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1203-0100-2024-00004 文号 尤市场监管〔2024〕9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4-04-02
标题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内容概述 印发2024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11203-0100-2024-00004
文号 尤市场监管〔2024〕9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4-04-02
标题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内容概述 印发2024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有效性 有效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2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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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各股室、直属单位: 

  根据市局《关于印发2024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明市监食生〔2024〕1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食品生产监管实际,制定了《2024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日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为全面落实省、市市场监管局和县委、县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紧抓防控食品生产安全风险主线,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提高食品生产监督检查有效性和精准性,着力构建严密高效的食品生产监管体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检查对象  

  2024年我县监督检查重点对象包括:  

  (一)食用植物油、腐竹、酒类等生产单位;  

  (二)监督抽检1批次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  

  (三)以往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食品生产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各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企业风险分级情况,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检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持续合规生产情况,督促企业制定个性化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依法履行食品安全各项责任。要将检查结果全量、及时录入食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智慧监管APP),提高监管数据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督促企业通过食品生产安全自查系统上报整改情况,并导入企业“一企一档”数据库。  

  (二)开展飞行检查。县市场监管局对检出1批次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交由属地市场监管所做好跟踪落实,督促企业彻底查明问题原因,做好问题的后续整改验收,形成监管闭环。  

  (三)开展专项检查。一是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检查。各市场监管所依据国家、省、市、县工作部署,适时组织开展食用植物油、腐竹、酒类等重点产品的专项检查。二是开展重点问题专项检查。针对非法添加、掺杂掺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场监管所要高度重视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统筹安排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等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务求监管实效。各市场监管所要健全完善监管档案,及时归集监督检查记录,规范监督检查程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好整改落实,防止问题反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立案查处,并严格落实“处罚到人”的要求。  

  (三)强化督导落实。县局将适时对各市场监管所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问题发现情况、检查数据录入、检查结果处置、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价,促进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推进食品生产监管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四)按时报送信息。县市场监管局对全县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每半年进行总结,各市场监管所分别于2024年6月25日、11月25日将本辖区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报送至食品股林洁工号,发现重大食品生产安全问题要及时报告。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各股室、直属单位: 

  根据市局《关于印发2024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明市监食生〔2024〕1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食品生产监管实际,制定了《2024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日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为全面落实省、市市场监管局和县委、县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紧抓防控食品生产安全风险主线,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提高食品生产监督检查有效性和精准性,着力构建严密高效的食品生产监管体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检查对象  

  2024年我县监督检查重点对象包括:  

  (一)食用植物油、腐竹、酒类等生产单位;  

  (二)监督抽检1批次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  

  (三)以往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食品生产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各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企业风险分级情况,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检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持续合规生产情况,督促企业制定个性化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依法履行食品安全各项责任。要将检查结果全量、及时录入食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智慧监管APP),提高监管数据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督促企业通过食品生产安全自查系统上报整改情况,并导入企业“一企一档”数据库。  

  (二)开展飞行检查。县市场监管局对检出1批次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交由属地市场监管所做好跟踪落实,督促企业彻底查明问题原因,做好问题的后续整改验收,形成监管闭环。  

  (三)开展专项检查。一是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检查。各市场监管所依据国家、省、市、县工作部署,适时组织开展食用植物油、腐竹、酒类等重点产品的专项检查。二是开展重点问题专项检查。针对非法添加、掺杂掺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场监管所要高度重视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统筹安排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等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务求监管实效。各市场监管所要健全完善监管档案,及时归集监督检查记录,规范监督检查程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好整改落实,防止问题反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立案查处,并严格落实“处罚到人”的要求。  

  (三)强化督导落实。县局将适时对各市场监管所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问题发现情况、检查数据录入、检查结果处置、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价,促进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推进食品生产监管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四)按时报送信息。县市场监管局对全县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每半年进行总结,各市场监管所分别于2024年6月25日、11月25日将本辖区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报送至食品股林洁工号,发现重大食品生产安全问题要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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