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121-0100-2022-00007
- 备注/文号: 尤商务〔2022〕11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4-1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股室(大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具体部署,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商务局有关通知要求,决定即日起至12月底,积极开展全县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掉以轻心的思想,深刻吸取各类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聚焦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进一步推动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严格履行“三定”规定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配合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指导商贸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巩固提升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水平,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全面组织排查直属事业单位风险隐患。全面深入开展大检查,切实督促直属事业单位担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紧盯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和薄弱环节,深入排查治理,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安全规章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等制度不完善,隐患排查不扎实、整治防范措施不力等问题要立整立改,着力从根本上消除风险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指导督促商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配合负责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指导督促相关经营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指导行业商协会积极开展行业自律,加强安全服务,推动企业常态化开展自查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
(三)加强成品油安全风险防控。指导督促成品油零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排查企业安全应急预案制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开展应急演练、日常安全检查巡查等环节安全隐患,推动成品油零售业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监管对象(每年排查两次以上)。要求各股室(大队)对职责范围内监管对象做到底子清,根据风险因素明确重点监管对象(每年排查两次以上),各股室(大队)根据所监管企业确定不少于十家重点企业并填列《列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单位名单》上报局安办备案。
(二)要求重点监管企业签订《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承诺书》,线上微信或线下纸质等形式宣传县安委会《致全县生产经营单位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公开信》。
(三)隐患排查工作需填列《商贸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对发现安全隐患的实行闭环管理。可立即整改的,要求企业立刻整改;属重大隐患及时上报局安办提请县安委会组织相关部门挂牌督办。
(四)加强信息报送。请各股室(大队)根据上述工作要求按时完成新一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相关宣传活动,完善相关表单,保留相关影像资料,并请于4月20日前、6月底、9月底、12月底分别报送阶段性工作情况,以便汇总上报。
尤溪县商务局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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