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1915-0100-2024-00008
  • 备注/文号: 尤新政综〔2024〕34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新阳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3-15
新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阳镇2024年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的通知
尤新政综〔2024〕34号
来源:尤溪县新阳镇 时间:2024-03-15 15:39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新阳镇2024年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新阳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5日

  新阳镇2024年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 

  根据《福建省防洪条例》规定:汛期为每年4月1日到10月15日。汛期强降雨期间或者之后,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突发地质灾害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转移避让,是汛期地质灾害应急防御,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的有效办法。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新阳镇人民政府在县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编制群众转移预案,并纳入当地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同时抄送县自然资源局。 

  一、地质灾害危险区域需转移的对象 

  1、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山坡、边坡建筑物内的群众; 

  2、易发生泥石流的山沟及沟口(低洼)地带的群众; 

  3、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见防治方案附件4); 

  4、其它在汛期易发生地质灾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地带的群众。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在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或者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时,镇政府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需要,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称“应急指挥部”)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它是全镇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领导机构,其组成成员如下: 

  总指挥:林才(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林生樟(中心主任) 

  成员:镇政府办、自然资源所、民政办、财政所、派出所、供电所、水利站、村建站、卫生院、公路站、各村委会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 

  指挥部的主要职责:负责对全镇区域内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和组织;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需要,紧急调集抢险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在抢险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组织灾民安全转移疏散,并做好灾民的安置工作。 

  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镇政府办主要职责:接到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后,负责将有关信息迅速通知到各村防灾责任人;做好值班工作,认真接听雨情、汛情、灾情报告,协调镇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 

  2、村建站主要职责:指导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地区的防灾责任人进行危房检查,做好危房居民安全转移动员工作;组织灾区供水部门加强生命线设施的防护、巡查和抢修,尽快恢复供水等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的市政公用设施。 

  3、水利站主要职责:组织和督促水库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地质灾害的巡查、防治、抢险、救助工作;负责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置。 

  4、民政办主要职责:调配救灾救济物品,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供应救济物资,妥善安置和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 

  5、公路站主要职责:要做好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的防治检查,组织力量抢修因灾损坏的公路设施,保障交通的畅通。 

  6、财政所主要职责:做好应急救灾及应急处置所需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7、自然资源所主要职责:落实镇应急指挥部的工作部署,组织灾情险情的速报和应急调查与监测工作,并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协助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管理工程,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汇集上报灾情险情和防灾抗灾进展情况。 

  8、供电所、电信、移动、联通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供电、通信运营企业尽快修复受到破坏的供电通信设施,保证应急通信、供电畅通,保障通信设施安全。    

  9、派出所主要职责:做好灾区社会治安稳定的维护工作,预防和处置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协助灾区做好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转移工作,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10、卫生院主要职责:做好因地灾受伤群众的救治及卫生防疫工作。 

  11、兽医站: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情的暴发流行。 

  12、中、小学主要职责:做好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落实学校地质灾害的监测工作。 

  13、文化站及电信支局主要职责: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及时播报镇政府防治工作部署、灾害性气象和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等。 

  14、各村委会的主要职责:负责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的具体实施工作,做到责任到人、巡查监测到位,预报、警示和自救及时;接到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后,要安排人员做好汛期值班工作,及时上报险情灾情;防灾责任人应将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及时通知到危险点的监测人和区域内的村民,并对照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15、其它各部门应积极配合镇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做好地灾防治工作,以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的应急响应 

  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总体上分为四级,按照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当预警预报为黄色级或以上时, 镇、村及有关部门应按要求防范。 

  1、 黄色预警。当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为黄色级时,镇村两级及有关部门应实行24小时值班,并按照年度防治方案部署防灾工作; 各村(居)防灾责任人应适时组织人员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防灾责任人、监测人、村级协管员应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和防范。一旦发现险情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并立即报告镇政府。 

  2、 橙色预警。当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为橙色级时, 镇村两级及有关部门应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村(居)防灾责任人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协管员应加强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和防范, 镇村两级及时启动群众转移预案,适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 

  3、 红色预警。当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为红色级时, 镇村两级及有关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并组织做好防灾救灾工作; 镇村两级及时启动群众转移预案,立即组织受威胁的群众转移、并对其他区域进行巡查和防范,派出应急小分队或者包村干部指导防灾抗灾救灾工作。 

  群众转移避让期间,各村要积极做好转移避让群众的安置等工作,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已转移群众擅自回迁;台风和降雨过后,在确认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岩土处于稳定、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稳妥地组织已转移群众适时回迁,并及时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补充调查更新地质灾害管理信息库。 

  四、实施转移工作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按照险情和灾情等级,实行分级响应。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防止灾情的加剧和危害的扩大。 

  地质灾害发生后,在专业队伍到达之前,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应按照村居转移预案进行初级处置,组织基干民兵、青壮年村(居)民等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抢救伤员和受困人员;二是初步划定危险区,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三是组织危险区内群众转移避让;四是立即向当地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报告;五是在危险区主要通道安排人员值班,警戒交通;六是对辖区内类似地段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转移工作的实施,包括应急预警信号的发布、转移路线及临时安置场所或者安全地带的确定,具体转移路线和避灾场所参见防灾避险明白卡及防灾工作明白卡。 

  五、保障措施 

  1、救灾队伍保障: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需要,适时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小分队,小分队成员由村两委干部、包村工作组和有关单位人员组成。 

  2、救灾资金及物资保障:根据全镇防灾工作需要,将地质灾害防治与救灾经费纳入计划与预算,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急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3、宣传与培训:汛期期间,镇应急指挥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与培训,普及救灾知识,不断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防治与救灾演习和培训工作。受台风影响严重的地区,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力度,细化地质灾害防范措施。 

  4、应急人员安全防护:各类抢险救援队及其人员要采取防范措施,确保自身安全。对灾损建筑物能否进入、被压埋人员能否施救、因排险施救而引发或加剧灾害发生的危险要进行危险性评估,及时通知现场指挥和救援人员。在施救过程中发现危险,应及时通知现场指挥和救援人员撤离现场。对处置的危险品应明确其种类、数量、泄漏范围、浓度等,评估其危险性。 

  六、善后处理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发生后,应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组织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及时部署地质灾害治理或者做好灾民避让搬迁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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