9月底,全面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问题,坚决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坚决清理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7月上旬,餐饮、公共娱乐、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要排查整治见底),进一步建立健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制度机制、责任链条和防控体系,有效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二、主要任务
(一)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村各有关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以“畅通生命通道”为主题,集中开展各类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安全宣传的普及面和参与度,营造社会关注、全面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普及生命通道知识。要结合安全宣传“五进”等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将《“畅通绿色生命通道”倡议书》(附件1)发放至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普及到广大职工、群众。各村要对所有居民区楼道全覆盖张贴或入户发放“堵塞生命通道”属于违法行为字样贴(模板见附件2)。要充分利用公共场所LED屏、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各类宣传渠道,普及生命通道的重要性,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共同维护“生命通道”安全畅通。
(三)开展专项应急演练。各村各有关单位要聚焦“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组织开展安全疏散应急预案演练,最大限度模拟灾害事故防范应对的真实场景,力求内容务实,场景逼真,防止应急演练流于形式,并认真总结评估演练过程。
(四)组织专题培训竞赛。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举办“畅通生命通道”专题培训,重点普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各类事故预防应对措施,应急疏散、逃生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处置常识,努力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和社会整体安全水平。
(五)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镇消防所、派出所、自然资源所、村建站、城监中队等部门要建立健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各项工作机制,加大重点场所、重点问题执法处罚力度。对占用、堵塞、封闭生命通道,影响消防救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予以查处。要将此次专项行动纳入乡镇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内容。要加大典型问题曝光力度,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行动期间要集中查办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警示一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生产经营单位,形成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六)组织督导检查。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清单台账,并跟踪督促整改,确保形成闭环。在专项行动开展期间,镇安办、消防所将会同有关单位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推动不力、开展流于形式或存在重大问题的单位将运用督办、通报、曝光、约谈等方式方法,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对工作不部署、不落实的村和部门将视情问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细化措施。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到开展“畅通生命通道”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迅速开展行动,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细化具体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扎实推进“畅通生命通道”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二)全面排查,系统治理。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单位主责、群防群治”的原则,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问题隐患。继续开展有奖举报,鼓励群众通过12345等多种方式举报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三)加强宣传,及时总结。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增强宣传警示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依托电视台以及抖音、微信、微博等新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曝光突出问题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营造良好氛围。各村要设置曝光栏,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将曝光批次及曝光材料及时报送至镇安办。
请各村各有关单位在每月25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镇安办,9月27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至镇安办。
附件:1.“畅通绿色生命通道”倡议书
2. 字帖、字卡模板
管前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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