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1203-0100-2023-00001 文号 尤市场监管〔2023〕1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3-02-09
标题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做好2023年春季学校开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做好2023年春季学校 开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11203-0100-2023-00001
文号 尤市场监管〔2023〕1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3-02-09
标题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做好2023年春季学校开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做好2023年春季学校 开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做好2023年春季学校开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9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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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各股室、直属单位:

  为有效推动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现就做好2023年春季学校开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当前正值季节交替、气候回暖时期,微生物繁殖速度加快,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易发、多发,且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关注度高,舆情燃点低,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务必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好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充分结合《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指南的通知》(闽市监餐〔2022〕268号),把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与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紧密联系起来,明确责任人员,切实采取管用措施,最大程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开学食品安全。

  二、迅速行动,排查隐患

  春季学校开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从即日起至2023年2月24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2月6日):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确保组织到位、部署到位。

  (二)集中检查阶段(2023年2月7日到2023年2月22日):

  1.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督促学校(含托幼机构,下同)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认真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有关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做好开学前环境卫生和设施设备的全面检查、清洁消杀,在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洗消、留样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各环节加强管控;

  2.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D级风险管理要求,落实对学校食堂每年3次以上的监督检查频次。马上行动,集中力量在本月内完成对校园食堂、校外供餐单位以及校园周边餐饮单位的全覆盖监督检查。要将食品原料采购贮存情况、食品加工制作情况、餐用具清洗消毒情况、设施设备运转情况、场所环境卫生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等作为重点内容,增强监督检查的工作效能。要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快检设备,加大对食品原料及餐饮具的快检抽查力度,对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隐患,要督促被检查单位限时整改到位,做到监管闭环;对涉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2月23日到2023年2月24日):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认真梳理、汇总、统计、分析学校食堂存在的突出问题,填写《2023年春季学校开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统计表》,24日前发送至局餐饮股林洁工号,由餐饮股统一汇总总结报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科。同时,要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监管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改进措施,有效巩固春节学校开学监管工作的成果。

  三、强化培训,提升能力

  局餐饮股和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召开专题培训会、发放宣传材料、通报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校(园)长及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宣传培训,特别是要加强《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等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知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四、加强配合,形成合力

  主动加强与教育、卫健、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完善部门间联查联动、联合执法和信息通报等制度,推动各方责任落实,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的整体合力。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各股室、直属单位:

  为有效推动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现就做好2023年春季学校开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当前正值季节交替、气候回暖时期,微生物繁殖速度加快,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易发、多发,且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关注度高,舆情燃点低,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务必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好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充分结合《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指南的通知》(闽市监餐〔2022〕268号),把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与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紧密联系起来,明确责任人员,切实采取管用措施,最大程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开学食品安全。

  二、迅速行动,排查隐患

  春季学校开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从即日起至2023年2月24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2月6日):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确保组织到位、部署到位。

  (二)集中检查阶段(2023年2月7日到2023年2月22日):

  1.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督促学校(含托幼机构,下同)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认真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有关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做好开学前环境卫生和设施设备的全面检查、清洁消杀,在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洗消、留样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各环节加强管控;

  2.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D级风险管理要求,落实对学校食堂每年3次以上的监督检查频次。马上行动,集中力量在本月内完成对校园食堂、校外供餐单位以及校园周边餐饮单位的全覆盖监督检查。要将食品原料采购贮存情况、食品加工制作情况、餐用具清洗消毒情况、设施设备运转情况、场所环境卫生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等作为重点内容,增强监督检查的工作效能。要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快检设备,加大对食品原料及餐饮具的快检抽查力度,对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隐患,要督促被检查单位限时整改到位,做到监管闭环;对涉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2月23日到2023年2月24日):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认真梳理、汇总、统计、分析学校食堂存在的突出问题,填写《2023年春季学校开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统计表》,24日前发送至局餐饮股林洁工号,由餐饮股统一汇总总结报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科。同时,要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监管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改进措施,有效巩固春节学校开学监管工作的成果。

  三、强化培训,提升能力

  局餐饮股和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召开专题培训会、发放宣传材料、通报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校(园)长及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宣传培训,特别是要加强《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等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知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四、加强配合,形成合力

  主动加强与教育、卫健、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完善部门间联查联动、联合执法和信息通报等制度,推动各方责任落实,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的整体合力。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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