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1203-0100-2022-00050 文号 尤市场监管〔2022〕67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2-11-24
标题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对 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11203-0100-2022-00050
文号 尤市场监管〔2022〕67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2-11-24
标题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对 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有效性 有效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对 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4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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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股室、直属单位:

  现将《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4日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以及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第九版)》《福建省常态化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第二版)》《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6版)》《三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方案(第十一版)》《三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九版)《三明市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等文件规定,现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抓紧抓实抓细疫情常态化防控,以问题为导向,扎实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积极应对、及时控制扰乱市场秩序稳定的突发情况,建立健全应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市场监管工作运行机制,妥善处理好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市场监管领域各项突发情况。

  二、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尤溪县市场监管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机构

  成立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陈祥耀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程  磊  党组成员、市场监管专员

  林大义  党组成员、副局长

  苏孙源  党组成员、副局长

  郑登禹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友堂  党组成员、总监

  施明金  四级调研员

  黄元誉  二级主任科员

  陈联兴  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各股、室、队、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后勤保障组、物价广告监督组、食品监管组、药械防护用品监管组、特种设备保障组、野生动物销售监管组、投诉举报组、案件协调组共九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陈友堂

  组  员: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综合协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起草审核重要文稿;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收集、整理、上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材料、数据、信息、宣传报道;加强本单位内部的疫情防控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后勤保障组

  组  长:陈友堂

  组  员: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财务装备股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经费预算、开支、防护物资的采购和调配以及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物价广告监管组

  组  长:林大义

  组  员:综合执法大队(价格检查股)、市场规范管理、质量计量监管股

  工作职责:负责加强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价格监督;加强疫情期间的广告监督;为疫情防控提供计量支撑和保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食品监管组

  组  长:陈友堂

  组  员:食品生产流通股、食品安全综合股、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市场规范管理股、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管,重点抓好熟食、肉类等食品安全,发现加工经营来历不明的肉类,非法添加,无证、无照经营等行为及时移送查处;加强冷链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市场流通的冷链食品日常抽检,加强对冷链食品的核酸检测;落实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督促餐饮单位落实个人防护措施;执行健康状况检查管理制度;建立并落实定期清洁消毒制度;加强网络餐饮监管,落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管理责任;负责加强疫情期间食品质量监督抽检;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药械防护用品监管组

  组  长:陈友堂

  组  员:药械化妆品监管股

  工作职责: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安全监管。加强对零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等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物购买人员的监测;负责加强疫情期间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抽检;加强对防护用品的监管,确保防护用品质量安全;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特种设备安全保障组

  组  长:苏孙源

  组  员:特种设备监管股

  工作职责:负责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督促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做好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消毒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野生动物销售监管组

  组  长:苏孙源

  组  员:市场规范管理股、综合执法大队(价格检查股)、食品生产流通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

  工作职责:负责加强对市场和餐饮单位的巡查工作,重点检

  查各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发现出售、贩卖、收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及时移送查处;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投诉举报调解组

  组  长:林大义

  组  员: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工作职责:积极发挥12315、12345平台作用,受理处置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投诉举报;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案件协调组

  组  长:林大义

  组  员:综合执法大队(价格检查股)、局机关各业务股室

  工作职责:及时做好投诉举报反映和现场检查发现的疫情防控相关的案件线索处置;加大假冒伪劣行为查处力度;加强与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案件协作查办机制。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应急响应

  根据国家、省、市、县的疫情响应级别,响应启动市场监管部门应急响应级别。凡应急响应启动,领导小组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各工作组要严格落实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五、具体步骤及要求

  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职责分工,按照“人物同防”的工作思路,重点抓好职责范围内的防控,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落实防控措施,快速完成启动、核查、控制、处置、反馈等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全环节全流程闭环管理,确保不漏一处、不落一环、不留一患。

  (一)第一时间启动。接到上级指令和其他部门、其他地区通报,发现或获知辖区监管领域存在新冠肺炎疫情风险或接到样品核酸检测阳性通知的,要第一时间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县市场监管局报告,通报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并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开展应急处置。

  (二)第一时间核查。调查问题物品来源、采购数量、使用和运输情况,以及生产加工、库存、运输、销售情况,及时对问题样品流向进行追查。问题样品来源去向涉及本县经营环节的,直接通报所在地市场监管分局,并逐级上报县、市市场监管局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涉及外县生产经营环节的,逐步上报至县政府和县、市市场监管局;涉及其他部门的,上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处理。

  (三)第一时间控制。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当地疫情应急预案,配合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督促企业停止生产经营,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封存涉疫物品及其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和相关器具,封闭员工宿舍等生活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四)第一时间处置。对可能受到污染的物品及其包装物,由负责处置部门使用含氯消毒剂消毒后,装入多层医疗废物收集

  袋,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五)第一时间反馈。要切实提高信息报送的敏感性和时效性,一旦发现核酸检测阳性样品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迅速将应急处置情况报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经研判后按程序上报县、市相关部门。

  六、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增强工作敏锐性,加强应急值班,畅通值班电话和举报投诉热线,及时办理群众举报信息,及时收集和报送紧急工作信息,不得瞒报、漏报、虚报,一旦发生市场领域涉及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相关紧急情况,要稳妥有效处置,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情况。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对监管不力、报送不及时、应急处置不到位造成影响恶劣的市场领域突发事件的,要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七、部门内部防控

  全局干部职工为义务报告人。凡发现有发热、咳嗽、头痛症状及流行病学史等怀疑为新冠的病人,要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干部职工外出返回登记制度。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健康教育,使干部职工了解新冠肺炎的防治知识和方法,做好个人防护、有病及时就医。

  八、强化组织保障

  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全体党员要站在讲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作风建设,切实增强疫情防控的组织纪律保障。

  九、责任追究

  对因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谎报疫情,造成疫情扩散甚至人员死亡的,依照有关党纪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附则

  本预案各工作组人员如因工作岗位变动自然调整;本《预案》由县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股室、直属单位:

  现将《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4日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以及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第九版)》《福建省常态化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第二版)》《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6版)》《三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方案(第十一版)》《三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九版)《三明市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等文件规定,现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抓紧抓实抓细疫情常态化防控,以问题为导向,扎实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积极应对、及时控制扰乱市场秩序稳定的突发情况,建立健全应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市场监管工作运行机制,妥善处理好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市场监管领域各项突发情况。

  二、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尤溪县市场监管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机构

  成立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陈祥耀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程  磊  党组成员、市场监管专员

  林大义  党组成员、副局长

  苏孙源  党组成员、副局长

  郑登禹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友堂  党组成员、总监

  施明金  四级调研员

  黄元誉  二级主任科员

  陈联兴  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各股、室、队、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后勤保障组、物价广告监督组、食品监管组、药械防护用品监管组、特种设备保障组、野生动物销售监管组、投诉举报组、案件协调组共九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陈友堂

  组  员: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综合协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起草审核重要文稿;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收集、整理、上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材料、数据、信息、宣传报道;加强本单位内部的疫情防控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后勤保障组

  组  长:陈友堂

  组  员: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财务装备股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经费预算、开支、防护物资的采购和调配以及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物价广告监管组

  组  长:林大义

  组  员:综合执法大队(价格检查股)、市场规范管理、质量计量监管股

  工作职责:负责加强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价格监督;加强疫情期间的广告监督;为疫情防控提供计量支撑和保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食品监管组

  组  长:陈友堂

  组  员:食品生产流通股、食品安全综合股、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市场规范管理股、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管,重点抓好熟食、肉类等食品安全,发现加工经营来历不明的肉类,非法添加,无证、无照经营等行为及时移送查处;加强冷链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市场流通的冷链食品日常抽检,加强对冷链食品的核酸检测;落实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督促餐饮单位落实个人防护措施;执行健康状况检查管理制度;建立并落实定期清洁消毒制度;加强网络餐饮监管,落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管理责任;负责加强疫情期间食品质量监督抽检;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药械防护用品监管组

  组  长:陈友堂

  组  员:药械化妆品监管股

  工作职责: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安全监管。加强对零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等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物购买人员的监测;负责加强疫情期间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抽检;加强对防护用品的监管,确保防护用品质量安全;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特种设备安全保障组

  组  长:苏孙源

  组  员:特种设备监管股

  工作职责:负责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督促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做好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消毒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野生动物销售监管组

  组  长:苏孙源

  组  员:市场规范管理股、综合执法大队(价格检查股)、食品生产流通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

  工作职责:负责加强对市场和餐饮单位的巡查工作,重点检

  查各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发现出售、贩卖、收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及时移送查处;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投诉举报调解组

  组  长:林大义

  组  员: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工作职责:积极发挥12315、12345平台作用,受理处置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投诉举报;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案件协调组

  组  长:林大义

  组  员:综合执法大队(价格检查股)、局机关各业务股室

  工作职责:及时做好投诉举报反映和现场检查发现的疫情防控相关的案件线索处置;加大假冒伪劣行为查处力度;加强与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案件协作查办机制。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应急响应

  根据国家、省、市、县的疫情响应级别,响应启动市场监管部门应急响应级别。凡应急响应启动,领导小组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各工作组要严格落实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五、具体步骤及要求

  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职责分工,按照“人物同防”的工作思路,重点抓好职责范围内的防控,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落实防控措施,快速完成启动、核查、控制、处置、反馈等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全环节全流程闭环管理,确保不漏一处、不落一环、不留一患。

  (一)第一时间启动。接到上级指令和其他部门、其他地区通报,发现或获知辖区监管领域存在新冠肺炎疫情风险或接到样品核酸检测阳性通知的,要第一时间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县市场监管局报告,通报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并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开展应急处置。

  (二)第一时间核查。调查问题物品来源、采购数量、使用和运输情况,以及生产加工、库存、运输、销售情况,及时对问题样品流向进行追查。问题样品来源去向涉及本县经营环节的,直接通报所在地市场监管分局,并逐级上报县、市市场监管局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涉及外县生产经营环节的,逐步上报至县政府和县、市市场监管局;涉及其他部门的,上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处理。

  (三)第一时间控制。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当地疫情应急预案,配合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督促企业停止生产经营,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封存涉疫物品及其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和相关器具,封闭员工宿舍等生活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四)第一时间处置。对可能受到污染的物品及其包装物,由负责处置部门使用含氯消毒剂消毒后,装入多层医疗废物收集

  袋,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五)第一时间反馈。要切实提高信息报送的敏感性和时效性,一旦发现核酸检测阳性样品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迅速将应急处置情况报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经研判后按程序上报县、市相关部门。

  六、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增强工作敏锐性,加强应急值班,畅通值班电话和举报投诉热线,及时办理群众举报信息,及时收集和报送紧急工作信息,不得瞒报、漏报、虚报,一旦发生市场领域涉及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相关紧急情况,要稳妥有效处置,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情况。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对监管不力、报送不及时、应急处置不到位造成影响恶劣的市场领域突发事件的,要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七、部门内部防控

  全局干部职工为义务报告人。凡发现有发热、咳嗽、头痛症状及流行病学史等怀疑为新冠的病人,要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干部职工外出返回登记制度。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健康教育,使干部职工了解新冠肺炎的防治知识和方法,做好个人防护、有病及时就医。

  八、强化组织保障

  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全体党员要站在讲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作风建设,切实增强疫情防控的组织纪律保障。

  九、责任追究

  对因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谎报疫情,造成疫情扩散甚至人员死亡的,依照有关党纪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附则

  本预案各工作组人员如因工作岗位变动自然调整;本《预案》由县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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