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1203-0100-2022-00046 文号 尤市场监管〔2022〕61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2-09-30
标题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尤溪县市场监管系统“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尤溪县市场监管系统“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11203-0100-2022-00046
文号 尤市场监管〔2022〕61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2-09-30
标题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尤溪县市场监管系统“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尤溪县市场监管系统“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有效性 有效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尤溪县市场监管系统“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30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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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股室、直属单位:

  现将《尤溪县市场监管系统“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30日  

  

尤溪县市场监管系统“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根据《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明市监办〔2022〕20号)文件要求,重点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这条主线,抓实抓紧抓细“四大安全”工作,结合我县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以我省66条具体措施及我市50条具体措施为抓手,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织牢织密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安排

  “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为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10月底。各市场监管所、县局相关股室要立即按照上级部署,迅速行动、立查立改、持续整改,确保深入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一)组织企业自查。各市场监管所、县局相关股室要迅速行动,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及时传达到各生产经营单位,督促相关企业深刻汲取各种安全事故教训,立即部署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做到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存死角。

  (二)关键节点检查。各市场监管所、县局相关股室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感性,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的关键期,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深化隐患排查,做好应急值守,对薄弱地区、单位和环节重点盯守,严防严控,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开展“回头看”检查。各市场监管所、县局要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加大排查整治和督导检查力度,做到闭环管理。在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要做好工作经验的总结,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三、主要内容

  (一)食品安全环节。以“守查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为重点,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督查。检查企业 “一证通”录入情况,是否将采购的原辅料100%录入追溯系统;是否将生产的产品100%录入追溯系统并上传出厂检验报告;是否将销售的产品100%录入追溯系统并打印追溯凭证。检查出厂检验和留样情况,实验室是否干净整洁;设备是否在使用状态;是否有相应耗材采购验收记录;是否有检验原始记录;库存中的每批次产品是否有出厂检验报告;是否每批次都有留样并记录,留样是否规范;每年是否有至少2次型式检验报告;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干净整洁、完好,能够正常使用;是否擅自改变设施设备用途;是否有养护、维修记录;是否有场所消杀记录等。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否持有有效期内健康证、是否有培训记录(进厂培训,产中培训)及个人卫生情况等。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是否有应急预案;是否有相关培训记录和演练;是否有从原料采购到生产到销售关键控制点记录等。

  (二)药品安全环节。集中检查药店规范经营情况和消防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是否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行为;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在岗履职;是否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是否索取、留存供货单位的合法票据及供货商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是否建立真实、完整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账、货相符;药品的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时监测温湿度并做好记录;药品是否按剂型或用途分类存放;处方药、非处方药是否分区陈列;处方药是否采取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是否存在过期、未经注册等不合格的药品;销售药品是否按要求开具销售凭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易燃易爆品酒精和高锰酸钾等是否专柜存放、是否有明显标示、是否按要求建立销售记录;是否存在消防通道、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安全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等安全隐患等,严防因管理不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餐饮环节。对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集中检查,重点检查餐饮企业、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集中供餐单位的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情况,重点查看许可证是否过期、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在有效期内;仓库是否区分食品和非食品类且离地离墙存放;冰柜内食品是否存在生熟混放;砧板刀具是否分成植物类食品、动物类食品和水产品使用;盛放了成品的容器是否落地存放、盛放调味品容器是否定期清洗;后厨环境卫生是否整洁,设施设备是否过于老旧破旧;复用餐饮具是否消毒等。

  (四)特种设备环节。以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燃气安全“百日行动”、暑期汛期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超期未检专项整治行动、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黑气瓶”整治“铁拳”行动、“点题整治”行动等各类专项检查为重点,结合各行动检查计划,重点检查行动推进完成情况,抓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中的第五、七、八、九、十、十三、十四、十五条措施落实。按照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对燃气、危化品、景区非景区、人员密集场所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抽查检查,主要检查各类特种设备使用现场,实地查看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设备运行情况,同时对作业人员是否熟悉操作规程,是否按章程规范操作进行抽查考核,坚决纠治违规操作和冒险作业行为。

  (五)产品质量环节。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消防产品质量日常监管情况开展集中检查,重点检查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化肥产品专项整治、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电动自行车、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及燃气安全“百日行动”等专项行动完成情况。对危化品等工许获证企业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持续保持获证能力和原材料检验、过程检验、最终检验等控制情况。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管工作情况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检查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检验员是否持证上岗、检验报告是否有授权签字人签字、检验设备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等。开展消防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对安全帽、劳动保护口罩、电动自行车、烟花爆竹、液化石油气、开关插座、电线电缆、燃气灶、消防灭火器等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的重点产品,进一步加强风险监控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六)检测中心环节。开展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安全管理检查,重点检查易爆、易燃品、腐蚀性物品、剧毒品、生物毒素、放射性物品是否专人、专库、专帐保管,是否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使用、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危险品仓库是否按规定要求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危险品是否分类隔离贮存;腐蚀性物品是否选用耐腐蚀性材料作架子;危险品的发放是否采取限额发放制度,是否作好发放登记;是否做好有毒、有害物质的清洗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工作等。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自查,重点检查是否制定安全组织管理机构及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实验室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是否有生物安全工作定期核查记录;工作人员是否留有本底血清;是否有样品的唯一性标识和样品的保存条件,废弃物的处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微生物操作和菌毒种保藏是否有菌毒种保藏管理规定,菌毒种保藏环境是否合乎规范,菌毒种保藏设施是否双人双锁;菌毒种是否登记造册,菌毒种是否有使用记录、销毁记录,是否经过核查和审批等。

  (七)疫情防控环节。认真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结合各股室工作职责,开展疫情防控督察检查工作。做好政策宣传,重点检查各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是否按照“两天一检”的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是否在店门口粘贴“福建健康码”码;是否对进店人员进行扫码测温等。加强经营冷链食品的监管,重点检查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否经营使用进口冷链食品;是否对进口冷链食品及时报备;是否落实四证一单;是否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经营环境消毒等。集中检查药店疫情防控情况,重点检查是否落实测温、扫码、验码工作;是否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疫苗接种;是否对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并上报等。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市场监管所、县局相关股室要深刻认识开展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要始终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这条主线,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市场监管所、县局相关股室要按照“突出风险先高后低检查、突出重点行业全覆盖检查、突出严执法严处罚”等原则,确保了解真实情况、掌握一手信息、发现真实问题,既要坚持执法与服务指导相促进,又要严格依法惩处,实实在在解决问题。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市场监管所、县局相关股室要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对“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认知度、参与度,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股室、直属单位:

  现将《尤溪县市场监管系统“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30日  

  

尤溪县市场监管系统“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根据《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明市监办〔2022〕20号)文件要求,重点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这条主线,抓实抓紧抓细“四大安全”工作,结合我县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以我省66条具体措施及我市50条具体措施为抓手,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织牢织密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安排

  “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为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10月底。各市场监管所、县局相关股室要立即按照上级部署,迅速行动、立查立改、持续整改,确保深入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一)组织企业自查。各市场监管所、县局相关股室要迅速行动,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及时传达到各生产经营单位,督促相关企业深刻汲取各种安全事故教训,立即部署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做到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存死角。

  (二)关键节点检查。各市场监管所、县局相关股室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感性,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的关键期,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深化隐患排查,做好应急值守,对薄弱地区、单位和环节重点盯守,严防严控,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开展“回头看”检查。各市场监管所、县局要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加大排查整治和督导检查力度,做到闭环管理。在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要做好工作经验的总结,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三、主要内容

  (一)食品安全环节。以“守查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为重点,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督查。检查企业 “一证通”录入情况,是否将采购的原辅料100%录入追溯系统;是否将生产的产品100%录入追溯系统并上传出厂检验报告;是否将销售的产品100%录入追溯系统并打印追溯凭证。检查出厂检验和留样情况,实验室是否干净整洁;设备是否在使用状态;是否有相应耗材采购验收记录;是否有检验原始记录;库存中的每批次产品是否有出厂检验报告;是否每批次都有留样并记录,留样是否规范;每年是否有至少2次型式检验报告;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干净整洁、完好,能够正常使用;是否擅自改变设施设备用途;是否有养护、维修记录;是否有场所消杀记录等。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否持有有效期内健康证、是否有培训记录(进厂培训,产中培训)及个人卫生情况等。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是否有应急预案;是否有相关培训记录和演练;是否有从原料采购到生产到销售关键控制点记录等。

  (二)药品安全环节。集中检查药店规范经营情况和消防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是否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行为;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在岗履职;是否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是否索取、留存供货单位的合法票据及供货商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是否建立真实、完整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账、货相符;药品的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时监测温湿度并做好记录;药品是否按剂型或用途分类存放;处方药、非处方药是否分区陈列;处方药是否采取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是否存在过期、未经注册等不合格的药品;销售药品是否按要求开具销售凭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易燃易爆品酒精和高锰酸钾等是否专柜存放、是否有明显标示、是否按要求建立销售记录;是否存在消防通道、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安全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等安全隐患等,严防因管理不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餐饮环节。对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集中检查,重点检查餐饮企业、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集中供餐单位的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情况,重点查看许可证是否过期、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在有效期内;仓库是否区分食品和非食品类且离地离墙存放;冰柜内食品是否存在生熟混放;砧板刀具是否分成植物类食品、动物类食品和水产品使用;盛放了成品的容器是否落地存放、盛放调味品容器是否定期清洗;后厨环境卫生是否整洁,设施设备是否过于老旧破旧;复用餐饮具是否消毒等。

  (四)特种设备环节。以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燃气安全“百日行动”、暑期汛期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超期未检专项整治行动、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黑气瓶”整治“铁拳”行动、“点题整治”行动等各类专项检查为重点,结合各行动检查计划,重点检查行动推进完成情况,抓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中的第五、七、八、九、十、十三、十四、十五条措施落实。按照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对燃气、危化品、景区非景区、人员密集场所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抽查检查,主要检查各类特种设备使用现场,实地查看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设备运行情况,同时对作业人员是否熟悉操作规程,是否按章程规范操作进行抽查考核,坚决纠治违规操作和冒险作业行为。

  (五)产品质量环节。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消防产品质量日常监管情况开展集中检查,重点检查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化肥产品专项整治、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电动自行车、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及燃气安全“百日行动”等专项行动完成情况。对危化品等工许获证企业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持续保持获证能力和原材料检验、过程检验、最终检验等控制情况。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管工作情况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检查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检验员是否持证上岗、检验报告是否有授权签字人签字、检验设备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等。开展消防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对安全帽、劳动保护口罩、电动自行车、烟花爆竹、液化石油气、开关插座、电线电缆、燃气灶、消防灭火器等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的重点产品,进一步加强风险监控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六)检测中心环节。开展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安全管理检查,重点检查易爆、易燃品、腐蚀性物品、剧毒品、生物毒素、放射性物品是否专人、专库、专帐保管,是否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使用、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危险品仓库是否按规定要求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危险品是否分类隔离贮存;腐蚀性物品是否选用耐腐蚀性材料作架子;危险品的发放是否采取限额发放制度,是否作好发放登记;是否做好有毒、有害物质的清洗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工作等。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自查,重点检查是否制定安全组织管理机构及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实验室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是否有生物安全工作定期核查记录;工作人员是否留有本底血清;是否有样品的唯一性标识和样品的保存条件,废弃物的处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微生物操作和菌毒种保藏是否有菌毒种保藏管理规定,菌毒种保藏环境是否合乎规范,菌毒种保藏设施是否双人双锁;菌毒种是否登记造册,菌毒种是否有使用记录、销毁记录,是否经过核查和审批等。

  (七)疫情防控环节。认真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结合各股室工作职责,开展疫情防控督察检查工作。做好政策宣传,重点检查各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是否按照“两天一检”的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是否在店门口粘贴“福建健康码”码;是否对进店人员进行扫码测温等。加强经营冷链食品的监管,重点检查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否经营使用进口冷链食品;是否对进口冷链食品及时报备;是否落实四证一单;是否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经营环境消毒等。集中检查药店疫情防控情况,重点检查是否落实测温、扫码、验码工作;是否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疫苗接种;是否对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并上报等。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市场监管所、县局相关股室要深刻认识开展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要始终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这条主线,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市场监管所、县局相关股室要按照“突出风险先高后低检查、突出重点行业全覆盖检查、突出严执法严处罚”等原则,确保了解真实情况、掌握一手信息、发现真实问题,既要坚持执法与服务指导相促进,又要严格依法惩处,实实在在解决问题。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市场监管所、县局相关股室要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对“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认知度、参与度,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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