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906-0100-2022-00036
- 备注/文号: 尤洋政综〔2022〕67 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洋中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9-16
各村(居)委会、镇林场、相关单位:
现将修订的《洋中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洋中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6日
洋中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为建立健全高森林火险的预警响应及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森林防火条例》和《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尤溪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处置办法。
一、工作原则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科学扑救、以人为本、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实行森林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各部门应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快速反应、处置得当。森林火灾发生后,各村及其有关部门应立即按照本处置办法、部门职责和相关村应急方案开展处置工作。
二、组织机构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镇长任总指挥,分管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任常务副总指挥,其余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成员单位由政府办、森防办、林业站、财政所、公安派出所、农技站、民政办、卫生院、一中分校、洋中中心小学、供电所、广电站、电信支局、各村委会等组成,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行政村应当成立村级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进入森林防火期,在高森林火险等级及时传达预警和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指挥部办公室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政府办值班电话6223169 作为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负责火灾应急处置过程中人员、物资的协调沟通及相关信息的报送;并设应急救援组、现场管控组、后勤保障组、信息管控组、事故调查组、事故善后组等工作组,具体成员名单及分工如下:
1. 应急救援组组长:吴晓辉
成员单位:洋中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后楼队队长林昭应138*****3428、龙洋队队长(刘万权 136*****0607、官洋队队长139*****8010 ) 、 尤溪应急救援洋中中队( 队长王周钿180*****1374)及所在村(社区)干部。负责扑灭森林火灾、火场现场处置救援事项。
2. 现场管控组组长:陈玉光
成员单位:公安派出所(负责人陈玉光 135*****1306)根据需要及相关法律由派出所对肇事者及相关责任人依法采取管控措施。
3. 后勤保障组组长:陈 洁
成员单位:政府办(负责人杨孝伟 138*****2677)负责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等后勤保障工作;供电所(负责人陈仪煌139*****5020)负责火场电力切断及救援供电保障工作;财政所
(负责人欧阳孝生 136*****0762)负责应急处置所需资金的保障工作;卫生院(负责人陈传椿 158*****9112)组织医护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4. 信息管控组组长:郭传煌
成员单位:党委办(负责人王婷 133*****2753)负责应急信息的收集报送、网络舆情的监测对对外信息发布等工作。
5. 事故调查组组长:吴晓辉
成员单位:林业站(负责人郭尚圣 139*****9176)、森防办(负责人 陈祥泽 138*****0689)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派出所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和违规用火的查处,
6. 事故善后组组长:詹宗高
成员单位:司法所(负责人蔡和基 138*****3603)、综治办(负责人蔡华秋 136*****9539)及所在村(社区)主干,负责因火灾引起的纠纷调解等工作 , 民政办(负责人黄清180*****1527)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进行救助。其他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积极参与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各工作组如遇人员变动,继任者自然接替履行相应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三、 信息报告
各村发现森林火情后,应迅速了解掌握情况,在第一时间内向镇政府、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报告火情地点、时间、有无人员受困、初步火场面积、火势蔓延迅速(或“火势蔓延缓慢”)等内容,以便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时落实扑火力量、通报给受威胁相邻各村和向县森防办报告火情。
四、 应急响应措施
森林火灾发生后,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有关单位和村根据火情需要,立即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第一梯队。火灾所在村必须立即组织村两委干部“一带四”群众性森林消防队上山扑救和安排人员管控火场外围,严禁组织孕妇、未成年人、老、弱、病、残者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指挥、安全高效”的扑火原则,确保安全处置初始火,并及时向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上报火情信息。
(二)第二梯队。镇政府接到报告后,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第一时间调度离火灾点最近的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乡镇主要领导、驻村干部第一时间赴现场指挥扑救,扑火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掌握火场地理环境和火情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开设阻火隔离带和实施扑火时,要时刻安排人员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预先采取防范措施,确保扑火人员安全,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
(三)第三梯队。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火情的可控程度调度镇直机关后备森林消防队、尤溪应急救援洋中中队、其它镇内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支援。
(四)第四梯队。如因火势较大在镇内扑火力量无法控制火情时,应及时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调度镇外应急救援力量支援。
五、火场清理
明火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由火灾所在村驻村工作组和村两委干部安排足够人员看守,防止死灰复燃,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看守人员方可撤离。
六、后期处置
扑火工作结束后,火灾所在村要认真总结原因教训,提出改进措施。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会成员同公安派出所、林业站及有关部门及时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并以书面形式及时向镇、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交调查报告和相关报表,确定森林火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七、办法管理与更新
应急处置办法实施后,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应急处置办法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各村结合本地的实际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方案。
八、办法实施时间
本办法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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