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11113-0100-2022-00002 | 文号 | 尤人社办〔2022〕1号 |
发布机构 | 尤溪县人社局 | 生成日期 | 2022-03-28 |
标题 | 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11113-0100-2022-00002 | ||
文号 | 尤人社办〔2022〕1号 | ||
发布机构 | 尤溪县人社局 | ||
生成日期 | 2022-03-28 | ||
标题 | 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 ||
有效性 | 有效 |
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局“双随机”抽查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明人社〔2016〕192号)精神,现将《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
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
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为做好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着力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保障抽查工作落实到位,根据省、市、县政府有关“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及省市人社部门工作安排,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任务
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减轻企业负担、助力复工复产、优化营商环境,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管职责,结合监管重点、风险点、行业领域等职责任务,统一组织、全面覆盖、协调联系,全面做好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执法检查工作。
二、检查内容
(一)对我局许可的市场主体是否规范经营的监督检查。
(二)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重点是对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以及落实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检查对象
(一)目标对象
1.经本局许可的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资制的单位。
2.在县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且经营地在本县区的用人单位。
(二)抽查比例
对行政许可批设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按照从检查对象库中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按照从检查对象中不少于15家用人单位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从执法检查人员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 (含备选对象)。
四、时间安排
全年计划安排两次检查,11月底以前完成。
五、工作流程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人员
执法检查前,召开“双随机”综合执法检查工作布置会,明确检查的对象、内容、重点及有关工作要求,并在局党组、纪检组监督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人员。
(二)执法检查
分组对抽取对象开展执法检查。通过实地核查、制作询问笔录等方式进行。检查人员随机抽查相关资料,查看经营活动合法性、合规性,并填写《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随机”综合执法检查记录表》。
(三)检查结果运用
应当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并在检查结束后20日内将检查情况及结果对外公布,同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根据执法检查结果,向问题单位发放《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随机”综合执法检查意见书》,责令整改。
加大对违法主体的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力度,依法实施撤销许可证、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等监管惩戒措施。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有关部门。
六、有关要求
(一)执法检查期间,各检查组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合理安排检查工作进度;各相关业务科室要提前与受检企业联系,告知检查目的和要求,受检单位应当提供依法登记的证照、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等相关资料,并要求受检单位相关人员到场配合检查。
(二)检查人员要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检查前须出示执法证件,亮明身份。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实施方案和要求开展检查。
(三)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要加强各方联动,检查人员要与有关职能科室、相关单位保持沟通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四)执法全程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依法行政、廉洁执法。
附件: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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