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1103-0100-2023-00007
  • 备注/文号: 尤工信综〔2023〕17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工信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5-29
尤溪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分解落实2023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目标责任的通知
尤工信综〔2023〕17号
来源:尤溪县工信局 时间:2023-05-30 12:50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分解落实2023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目标责任的通知》(明工信综〔2023〕22号)精神,为推动工作落细落实,现将相关目标责任予以分解,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尤溪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29日  

  

2023年尤溪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 

  一、安全生产方面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实施细则、市落实方案,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根据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完善安全生产权责清单。推动县级领导挂钩红色隐患整改工作,有效管控县级重点安全风险管控点。 

  责任股室(单位):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二)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指导工业和信息化局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责任股室(单位):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三)全面排查治理风险隐患,加快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双重预防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县50条具体措施,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巩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推进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有力措施清除各类风险隐患。研究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标准规范。 

  责任股室(单位):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四)开展民爆销售、有关信息化等行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和守信行为联合激励机制。开展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回头看”。深入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做好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责任股室(单位):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五)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督促监管职责范围内的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措施;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省、市、县实施意见,依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责任股室(单位):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六)全面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省直有关部门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工负责意见的通知》和《三明市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实施方案》的工作职责,按职责分工做好尾矿库(技改)项目的备案工作。 

  责任股室(单位):投资规划和技术进步股 

  (七)组织协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生产与调运。 

  责任股室(单位):工业运行股 

  (八)进一步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推进《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安委办〔2017〕82号)具体措施的落实,严格所主管行业企业安全准入,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控。 

  责任股室(单位):投资规划和技术进步股、工业行业管理股、信息化推进股、其他有关行业股(室) 

  二、消防方面 

  (一)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系统工作部署和检查考评范畴;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制定消防工作年度计划,依法履行行业管理职责,落实各项消防保障措施。年内分析本系统消防安全形势不少于1次,明确薄弱环节和管理重点。及时研究解决本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问题,主要负责人研究解决本系统消防工作重要事项、重大问题不少于1次,主要负责人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不少于1次。 

  责任股室(单位):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二)贯彻落实《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闽政办〔2018〕89号)和《三明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明政办〔2020〕38号),负责指导督促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的消防安全管理。将消防产业纳入应急产业同规划、同部署、同发展,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行业消防安全督促指导工作。 

  责任股室(单位):工业行业管理股、信息化推进股、其他有关行业股(室) 

  (三)落实《福建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生命周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闽消安委办〔2022〕18号),督促指导推进本行业本系统工作落实。加强指导本系统单位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并进行督导考核,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行业、系统教育培训内容,在官方门户网站等网络平台开设消防学习专栏,每季度更新推送消防安全知识不少于2次,加强指导本机关单位、下属单位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并进行督导考核,年内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和1次灭火疏散逃生演练。 

  责任股室(单位):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四)所属单位(场所)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严控亡人火灾事故。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 

  责任股室(单位):局办公室、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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