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11203-0100-2023-00019 | 文号 | 尤市场监管〔2023〕33号 | |||||||||
发布机构 |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3-07-31 | |||||||||
标题 |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整治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守护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整治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守护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实施方案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11203-0100-2023-00019 | ||
文号 | 尤市场监管〔2023〕33号 | ||
发布机构 |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23-07-31 | ||
标题 |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整治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守护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整治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守护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实施方案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各股室、直属单位:
按照省、市纪委监委2023年点题整治工作中“整治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守护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项目要求,细化制定了《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整治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守护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31日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整治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守护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纪委监委2023年点题整治工作中“整治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守护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项目要求和省、市市场监管局专项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及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要求,现制定我局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三明市整治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守护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实施方案》(见附件1)的要求,认真检查配餐单位及学校食堂存在的问题,并要求整改。
二、成立检查小组
为了更好的开展省、市局关于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的点题整治工作。现成立4个点题整治工作检查小组。成员如下:
检查一组:
杨为亮(组长)、刘万晖、王 聪
检查二组:
肖自垛(组长)、陈琳琳、吴章孙
检查三组:
王兴城(组长)、罗文华、林 洁
检查四组:
章忠汉(组长)、严哲林、郭静茹
三、工作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25日,分四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阶段(即日起至8月15日)。各市场监管所通知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配餐单位要充分利用暑期的良好契机,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3年8月16日至9月15日)。各检查组根据名单分配(见附件2)按照市局方案(见附件1)的重点整治内容事项,逐家开展专项检查,并按照附件3要求建立问题清单,形成一户一档整治材料。将问题清单抄告学校所在的辖区所。
(三)“回头看”检查阶段(2023年9月16日至11月15日)。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秋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专项工作进行“回头看”检查,对前一阶段检查组发现的问题,逐一对照问题督促整改,并形成销号清单。对不能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整改不到位、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较多、风险隐患较大、监督抽检多次不合格、投诉举报较多的配餐单位、中小学校,及时开展责任约谈。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2月25日)。各市场监管所、局相关股室要认真总结本次点题整治工作中成效好、可复制、可推广的措施和经验上报局餐饮股,由餐饮股负责形成工作制度或者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机制,守护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市场监管所、局相关股室要充分认识到中小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敏感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整治工作和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2.从严检查,强化督导。各市场监管所、局相关股室要从严按照《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督促配餐单位和学校食堂强化各环节的管理,严格把控食品安全风险。
3.加大宣传,正面引导。各市场监管所、局相关股室要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宣传培训。同时,加强正面舆论引导,积极宣传“点题整治”工作成效,主动公布整治成果,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校园视频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
4.汇总信息,按时上报。各检查组、各市场监管所、局相关股室,根据业务安排,每月20日前将本组或本辖区工作进展统计表(附件4)报送至餐饮股,有经典案例的可一起报送。9月9日,12月9日报阶段性总结。
附件:1.三明市整治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守护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实施方案
2.检查组名单分配
3.XX学校食堂或配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销号清单
4.全县中小学食堂及配餐单位实盘全点题整治工作进展统计表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各股室、直属单位:
按照省、市纪委监委2023年点题整治工作中“整治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守护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项目要求,细化制定了《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整治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守护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31日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整治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守护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纪委监委2023年点题整治工作中“整治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守护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项目要求和省、市市场监管局专项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及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要求,现制定我局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三明市整治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守护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实施方案》(见附件1)的要求,认真检查配餐单位及学校食堂存在的问题,并要求整改。
二、成立检查小组
为了更好的开展省、市局关于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的点题整治工作。现成立4个点题整治工作检查小组。成员如下:
检查一组:
杨为亮(组长)、刘万晖、王 聪
检查二组:
肖自垛(组长)、陈琳琳、吴章孙
检查三组:
王兴城(组长)、罗文华、林 洁
检查四组:
章忠汉(组长)、严哲林、郭静茹
三、工作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25日,分四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阶段(即日起至8月15日)。各市场监管所通知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配餐单位要充分利用暑期的良好契机,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3年8月16日至9月15日)。各检查组根据名单分配(见附件2)按照市局方案(见附件1)的重点整治内容事项,逐家开展专项检查,并按照附件3要求建立问题清单,形成一户一档整治材料。将问题清单抄告学校所在的辖区所。
(三)“回头看”检查阶段(2023年9月16日至11月15日)。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秋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专项工作进行“回头看”检查,对前一阶段检查组发现的问题,逐一对照问题督促整改,并形成销号清单。对不能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整改不到位、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较多、风险隐患较大、监督抽检多次不合格、投诉举报较多的配餐单位、中小学校,及时开展责任约谈。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2月25日)。各市场监管所、局相关股室要认真总结本次点题整治工作中成效好、可复制、可推广的措施和经验上报局餐饮股,由餐饮股负责形成工作制度或者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机制,守护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市场监管所、局相关股室要充分认识到中小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敏感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整治工作和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2.从严检查,强化督导。各市场监管所、局相关股室要从严按照《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督促配餐单位和学校食堂强化各环节的管理,严格把控食品安全风险。
3.加大宣传,正面引导。各市场监管所、局相关股室要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宣传培训。同时,加强正面舆论引导,积极宣传“点题整治”工作成效,主动公布整治成果,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校园视频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
4.汇总信息,按时上报。各检查组、各市场监管所、局相关股室,根据业务安排,每月20日前将本组或本辖区工作进展统计表(附件4)报送至餐饮股,有经典案例的可一起报送。9月9日,12月9日报阶段性总结。
附件:1.三明市整治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守护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实施方案
2.检查组名单分配
3.XX学校食堂或配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销号清单
4.全县中小学食堂及配餐单位实盘全点题整治工作进展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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