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1119-0100-2024-00032
  • 备注/文号: 尤交安监〔2024〕11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3-12
尤溪县交通运输局关于修订防汛抗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
尤交安监〔2024〕11号
来源:尤溪县交通局 时间:2024-03-20 15:27

交通系统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交通运输防汛抗台风工作机制,我局对《尤溪县交通运输局防汛抗台风应急预案》进行了部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尤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12日 

  尤溪县交通运输局防汛抗台风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洪水、台风灾害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以下简称“防汛(台)”),提高各级管理部门应对暴雨、洪水、台风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改善公路、水运设施防毁抗灾能力,保证防汛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道路畅通和安全正常运营,编制本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9号令)、《交通运输部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应急预案》、《福建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福建省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福建省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交通系统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实施方案》、《福建省公路、水运交通防汛(台)抢毁工作管理暂行规定》、《三明市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福建省交通系统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实施方案》、《福建省公路、水运交通防汛(台)抢毁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1.3基本原则 

  防汛抗台风应急工作应坚持“统一指挥、协调配合,分级管理、属地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基本原则,立足防范,积极抢险救灾,努力实现不死人、少损失,使公路、水运工程的运营在遭遇暴雨、洪水和台风等自然灾害时能够尽快恢复运营,为全社会防灾、救灾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公路、水运工程的防汛抗台风灾害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2.指挥体系和保障队伍 

  2.1县交通运输局防汛抗台风应急机构 

  (1)县交通运输局防汛(台)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责 

  市交通运输局设立防汛抗台风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      长:张祥淋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 

  常务副组长兼指挥长:陈振煌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  组  长:李  凯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俊杰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振勤  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陈锡贵  县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张  斌  尤溪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郭有键  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由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命令,负责指导、督促做好全县交通运输系统的防台风、暴雨、洪涝灾害工作;指导检查在建公路(桥梁)安全度汛工作,做好台风、水毁灾害破坏情况的调查、核实,编制修复计划,督促公路管养等部门及时抢修公路(桥梁)水毁工程,保障交通干线畅通;组织运力转移危险地带群众和运输防台防洪物资;指导公路、水运工程灾后恢复重建。 

  (2)局防汛(台)应急办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局建设股、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局安监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尤溪分中心、县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县交通执法大队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局建设股负责人任防汛(台)应急办主任,局办公室负责人任防汛(台)应急办联络员。 

  相关职责包括:及时掌握汛情、险情和灾情,向县防汛(台)应急领导小组、县防汛办、市交通运输局报告。根据局防汛(台)应急领导小组要求拟定、下发局相关防汛(台)部署文件,提出有关建议、意见,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局防汛(台)应急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及时传达局防汛(台)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督促各项防洪防台风措施的落实;负责局防汛(台)应急领导小组的其余日常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分工为: 

  a.局办公室负责对外发布汛情、灾情,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公路、水运工程防汛抗灾工作的宣传报道,统筹安排值班值守工作,及时传达局防汛(台)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负责局机关应急车辆调度。  

  b.局建管股负责督促各项防汛抗台风措施的落实,下发局相关防汛部署文件,联络局属各单位进行防汛抗台风工作,在汛期汇总上报市内普通公路、水运工程灾害信息。 

  c.局建管股负责督促、指导国省道干线公路、水运工程防汛抗台风工作,农村公路养护中心负责督促、指导农村公路防汛抗台风工作。按照分工具体职责为督促汇总汛前隐患排查,汛期灾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组织专家组对公路损毁抢险及损毁修复方案进行技术管理与指导,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协调水毁工程设计文件审核审批;负责指导、督促应急中心建设、物资储备、应急抢险、抢修、恢复重建、防汛抗台风演练工作。 

  d.局安监股负责指导安全生产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e.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尤溪分中心负责专属公路防汛抗台风工作。具体职责为汛期前的隐患排查,汛期灾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公路损毁抢险技术管理与指导,制定公路损毁修复方案,审批专养公路水毁工程设计文件;负责专养公路的应急抢险和抢修以及恢复重建、资金安排工作;组建专养公路应急抢险人员队伍;负责组织协调全县专养公路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添置、储备、调剂和管理,组织专养公路防汛抗台风预案演练。 

  f.县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运输股、地方海事股)负责道路、水路汛期客运的安全监管,督促各运输企业按辖区气象和道路通行状况,安排班线客运,并做好旅客宣传疏导工作,防止冒险通行。负责内河水上船舶安全防范;对辖区内的所有船舶逐艘落实防台风责任人及责任单位,严格按照防漂船预案对船舶落实锚固措施及应急安全措施,对该转移系泊或停航、停渡的要及时转移系泊或停航、停渡,严禁船舶违规、冒险航行;加强与水利、旅游、渔业等各相关部门配合,抓好旅游船、渡船和捞砂船以及乡镇船舶等各类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 

  g.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汛期组织人员开展自救、互救等抢险救灾工作,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故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防止和阻止次生、衍生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配合公安交警部门维持现场秩序及现场交通疏导工作;配合公路部门在交通基础设施受损,交通受影响的路段做好保畅工作;配合县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运输股、地方海事股)做好应急运力组织保障和协调指挥工作,维护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秩序;配合局建管股做好在建项目的防汛抗台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责任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3.预防预警 

  3.1预警响应分级 

  公路、水运工程防汛抗台相关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等应急响应行动,将在气象、水文、海洋预报部门发布的暴雨、洪水、台风、风暴潮的监测和预报预警信息基础上,进行分级响应。 

  (1)台风预警应急响应分级 

  台风应急响应对应气象部门发布的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台风预警等级,分为Ⅳ、Ⅲ、Ⅱ、Ⅰ四级响应。 

  (2)暴雨预警应急响应分级 

  暴雨应急响应对应气象部门发布的黄色、橙色、红色三个暴雨预警等级,分为Ⅲ、Ⅱ、Ⅰ三级响应。 

  3.2应急准备及响应 

  3.2.1日常准备工作 

  (1)组织准备 

  汛期、台风来临前,各相关单位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着手各项防御准备工作,逐级落实责任,切实将防汛抢险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人员。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调动各级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备战,充分做好防御台风、洪水的各项组织准备,确保防台风、防暴雨、抗水毁工作组织到位、制度到位、责任到位,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气候监控 

  洪灾和台风之前,各单位应随时关注、掌握气候、水情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各级防汛抗旱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随时做好防汛抗台各项准备。 

  (3)排查隐患 

  汛期来临前,各管养单位要加强公路、水运等设施中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监控和排查,发现隐患并及时治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公路养护管理部门重点加强公路沿线地质灾害、危桥等隐患点的监控,以及临水、沿河、傍山等水毁易发路段的桥涵构造物、防护设施和道班用房等的日常巡查和检查,着重做好涵洞、边沟、截水沟等排水设施的清淤和局部缺损修复。 

  运输中心及海事部门要加强对主要河道及码头及锚地设施等的日常巡查和监控。着重加强对公用航道及锚地的航标巡查及水深测报,落实码头设备、货物防护措施。 

  在建公路、水运项目应及时做好施工材料、机械设备现场处置检查,做好洪水、台风等应急情况下的保护和转移准备。 

  3.2.2应急机构的响应措施 

  (一)Ⅳ级防洪防台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县防指启动防洪防台IV级响应。 

  (2)主要应对步骤:①局防汛办发出启动防洪防台IV级响应通知;②局办公室第一时间发布领导带班值班表,并通知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接听电话并查看传真,做好值班记录,突发情况要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值班人员要及时做好交接班相关手续。③局防汛办做好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其中:局建管股汇总统计公路阻断及损失相关信息,其余防汛抗台办公室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收集普通公路损毁信息报局建设科汇总),经领导审核后报送省、县各级部门,原则上每天上午9时、下午4时各报送一次。④相关部门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提前做好防汛防台准备措施。 

  (二)Ⅲ级防洪防台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县防指启动防洪防台Ⅲ级响应。 

  (2)主要应对步骤:①局防汛办发出启动防洪防台Ⅲ级响应通知;②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局办公室第一时间发布领导带班值班表,并通知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工作。值班人员24小时(当日8:00至次日8:00)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接听电话并查看传真,做好值班记录,突发情况要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值班人员要及时做好交接班相关手续。③各责任单位按照要求落实好台风防范措施;各管养单位提前对公路、水运等设施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强巡查,尽快修复隐患部位。④信息报送同IV响应要求。⑤交通应急抢险队伍加强集结,做好待命准备,随时投入抢险救灾中。 

  (三)Ⅱ级防洪防台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县防指启动防洪防台Ⅱ级响应。 

  (2)主要应对步骤:①局防汛办发出启动防洪防台Ⅱ级响应通知,并贯彻落实省、市、县防指(或其办公室)发出的防御指令,局主要领导坐镇指挥,具体部署防御工作;②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具体要求同III级响应;③交通部门组织交通建设工地执行防洪防台预案要求,提前落实必要的停工措施,或做好相关准备。④组织各类专业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交通应急抢险队伍完成集结,随时待命。各部门准备好抢险物资器材,做好待命准备,随时投入抢险救灾中。⑤局分管领导深入基层和重点部位,检查、指导、协助防洪防台工作,督促基层落实各项防御要求。⑥信息报送同III响应,变更一点要求为:根据抢险情况及时报送最新信息。 

  (四)Ⅰ级防洪防台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县防指启动防洪防台Ⅰ级响应。 

  (2)主要应对步骤:①局防汛办发出启动防洪防台I级响应通知,并贯彻落实省、市、县防指(或其办公室)发出的防御指令,局主要领导坐镇指挥,具体部署防御工作;②局主要领导、各部门、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岗组织指挥,防汛责任人全部上岗到位,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具体要求同II级响应;③交通建设工地执行防洪防台预案要求,全部实行停工措施。④组织交通各类抢险队伍按照省、市、县防指要求,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各部门的抢险物资器材,做到随调随到。⑤局分管领导深入基层和重点部位,检查、指导、协助防御工作,督促基层落实各项防御要求。⑥信息报送同II响应。 

  4.公路损毁抢修措施 

  4.1公路损毁等级 (1)重、特大损毁:因洪水、台风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或突发事件已造成国(省)干线、通乡镇支线公路阻断,在短期内无法修复通车的。   (2)较大损毁:因洪水、台风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或突发事件已造成国(省)干线、通乡镇支线公路阻断,在短期可修复通车;造成其他农村公路阻断,在短期内无法修复通车的。 

  (3)一般损毁:因洪水、台风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或突发事件已危及国(省)干线、通乡镇支线的行车安全或造成其他农村公路阻断,在短期内可修复通车的。 

  4.2公路损毁抢修措施 

  (1)重、特大损毁:公路管养单位接到公路损毁与险情报告后,应立即前往核实,在险情路段两端设置规范、明显的禁止通行标志,同时用手机或电话向县交通运输局防汛抗台办汇报;除在受毁路段安排专人进行看守外,必要时还必须在受毁路段主要路口设置规范、醒目的指示标志或派路政人员值勤、疏导交通,特别要做好运送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的引导工作,(标志在设置后应拍照留档备查)。交通运输局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方案,根据险情及时落实物资、人员、车辆等的调度,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对公路损毁抢险工作进行指导,现场制定公路损毁修复方案和车辆绕行方案,在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毁情扩大的同时,采用修筑便道、架设便桥或制定切实可行的绕行方案,尽一切可能保证公路运输通畅,同时向市交通运输局、县政府报告险情,提出紧急支援请求。   (2)较大损毁:公路管养单位接到公路损毁与险情报告后,应立即前往核实,一边在险情路段两端设置规范、醒目的禁止通行标志,一边用手机或电话向县交通运输局抢险应急指挥部报告和反馈情况;在受毁路段安排专人进行看守、疏导交通。交通运输局接到通知后,立即启动应急方案,根据险情及时落实物资、人员、设备等的调度,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对公路损毁抢险工作进行指导,现场制定公路损毁修复方案。要求做到方案周密、措施得力、物资到位,并按先通后畅,先抢通后恢复的原则,做好公路损毁抢修工作。    (3)一般损毁:公路管养单位根据险情大小及时落实物资、人员、设备等的调度,做好公路的抗灾应急抢险工作,确保公路畅通,同时及时向县交通运输局抢险应急指挥部汇报公路损毁损失及抢修工作情况。    

    5.培训演习 

  5.1培训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规章、制度,做好应急管理知识培训,每年对负有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职责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应急管理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或本系统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演练,以及应急救援人员上岗前和应急常规性的培训,建立一支业务精湛、行动迅速、能打硬仗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5.2演习 

  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应急工作预案,有针对性的定期组织演练或训练,使各应急部门、机构、人员明确岗位与职责,增强各部门之间的配合与协调,提高整体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发现预案程序之间的缺陷,并根据演练情况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6.预案管理 

  6.1公路管养单位要依照本预案,制定本地区公路抢毁应急预案。 

  6.2各有关部门要对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预案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监督检查工作,为应急工作提供良好的保障,确保常态工作向非常态工作的顺利转变,保证在非常态下能够临危不乱、行动迅速。 

  7.其它 

  7.1本预案将根据抢险应急工作实际需要适时进行修订。 

  7.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7.3本预案解释权为尤溪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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